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發改委(物價局)關於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暨實行階梯式水價聽證會公告(第二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霍邱縣發改委(物價局)定於2018年8月 9 日召開霍邱縣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暨實行階梯式水價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地點

地點:霍邱縣政務中心14樓會議室。

二、聽證人

李正葆(霍邱縣發改委副主任)

徐曉娟(霍邱縣發改委政策法規股長)

陶濤(霍邱縣發改委辦公室主任)

三、聽證會參加人

(一)消費者參加人(7名) 孔祥俊 楊從獻 邱學忠 顏智建 李立恆 代玉東 王秀純

(二)經營者參加人(2名) 竇光啟 劉桂馨

(三)利益相關方參加人(2名) 曹炎 儲治怡

(四)專家學者參加人(1名) 侯清華

(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人(2名) 陳壽江 賈承濤

(六)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參加人(4名) 張連堂 龔學 張東昇 鄧慧君

四、聽證方案要點

(一)初步擬定調整後的階梯水價標準:居民生活用水由1.20元/立方米調整為: 一級(每戶每月20立方米及以下)1.55元/立方米,二級(每戶每月20立方米-30立方米)2.3元/立方米,三級(每戶每月30立方米以上)4.6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由1.5元/立方米調整為1.9元/立方米。特種用水由1.9元/立方米調整為3.8元/立方米。 對合表的居民用戶、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戶不執行階梯水價,按1.65元/立方米執行。 對五保戶、低保戶每月減免4立方米水費及代徵費用。

(二)汙水處理費代徵標準:居民生活用水由0.8/立方米調整為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2元/立方米、特種用水1.5元/立方米不做調整。

(三)建立供水價格與水資源費聯動機制,如果國家、省有關部門提高或者降低水資源費標準,則自來水價格相應提高或者降低,報經縣政府同意後實施。 五、為進一步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科學性,歡迎社會各界對聽證方案要點提出意見和建議。請將意見和建議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或書面寄、送霍邱縣發改委辦公室。

特此公告。

霍邱縣發改委(物價局)

2018年7月19日

霍邱县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暨实行阶梯式水价听证会公告(第二号)
霍邱县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暨实行阶梯式水价听证会公告(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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