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近五年長春長生的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未進入浙江省使用

杭州網訊這個週末,問題疫苗刷屏朋友圈,7月15日國家藥監局披露的信息:在飛行檢查時發現長春長生存在生產記錄造假等嚴重違規行為,但涉事的疫苗尚未出廠,且已被全部控制。同時,國家藥監局要求吉林省藥監局收回長春長生的狂苗 GMP 證書,責令企業停止生產狂犬疫苗。

另外,2017年11月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佈了在藥品抽樣檢驗中檢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

浙江有沒有涉事疫苗流入?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回應如下:

1、國家對上市疫苗實施批簽發制度,即對每批疫苗出廠上市或者進口時進行的強制性檢驗、審核。每一批疫苗上市前由國家藥監局藥檢檢定,檢定合格後方可上市,以確保疫苗質量,保證安全性和有效性。浙江省使用的疫苗均為國家檢定合格疫苗。

2、現在涉及到長春長生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的疫苗尚未出廠上市,有關問題監督部門正在調查。浙江省也沒有涉事疫苗。

3、為確保接種安全,長春長生公司通知召回原批准上市的狂犬病疫苗,我省已全部封存。已經接種了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部分針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種者,按照國家藥監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疾控局公開發布的信息以及國家《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要求,可使用另外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按照原接種程序完成後續接種。

4、近五年,長春長生的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未進入我省使用。浙江省供應使用的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均為國家批檢合格的上市產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