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羅縣爲村集體經濟壯大注「活水」

平羅縣為村集體經濟壯大注入“活水”,在政策扶持、項目支持、能人帶動等方面齊發力,不斷推進村集體經濟壯大進程。

姚伏鎮小店子村利用水稻種植歷史悠久、灌溉條件便利、種植技術成熟的優勢,註冊成立農業專業合作社,吸收農戶以土地入股集約經營,發展富硒稻米產業,每年為村集體增加收入20萬元。渠口鄉六羊村通過整合為民發展服務資金20萬元,撬動其他各類資金45萬元,建設91座大棚種植蔬菜,帶領群眾發展設施瓜菜產業,有效開闢了發展村集體增收新途徑。

這兩個村集體經濟發展實例,是平羅縣注入“活水”壯大村集體經濟成功典範。

在推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進程中,平羅縣把爭取項目資金支持作為原動力,用項目資金撬動村級沉睡資本。先後爭取市級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項目資金240萬元,為8個村每年增加收入各3萬元;連續3年為21個村爭取扶持發展村集體經濟試點項目,每個村獲得200萬元的資金扶持,採取資產出租、領辦土地股份合作社、村企股份合作等多種方式發展集體經濟,每年可增加村集體經濟400萬元以上。

同時,堅持以點帶面、以面帶全,立足各村資源條件實際,選擇最適宜的載體穩步實施項目,各村依託自身資源優勢,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助推集體增收。堅持發展與激勵並行,縣委出臺政策,對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且權屬清晰、權能完整、有經營性收入、農民持股分紅及改革成效顯著的村,一次性獎勵10萬元。每三年對村集體經營性淨收益排名前10位的村,授予“平羅縣集體經濟收入10強村”,以獎代補8萬元。對通過盤活村集體資源性資產且年經營性淨收益在5萬元以上的村,提取淨收益的8%給享受任職補貼的村“兩委”班子成員補助。目前已為15個經營性淨收益在5萬元以上的村提取35.8萬元用於村“兩委”成員獎勵,有效激發了幹事創業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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