冤枉!泳坛一姐曾称霸世界,却因奇葩禁药悲情退役,状告泳协仍无果


1978年生人的吴艳艳8岁开始练习游泳,1988年进入省队接受专业训练。1995,初出茅庐的她在全国游泳冠军夺得女子100米仰泳冠军、女子400米个人混合泳、女子200米仰泳冠军。展现了全面的实力。

96年-97年间,吴艳艳又分别打破女子200米混合泳和400混合泳的世界纪录。98年成为吴艳艳最为辉煌的一年,年初的游泳世锦赛,吴艳艳打破200米混合泳冠军,并打破世界纪录,200米蝶泳冠军也被她收入囊中。同年底的泰国亚运会游泳比赛,获女子200米个人混合泳冠军,并获女子400米个人混合泳亚军。

依靠多个国内外的冠军,吴艳艳99年获得由国家体总游泳管理中心颁发的,98年度“全国优秀游泳运动员金质奖章”。就在吴艳艳对于亚特兰大奖牌发起冲击时,悲剧就此发生。2000年7月,游泳管理中心宣布,在济南全国游泳冠军赛暨奥运会达标赛后,有一例尿样检测呈阳性,该尿样来自女子200米混合泳世界纪录保持者吴艳艳。


根据游泳中心的公告,吴艳艳的尿样中,19-去甲雄酮含量超标,该药物属类固醇,A、B瓶的检测结果相同。听闻这个消息,吴艳艳的第一反应强烈要求追查,而国家队并不买账。吴艳艳坚持自己没有服药,一是没有必要,因为“我当时是国家队的‘一姐’”,成绩很突出,其在1997年创造的2分9秒72的200米混合泳世界纪录保持至今。二是查出的禁药“是过时的、没用的,而且大家都在服用此种药物,为何单单是自己被查出问题。

而且在尿检前的5天她曾接受过国际泳联的飞行尿检,未有异常情况出现。“等于说在这一个星期之内我就服用了药物,我这不是自杀吗?!”对于“罪人”的常规辩解,游泳管理中心没有理会,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官方负有查出药源的责任。于是,吴艳艳表示将状告游泳管理中心。

干了很多年运动员,吴艳艳一直想不通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在她身上,但是由于仲裁法庭可以上诉,吴艳艳的官司最终也没打成。“告有什么用,告也是被罚,现在不还在这圈子里做教练吗,你能告你的老板?”多年以后吴艳艳接受采访表示到。最终,吴艳艳被禁赛四年,她也从此退役。奥运的梦想就此戛然而止。之后的很多年,吴艳艳看《三国演义》,看到诸葛亮死在五丈原的时候,她一定哭。正所谓“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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