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委巡察組發揮「顯微鏡」和「探照燈」作用

發揮“顯微鏡”和“探照燈”作用

保山市委巡察組一錘接著一錘敲

“2018年上半年,市委第一巡察組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聚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目標,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紮實推進各項巡察工作,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發揮了巡察的政治‘顯微鏡’和‘探照燈’作用。”這是保山市委第一巡察組上半年工作總結的開篇詞。

“上半年,通過巡察共發現扶貧領域存在‘四個意識’不強、‘四風’問題突出、‘兩個責任’扛得不牢等方面問題20個……對以上問題提出處理意見33條,督促被巡察單位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分類處置,在舉一反三抓整改到位方面集中發力。”這是市委第三巡察組上半年總結“數”說成效,滿滿的“乾貨”。

2018年時間過半,巡察工作完成情況如何,保山市委七個巡察組對標《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按照《中共保山市委2018年巡察工作要點》逐項“對賬”,認真總結巡察成效和經驗,對巡察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找準病因,精準謀劃下半年工作措施,用“深準透實”的“繡花”功夫防止巡察工作表面化、形式化。

針對新成立巡察組的實際,我市充分運用好總結分析的工作方法,在工作中重視對巡察工作的適時評估。在巡察進駐前,開展巡察動員和培訓,全面進行政策法規、被巡察單位情況等資料收集。進駐後,利用臨時支部會、組務會對巡察階段情況及時研判和分析,市委巡察辦適時開展巡察業務指導,超前謀劃反饋和整改工作,對巡察整改事項逐個對賬銷號,嚴防巡察成果跑冒滴漏。

我市巡察工作的總結盤點既看老問題,又預見新情況,打破了巡察利劍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錯誤認知,體現了監督的韌勁和嚴肅性。2018年上半年,市級巡察發現被巡察黨組織三大問題100個,六項紀律問題25個,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整改意見28個,移交問題線索25個,巡察期間提出立行立改問題12個,目前已整改1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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