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过老乡猫王和“披头士”主唱的乐坛“第一夫人”艾瑞莎


对于年轻的歌迷们来说,说到歌坛的音乐资深歌手,想必不外乎就是麦当娜、惠特尼·休斯顿与席琳·迪翁等人,可实际上他们站在艾瑞莎·弗兰克林面前就只是后辈小生。

艾瑞莎·弗兰克林在乐坛活跃了40多个年头了,被尊为“灵魂音乐女王”,也被尊称为美国“灵魂歌后”,她是首位入选摇滚名人堂的女歌手,是史上获得第二多格莱美奖的女艺人,共获得了19座。

1942年艾瑞莎出生在美国田纳西州,这里也是猫王的故乡,艾瑞莎童年时期就经常接触音乐,其父是牧师,教堂对艾瑞莎影响也较大,2岁时父亲让她参加唱诗班并弹奏钢琴,10岁时已担任独唱随父亲在美国各地表演,14岁还有一些宗教性的录音。

由于在宗教界小有名气,1960年Columbia唱片公司经理看中,当时她只有18岁,由于无法定位导致其始终没能够大红大紫,这时她的音乐事业犹如走到了死胡同一般。

直到24岁时另一制作人Jerry Wexler慧眼识珠,艾瑞莎与Atlantic唱片公司签约,她的命运从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该制作人以简单的节奏蓝调编排凸显她教堂式的钢琴弹奏,果然不负众望,1967年凭借首支单曲一举进入美国流行榜前10名。

1967年凭借第二首单曲名声大噪,这首歌推出后不久即成黑人世界的国歌之一,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是艾瑞莎创作的巅峰时期,以灵魂、福音式曲风以及女性自觉的歌曲内容掳获广大歌迷的心。

她创作了很多畅销曲目,例如《Chain Of Fools》、《Share Your Love With Me》、《Spanish Harlem》等都是节奏蓝调榜的冠军曲,70年代后期她在流行榜上的歌曲锋芒稍弱,但是蓝调歌曲依旧如常,还曾和英国流行天王乔治·迈克尔对唱。

1968到1975年的8年间连续8次获得格莱美最佳女歌手,1981年在好莱坞星光大道留下芳名,2005年获得由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颁发的总统自由勋章,就连奥巴马就职典礼上她也深情献唱。

作为女歌手,大家一贯的思想就是,为什么一个皮肤黝黑,体型圆胖的人会有那么多人喜欢,其实艾瑞莎早年也是一个苗条的年轻女人,后来艾瑞莎说:为了变成大家喜欢的样子我很痛苦,我决定不要成为一个“模特”,而是用心和灵魂唱歌的歌手。

这种自信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人家自信确实也是有资本的,音乐杂志《滚石》评选“史上最伟大的百名歌手”,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排名第三,“披头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排在第五,第一是艾瑞莎·弗兰克林,可见她在美国歌迷心中的地位。

要是比身材,按行业来说模特的身材是最好的;要是比颜值,演员的颜值是最高的,所以对于一个没有好身材,没有高颜值的歌手来说,除了同行的崇拜和素人的喜欢,也是有跨界粉丝的,比如这位28岁的空姐,这足以说明艾瑞莎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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