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撞了人,先墊付醫藥費會讓你後悔莫及嗎,爲什麼?

雲淡風輕99213


駕駛機動車撞了人,發生了交通事故,這是非常不幸的,當事人心裡嚇的都是不得了。因此無論怎麼說,救人是第一位的。應當立即報警,並撥打120,把人緊急送到醫院救治。早一分救治,就早一分希望。

當然為了救人,先墊付醫療費也是必不可少的,那種認為墊付醫療費就讓你後悔莫及的觀點是不可取的。

之所以會產生這種心理,就是有些駕駛員墊付了醫療費之後,再要求受害人返還就困難了;或者自己車輛有保險,不願意自己先墊付醫療費,而要保險公司直接賠償,免得麻煩等等理由。這種想法雖然方便了車主或者駕駛人員,但是對於救治傷員乃至整個事故的處理都是不利的。

一、保險理賠要拖一段時間,而救治傷者是刻不容緩的,所以墊付醫療費就可以使受害者減少傷痛。如果不墊付醫療費,就有可能拖延受害者的病情,造成更大的損害,這實際上對車方是不利的。

二、車方駕駛員如果有責任,並且碰到酒駕等保險公司拒賠的情況。那麼醫療費就有可能由車方全部承擔,先墊付醫療費也是應該的。



三、即使車方無責,先墊付醫療費之後,也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支付墊付的醫療費。在實踐中,受害者一方起訴車主和保險公司,對於車方先墊付的醫療費,一般在同一訴訟中都同時處理,由保險公司賠償後並判令被害人一方返還先行墊付的醫療費。這樣對於車主來說沒有增加麻煩,也並沒有經濟損失,何樂而不為呢?

四、既然出了事故後,就應當勇於承擔。先行墊付醫療費是人道的表現,也是車方的責任和義務。


法重情深


這種情況我可以果斷地告訴你:不能先墊付,等著走保險或者讓他去法院起訴,法院判賠多少你賠多少。如果你確實有很大的責任,可以先墊付一部分醫療費,但是一定不要墊完,你現在做得很好,一旦對方住院沒有花完這麼多錢,你再討要就麻煩了。


我有一個朋友,為人很老實,一次開車辦事,路上撞上了一名小孩。這個車禍明顯的是鬼探頭,朋友剎車不及,將小姑娘撞的右胳膊三處骨折,朋友趕忙將小姑娘送到醫院,在傷者家人的要求下,朋友一次性付給了八萬元住院全款,當時口頭約定,除去各種費用用不完的錢要退給我朋友。

後來在傷者家人強烈要求下,住了五天院就回家養傷去了。出院結賬總共花了近兩萬元。朋友覺得很虧,多次跑到女孩兒老家去討要剩餘的款項。這能好用嗎?相隔家人列出了各種賬單費用,購買營養品,看護的誤工費,還有以後的康復訓練,算到最後我朋友還要再付將近一萬,美其名曰看我朋友態度可以,剩餘的款項就不要了,以後不要再打擾他們了。


我朋友在家人的建議下,去法院上訴討要剩餘款項。經過八個月的等待,法院判決:傷者由於在機動車道穿行受傷,佔事故的七成,我朋友觀察不周佔事故的三成,走了保險我朋友一分不需要賠付。

判決生效後,傷者家屬避而不見,現在已遠赴他鄉打工去了,剩餘的款項遙遙無期。 我就對我朋友說為什麼先付這麼多錢?朋友說小孩子受傷了很可憐,家裡是農村的沒有錢付住院費,並且傷者家人已經承諾多餘的錢會退的。自己也有責任,總不能不救小孩子的命吧。
現在明白了吧,既便是白紙黑字借錢立的字據也會反悔,何況是口頭承諾,好心不見得有好報。還是我說的發生車禍不管自己的責任有多大,一定要走保險上法院。自己擅自所做的決定,一定會讓自己疲於奔命的。


陳語爛言


一般如果你先墊付了那最起碼的你墊付的錢是是沒辦法拿回來了,不管責任在不在你,

如果你墊付,1,證明你好說話。2,你的錢不是很缺。3,表明你自己都有點認為責任在你。4,不管你是有意還是出於人到主意還是偏向弱勢群體,都會認為你這錢應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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