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公司疫苗數據造假被調查

昨天,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發佈了《關於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长春一公司疫苗数据造假被调查

通告指出,該企業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行為,調查組已進駐該企業,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通報顯示,根據線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飛行檢查,發現該企業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為。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該企業《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責成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風險隱患,主動採取控制措施,確保公眾用藥安全。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組已進駐該企業,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專項督查組,赴吉林督辦調查處置工作。本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佈緊急通知,要求各省份推廣團隊立即通知轄區內的區縣疾控機構及接種單位,立即停止使用該公司的狂犬疫苗,立即就地封存該公司狂犬疫苗。該公司在通知中強調,立即啟動召回程序,請各單位按召回規定給予配合。

公開資料顯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A股上市公司長生生物全資子公司。2017年,該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計252600支百白破聯合疫苗被檢出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可能影響免疫保護效果,這批疫苗全部銷往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7年11月,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發文要求做好不合格疫苗的召回和處置工作。

長生生物當時發佈公告稱,長春長生在日常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批准的工藝標準生產,嚴格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每一批上市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等進行全部項目檢驗,自檢合格後才按照相關程序報中檢院進行批籤並取得批簽發合格證書後方上市銷售。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通告中表示,始終把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放在首位,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絕不姑息,堅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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