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寧市西鄉塘區的一個微故事登上了《人民日報》的版面,讓我們先一起來看看,這個故事講述了什麼:
人民調解 為民解憂
(微故事·法治中國)
“要是沒有人民調解,這事我們還不知道得鬧成什麼樣。”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雙定鎮英龍村村民陸楊保感慨道。今年5月底,陸楊保怒氣衝衝地來到雙定鎮公共法律服務站,請求調解。原來,爭執是由一塊田地的排水問題而引發的。陸楊保與陸吾子是堂兄弟,兩人的田地也相鄰,但最近由於田地排水溝問題,兩兄弟吵了不少架,也產生了不少積怨。
“實際上地裡以前有一個排水溝,但界線不明確。後來大家都開荒了,陸吾子的地把排水溝給平了,所以才造成這個局面,兩兄弟誰都不肯讓一步,火氣也越來越大。”雙定鎮司法所所長兼調解員譚兆春說,從5月開始,陸楊保和陸吾子兩家矛盾進一步激化升級,甚至互有推搡,兄弟一見面就吵。
譚兆春介入後,雙方見來了調解員,態度有所緩和。譚兆春靈活地採用“背對背”調解方式,“一對一”解釋政策,把爭議雙方分開,進行個別說服教育,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既讓糾紛當事人知法明理,也讓糾紛當事人情感上容易接受。“有了個‘和事佬’,我們兄弟間有了箇中間人,也都有了臺階下,就通過調解員開始溝通。”陸楊保說。最終經過數天的調解工作,雙方認識到兄弟情誼最重要,相互退讓一步,自願達成協議,在兩人的土地中間劃定一條排水溝,並簽字確認,最終握手言和。
有人說人民調解工作就是“和稀泥、攪拌機、兩臉面”,但在譚兆春看來,人民調解應該用情感去“和泥”,用事實來“攪拌”,用法律和道德做“工作”。
在基層,矛盾糾紛往往都由一些瑣碎的小事引起,但若不及時調處,很可能會激化成人身傷害、群體性事件等重大、惡性案件,需要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來解決。
故事一:
思念引矛盾 溫情來調和
7月3日,上林縣鎮圩鄉村民陳某找到鎮圩司法所,說她的婆婆韋某說什麼都不給戶口本讓孩子去學校報名讀書,報名時間眼看就要截止了,怕孩子報不上名,很著急。
司法所調解員立即前往瞭解情況。原來,陳某與覃某結婚多年,覃某不務正業,常年在外不回家,陳某多次要求婆婆幫忙說服丈夫回家,婆婆都置之不理。陳某無奈,只得帶著孩子回孃家生活。婆婆許久見不到孫子,很生氣,認為是媳婦故意不讓孩子見她,婆媳之間矛盾漸漸加劇。今年,孩子到了入學年齡,學校要求要戶口本才能報名,陳某去向婆婆拿戶口本,婆婆要求陳某把孩子帶回本村小學讀書,否則不給戶口本。
調解員分頭跟雙方瞭解了情況。婆婆說,自己的兒子不爭氣不聽勸,她也沒辦法,但是媳婦把孫子帶回孃家生活,讓她在村裡很沒有面子,她很想念孫子,這才想到了強迫孫子回來讀書的法子。調解員馬上將婆婆的心意轉告了陳某,告訴她其實婆婆其實是思念孫子心切,無心為難孩子。陳某的情緒這才緩和下來,並表示願意每週週末帶孩子回來跟婆婆一起過。最後,調解員將婆婆和兒媳聚到一起好好談了心,兒媳向婆婆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婆婆思念孫子的痛苦心情一下得到了解脫,她立即拿出戶口本讓調解員馬上覆印給媳婦,並催促媳婦趕緊去學校給孩子報名。
故事二:
莫叫一面防水牆成了兄弟間的“心牆”
6月20日下午16時許,急促的電話鈴聲在邕寧區那樓司法所響起,來電稱那樓坡正在發生一起鄰里房屋排水的糾紛,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有打起來的可能,村委調解不了,懇請鎮司法所出面調處。瞭解到情況之後,那樓司法所的調解員立即驅車趕往糾紛現場。
現場聚集了三戶村民,氣氛緊張。村支書介紹了事件的經過。原來,這三戶村民都是同宗的兄弟,並排的房子都是祖上分的宅基地,去年老大建的新房最近剛竣工,正在修建進出的巷道,糾紛就是由修建巷道引起的。由於老大的房子地基高於中間老二的房子,現巷道直接埋土推平,導致老二家房子滲水,引起了糾紛,老三想來說和,但是沒起到太大效果。
老大稱:“老二建房的時候把每一寸宅基地都用完了,根本不預留有公共巷道,甚至侵佔到公共土地,當時大家都勸他,但是他就是不聽。現在我蓋房子,又來要求我修建防水牆,這裡沒有他的一寸土地,他沒有理由來要求我,他自私自利我為什麼要妥協。”
老二則稱:“我自己的的土地,我為什麼不能用完,我當時建房侵佔的話你們怎麼不去舉報我。現在是你建房滲水到我的房子,我為什麼不能要求你修建防水牆”。
雙方都各執一方,互不相讓,導致調解無法順利進行。調解員詳細地勘察了現場,並安撫雙方當事人的情緒,隨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引用《土地管理法》《物權法》相關法條向村民解釋宅基地的使用權問題,明確村民個人使用的權限,雙方的情緒這才漸漸平靜下來,老二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會積極配合調解工作。考慮到糾紛事件有侵佔土地的行為,調解員決定暫停糾紛的調解,將土地事件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再聯合調處。
故事三:
五年紛爭 一朝化解
近日,上林縣澄泰鄉綜治辦、司法所成功破解了歷時五年之久的土地徵用補償費分配紛爭案。
事件源於2013年,上林縣象山工業集中區在下江村徵用工業開發用地,其中該莊韋某東、韋某元被徵用開荒地22.322畝,徵用補償費共計759126.6元。經眾人討論決定,除有農戶承包本莊的土地外,其餘各戶在本莊集體土地上自行開荒種植的土地,徵用土地的補償費歸各戶所有。但當事人被徵用的土地中含有將過去承包的魚塘毀塘開荒種植甘蔗的土地,韋某東、韋某元即以自己開荒為名,提出徵地補償費應為個人所有,遭到該莊其他農戶的反對,雙方由此發生紛爭,澄泰鄉政府、司法所多次介入調解,幾經協商均未果,糾紛一拖便拖了五年之久。
2018年6月11日,韋某元夫婦抱著一線希望再次來到鄉政府,要求再次調解此案,儘快解決問題。接案後,調解員本著依法、體諒、和諧、共贏原則,並以其他地區在徵地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案例對他們進行詳細講解,最後夫婦倆表示願意接受鄉政府所做的決定。與此同時,調解員進一步與雞籠經聯社進行溝通,希望經聯社領導及農戶從和諧穩定的大局出發,以互利共贏原則,妥善處理這部分土地徵地費補償問題。
6月12日,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了一致,決定此徵地費70%歸集體所有,30%歸此韋某東、韋某元兩戶所有。韋某東、韋某元樂意的接受了這一決定。6月25日,雙方到司法所簽訂協議書,並對這一拖了五年之久的糾紛得以解決向鄉政府、司法所表示感謝。
“和稀泥、攪拌機、兩臉面”,短短九個字精確地形容了人民調解在調處矛盾糾紛時所處的位置,基層的矛盾糾紛能化解在基層,靠的就是這些“和事佬”的不懈努力。
今天的四個故事只是南寧市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調解工作中非常微小的一部分,還有成百上千個人民調解員奮戰在調解一線、穿梭在調解的路上。調解工作經常沒日沒夜,非常辛苦,但他們不在意這些艱辛,他們最在意的,是矛盾是否解決、群眾是否滿意。小故事也有大用處,人民調解是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的第一道防線,是維護穩定的穩壓器,更是守護社會安寧最堅強的保障。
• 南寧市司法行政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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