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分享調解室故事,傳播調解“好聲音”

【人民调解】分享调解室故事,传播调解“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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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群眾充分了解人民調解工作,東莞市司法局與東莞市廣播電視臺聯合推出“調解室的故事”特別節目,每週六晚7點半至9點播出。

5月4日晚上,大朗鎮調委會陳偉昌、溫曉星和李雪蓮三位調解員受邀參加第一期“調解室的故事”節目,用真實調解的典型案例與主持人江曉侃侃而談,並通過聽眾熱線解答廣大市民的法律問題,講述調解故事,傳播調解“好聲音”。

【人民调解】分享调解室故事,传播调解“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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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調解員陳偉昌與廣大聽眾分享了一起設備買賣合同糾紛調解案例。

當事人雙方因為簽訂的《買賣合同》約定的“交貨標準”不明確而發生爭議,從早上8點多爭執到晚上10點多。陳偉昌接手該案後,採取了“背對背”的工作方法,綜合雙方的爭議焦點分別講解了法律規定。經過一番耐心調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賣方將貨物另行賣給第三方,退回定金。

他總結該案成功調解的心得,商事糾紛需認清各方當事人的利益立場,適時提供解決方案,儘可能減少各方當事人的利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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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調解員溫曉星分享的是一起非因工死亡的調解案例。

李某下班回到出租房後突發疾病,工廠幫忙送到醫院搶救,但沒能搶救過來。李某家屬向工廠提出100萬的賠償要求,並叫來一群親戚朋友阻礙工廠生產。對此情況,溫曉星耐心向當事人家屬講解非因工死亡的補償標準、提示走訴訟途徑的法律風險、分析阻礙工廠正常生產的法律責任,經過溫曉星兩次耐心地調解,

雙方最終達成了16萬元的補償協議,矛盾圓滿化解。

這個案例也提醒市民朋友遇到矛盾糾紛應該理性表達訴求,採取過激行為不利於解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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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調解員李雪蓮分享的是一起消費糾紛調解案例。

雷某報名某舞蹈機構課程,但發現實際課程內容與宣傳的內容不一致,就找到舞蹈機構要求退返學費,雙方協商不成發生肢體衝突。經過了解,雙方簽訂的服務合同存在不平等的格式條款,於是李雪蓮向舞蹈機構負責人詳細講解有關格式條款的法律規定。

經過一番耐心調解,舞蹈機構退還雷某剩下課程的學費並當場向雷某道歉。

消費者與商家簽訂的合同往往是格式合同,發生糾紛的時候,消費者常常“有苦難言”。李雪蓮在訪談中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簽訂消費合同前要養成認真查看合同內容的習慣,確定無誤後再簽字建立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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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禮之用,和為貴。六尺巷,美名揚。家庭和則興,社會和則安”。人民調解作為便捷、靈活、免費、覆蓋廣泛的矛盾糾紛解決方式,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具有獨特優勢,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

大朗鎮三位調解員是首期受邀參加節目的嘉賓,通過電臺向廣大市民分享調解室的故事,進一步擴大了人民調解工作的知曉度和影響,引導市民群眾首選人民調解化解糾紛,

傳播了人民調解“好聲音”,切實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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