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相戀2年,同居2年,現在提到結婚、彩禮爭執不下怎麼辦?

水木楊子-海兒


姑娘啊,男方傢什麼都出了,都準備好了,還幹嘛要那麼多彩禮?難道,讓家裡有面子?鄰居來串門,你媽說我女兒賣了個好價錢?聘禮,雖說自古有之,但一定不是你婆婆家的負擔,婚禮本身就是喜慶的日子,兩家開開心心,喜慶最好,弄得不歡而散何必呢?你們兩個既然已經同居了,相信你也有存款,婚禮上的費用即然你老公家都準備好了,而你家還想要彩禮,那就你出唄。代表婆婆家意思一下。如果,你愛你老公就不要逼他,要愛他,也為他想想。不要聽頭條上的噴子說什麼,家裡嫁女兒、女兒養這麼大不容易的屁話。養孩子都不容易,你嫁給了你老公,後面你老公是要照顧你全家的。殺雞取卵,婆婆家被掏空了,你老公還會有精力照顧你們家?而且,婆婆家被掏空後,你的日子也一定不好過


約啶小狸126028327


結婚的該有的費用都男方出了,個人覺得吧如果男方經濟天件允許,又自願給這十萬,那是可以的,但是買房都已經是貸款了,還有這麼多的結婚費用,女方如果強行要這十萬彩禮,那就有點不合情理,試問你是賣女兒嗎?


米時1


結婚本來就是兩個人的事,只要你願意不後悔,我覺得怎樣都好,我倒是覺得可以要點彩禮意思意思,不過彩禮可以當陪嫁在都拿回去這樣男方不用出錢,女方還有面子,我家四個女兒,結婚男方哪個不都是希望沒有彩禮更好,我到是覺得結婚要點彩禮是可以的,像我們家結了婚只多不少的全拿回去,要彩禮也不過就圖個面子!不過我不要我怎麼知道為了錢我是不是在你心裡可有可無!


啊阿吖不


建議分手!正如愛情跟婚姻是兩碼事一樣,婚姻就是尋找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三觀一致共同為自己自己小家奮力向前,然後照顧雙方父母。明顯,他們只能娛樂而不是合作伙伴。結婚得後果是生活質量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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