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福州新聞網7月21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餘少林)日前,長樂區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潭頭派出所原綜合室主任餘永鋒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的問題。2016年3月,餘永鋒通知潭頭鎮厚東村村民林某同領回暫扣的違章摩托車後,收受林某同硬盒中華香菸一條;通知潭頭鎮文溪村村幹部劉某明兩位朋友領回暫扣的違章摩托車後,兩次收受劉某明送的硬盒中華香菸二條。2017年4月,餘永鋒幫助調解潭頭鎮石馬村村民陳某親戚和他人的糾紛後,收受陳某硬盒中華香菸二條。此外,餘永鋒還違反廉潔紀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餘永鋒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航城派出所原所長吳正雄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購物卡的問題。2015年2月,吳正雄在擔任潭頭派出所所長期間,先後兩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潭頭鎮溪新村福德陵園經營者陳某某所送的購物卡,合計1萬元。此外,吳正雄還違反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吳正雄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

文嶺中學黨支部書記、校長陳定應等人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的問題。2014年1月17日,陳定應虛假安排文嶺派出所教導員陳家偉(兼職法制副校長)與自己合用辦公室。同時,陳定應還安排文嶺中學副校長劉長炳、林宜鏢、工會副主席張國財等3人共用一間面積為48平方米的辦公室,並多擺放兩張桌椅,以逃避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陳定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劉長炳、林宜鏢、張國財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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