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美国七十年(3)

从唐人街谈到木屋和戮尸

由于当时“白种人最优越”论泛滥,很多美国人是看不起中国人的。我到美国的时候,美国流氓常叫我们为“黄猪”、“该死的蒙古人”等等。后来他们又把这种骂街的话编成“文明”的字眼叫做“黄祸”了。他们荒谬地宣传:“美国工人生活的困难或失业,是因为下贱的黄种中国人抢去了他们的饭碗。”因此就订下15种“排华律”。社会的歧视,法律的排斥,无日无时无之!

唐人街和中国生活方式

美国人把中国人聚居在一起的地方,叫做中国街或唐人街。从字面上看本来没有什么不敬,但“唐人街”这名词,其实含有美国流氓看不起中国人之意,他们到唐人街是带着“看马戏”的心情去的。说起美国,根本没有一种纯粹美国人种,真正的美洲土人已被美国人几乎杀绝。新大陆是由各民族共同开辟的,中国人也出过很大力量,唐人街的存在就是证明。在美国有许多街,许多城,都是各民族单独聚居,有些城全城都说德国话,可是并不叫“德人城”、“德人街”。

唐人街是我国侨胞辛辛苦苦奋斗出来的产物。第一,华侨在那每日工作要达16小时,有的竟达20小时,每一分钱都是血汗换来的。第二,最初,华侨开商店要租房子,但是如果这家商店地位适中,生意赚钱,美国暴发户房主就千方百计来强迫搬家,或把租钱提高几十倍,不让我国人续租。因此,我们只有省吃省穿积下余钱去买房子才牢靠,才能安居乐业。聚集在一起也好守望相助,抵抗美国人的压迫,这也是唐人街形成的原因之一。

在美国,旧金山、纽约、洛杉矶、沃伦、芝加哥都有唐人街,经营餐馆、洗衣馆、杂货店等生意。关于唐人街情况,许多游记都写过了,我不必细谈。那儿并不如美国人所说的是那么“神秘”,也绝不如好莱坞电影描写的那么“肮脏”。记得1948年,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到纽约唐人街拍片,先把几十车垃圾摆满唐人街,来说明中国人的确是“不卫生”,侨胞当时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只好把那些反动的摄影者打跑。在纽约有四条唐人街,我就在“勿”街(Mott ST.)住了50多年。旧金山有五六条唐人街。在芝加哥、波士顿、洛杉矶等城都有。

唐人街的发展,早就受到美国当局的暗中限制。譬如一个华侨娶了一个美国太太,那么他自买的房产就无权单独处理,他死后,遗产只能交给美国太太。同时,美国当局曾企图使在美国出生的我国青年接受美国生活方式,可是他们之中不少人是依旧中国方式如故。因此唐人街至今还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连招牌也写的是中文。

旅居美国七十年(3)

在美的老一辈华侨更富有这种特点,他们吃中国饭,穿中国土布衣服,着广东木屐,吸广东造的“朱广兰生切烟”,吃中国腐乳、咸鱼、霉菜,连吃药都吃中药和“王老吉凉茶”。我们省吃省穿,赚了工钱就返回祖国。过去若干老辈华侨,虽然还有“谁来给谁纳粮”的思想,辛亥革命前后却非常关心祖国前途了。譬如,在辛亥革命和对日抗战时期,华侨捐了许多钱。抗战胜利后,许多华侨在美国结束生意或卖了铺子、房子,想回国参加建设,不愿再在美国受侮辱。可是由于蒋介石发动内战和他所订的明抢暗偷的“侨汇办法”,使这批华侨倾家荡产,从祖国又失望地到美国去了。

而今新中国成立,华侨正当权益有了保障,华侨这种参加祖国建设的志愿可以愈来愈在广大的范围内实现。所以,我在1949年人民政协会议前得毛主席电召,决心回国。在回国的时候,还有装成“朋友”的美国人劝我不要回来,说我在美国住惯了,新中国“不民主”,美国的飞机会炸北京。这种欺骗和恐吓被事实粉碎了。以共同纲领的订立来说,各民主党派都贡献了意见,我也贡献了意见。

旅美华侨愿意回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美国的生活是不稳定的。那儿是生活在火山上,绝不是什么“金山”。美国生活就是大鱼吃小鱼,中小工商业没有生气,财富集中于华尔街。譬如:美国的商会也准许我国商人“加入”,但是要服从他的“独占价格”,使我国小商人在大老板操纵下亏本。华侨青年在美国也有作工程师作飞机师的,待遇总比白种人低。而且只有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的文凭才值钱。美国少爷谁有钱谁就买到文凭。中国留学生读书的天分和苦学精神是比美国少爷高的,但考试之时,学校当局总不让我们名列前茅。这种美国生活方式是很难叫人过下去的。

木屋

孙中山先生抵美时,曾被美国当局押在“木屋”里。木屋是什么?木屋就是美国移民局在旧金山港口外一个荒岛上盖的专门拘押入境华侨的监狱。白种人移民则另有洋楼,不必住木屋。

为什么叫木屋呢?它是用木头架起来的矮房子,房顶是用马口铁作的。冬天冷得要死,夏天热得出油。木屋又矮、又小、又黑、又臭,拥满了人。床铺是几层的摞架床,几十年都不打扫,当然很脏。木虱、跳蚤咬得人寝食不安,病了死了也没人理。美国当局口口声声讲卫生,但是他们就用这样不卫生的方法对待毫无罪过的我们新入境的中国人。木屋墙上有许多我国侨胞题写的控诉文字,真是一字一泪!70年来,侨胞死于木屋者曾有七八千,有的是上吊,有的是割颈,有的是被虐待过重,气郁身亡……要知道,破了产的农民每每是靠典田押屋,卖子弃妻,高利借贷,才弄到一笔去美的护照费和旅费。如果不得上岸,负债重重,何时清还?今后生活,何以解决?真是前途茫茫,一片漆黑。走投无路的农民,只得一死了之。这些事说起来太惨了!

有的人被关在木屋里,根本没有什么被关的理由。有些华侨子弟办好护照到美国去寻父兄谋生,移民局的官员勾通“出番”故意刁难。在一次问话里,问题竟有2000到5000个之多,如:你父亲的房子是向东还是向西?你哥哥家里有几头牛?你家里养了几只鸡?你乡下的池塘有多大!你何年何月镶了金牙,用多少钱?你父亲的金牙在哪里镶的?诸如此类的问题如果答不上或稍有不对的地方,就被关在木屋里,有的人被关达三两年。

旅居美国七十年(3)

想出木屋,也有办法,就是打官司、出钱赎。移民局的医生说华侨有沙眼,有蛔虫,有TB(肺病)等,这又是敲诈的手段,给了钱他就说医好了;不给,叫你滚回中国去。

这样,华侨弄张假护照是美金3000元;船费是500元;说错了口供,打官司行贿三几千元;有沙眼又敲三几百元。许多人,未曾踏上美国的码头,就先欠下了近万元美金的债务。即算幸而上岸,辛苦工作,一个钱也不敢花,非二三十年还不清这笔冤枉债。

还有,中国的妇女侨胞在木屋里要受脱光身子检查的侮辱,许多人羞愤自杀。1948年夏,一位中国女学生赴美,临盆生产,仍然被扣起来。又一位梁碧国女士,不堪折磨而自杀。“排华律”名曰取消,实未取消。

移民局官员对登岸侨胞检查完毕之时,用粉笔在我们衣服上写上“O.K.”两字,把中国人当畜生或货物看待。走得慢一点,就拳打脚踢,大骂“黄猪”。

戮尸

19世纪末,美国荒僻地区的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毕,于是厉行排斥华侨工人的政策。美当局教唆流氓地痞和落后工人,实行有计划的大规模的限制、迫害与虐杀华侨。1901年有位华侨司徒芳(广东开平黄蜞塘村人)发动6万人签名通电清政府说:“苛例百出,令人骇绝,凡属中华人,辄遇痛殴,幽禁常百人,华人以常病死,亦须戮尸……”当时清政府所行“磕头外交”政策,自然不理华侨死活。美国对华侨入境的限制,自那时起苛刻起来了。至于这位司徒芳,还是一位天主教徒,并且在美国轮船公司当唐人买办,吃洋饭的人居然签字通电,跟美帝反目,可见事态的严重。不久,国内同胞响应了海外孤儿的呼声,1905年有抵制美货之举,运动自上海展开至广州、福州、武汉、天津、烟台等十大城市。我们在美国得知,更加兴奋。可是美国恐吓清廷,说“美国商人因此而有损失,应由中国赔偿之”。这个运动就镇压下去了。

戮尸是怎样一回事呢?就是华侨死后,无论是什么病,都要给美国医院拿去解剖。中国人的习俗,不惯这一套,故此十分愤恨。即使解剖对医学上有帮助吧,但当时对中国人的解剖并不是完全站在科学观点上,而是站在贱视和仇视“黄猪”的观点上。尤其是解剖中国人的尸体用不着花钱或花钱很少。这真是岂有此理。故此,在街上有些华侨尸体(打死、摔死、辗死),给警察拿去就永远不见了,完全有可能是送去搞什么试验了。

旅居美国七十年(3)

“偷关”

自从美国当局定出了限制华人入口的苛刻移民条例之后,想到美国去的广东四邑人,就不得不用“偷关”的办法,即不用护照,偷过美国移民局的海关,进入美国。

怎样偷关呢?说起来真是一件惨事。

那就是:在香港同开往美国的轮船上的中国厨子、海员谈妥,请他们帮助,用装货的大木箱或船上特备大棺材把人伪装掩蔽起来,放在货舱里,或者人躲在火房煤堆里,来瞒过关员检查。船上的术语叫作“屈蛇”,泄了风声叫做“标蛇”。开船以后,箱内的偷关者才出来吃饭和大小便,再回去睡在箱子里。这样一直要经过25天之久,人几乎是闷死了。船抵旧金山码头,中国那些“包关”的人就去向美国关员“用黑钱”,谈好了条件才把那只有暗号的箱子当普通货物用起重机卸下岸来,由码头伕滚下吊桥装上汽车去。这是过了第一关。偷关者所用的钱和正当取护照少不了多少。第二关是那些“出番”狗腿来敲竹杠。第三关是不能出街。到街上遇到警察检查,没有护照,还是要捉起来驱逐出境。第四关是在“地下”生活两三年,有的人甚至住在“地下”二三十年,才向美国警察和移民局花一笔钱搞些什么证件,这算做大功告成。

旅居美国七十年(3)

有一些“偷关”不过的人,被殴被逐而回,甚至死在关员的刺刀之下,死在港口检疫局放硫磺煽舱的毒气下,或被压死在煤堆中。说起来使人鼻酸,因为关上的人员很多,“包关”者不能对每个关员都满足他们的需索,一些不满的关员就故意为难,他明知道箱里有人,却使劲地将检查货物的刺刀插进箱子里去,把人刺伤了,刺中要害的就死掉。箱子里的“偷关”人咬牙忍痛,也不敢作声。有幸到了岸上,也要大病一场。或者“包关”者没有跟关员谈好条件,或者作弊的关员要破一两件案来向上司报功,他们就当场把箱子打开,拖出“偷关者”狠狠地痛殴一顿,打得死去活来,罚以重款,然后逐之出境。我有一位朋友,绰号叫“棺材槐”,他就是用棺材偷关进来的。棺材里很闷气,迫得他用辫子垫起棺材盖呼吸。夜深人静,闹出许多“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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