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爲奧尼爾制定了3秒違例,那奧尼爾之前在3秒區有什麼作用?

NBA資深分析師球迷


籃球場上對抗最激烈的區域是什麼地方?就是3秒區!這是一個禁區,任何一名在3秒區內移動或者活動的進攻方隊員都會受到對手特殊照顧。

NBA的3秒區規則是為了限制進攻方球員在有利進攻位置滯留時間過長而從球場地面劃出的區域,在這個區域內,當進攻方開始控球時刻計算,任何一名進攻方球員滯留的時間不應該超過3秒,否則將會被認定對於防守方不公正的進攻行為而吹罰,具體吹罰則為功放轉換,滯留3秒區內超過時間的進攻方球員計失誤,不計犯規。

最近一次3秒區規則的改變是為了限制大鯊魚奧尼爾從而進行的修改,簡單的說就是防不住,改規則,是無奈也是必然。

NBA3秒區形成今天的規則經歷了多個階段,每次一次變革都與巨人有關。

聯盟歷史上第一個巨人喬治·麥肯,就是最早的改革推動者。這位身高2.08米的大個子,換在今天只能打個大前鋒,但在當時儼然就是球場上的巨無霸,可出說是無人能擋。當時聯盟為了限制麥肯做出了一些改變,就是擴大3秒區。NBA把3秒區擴大了一倍,從原來的6英尺(1.8米)擴大到了12英尺(3.7米)。

然後就是張伯倫的出現再一次使得NBA修改3秒區,身高2.16米的張伯倫進入聯盟的第一個季賽場均就可以拿下37.6分、27個籃板,一對一根本沒人能限制他。NBA聯盟不得不做出改變,決定將3秒區從12英尺擴大到16英尺(4.9米),也就是現在NBA的3秒區距離。

麥肯、張伯倫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沒有再出現一個統治級的中鋒,直到大鯊魚奧尼爾的橫空出世。

奧尼爾身高2.16米,體重147公斤,強壯的身體、出色的力量,再加上高出其他打個的機動能力,讓奧尼爾在內線予取予求。

2001年,在幫助湖人蟬聯總冠軍之後,NBA聯盟為了限制奧尼爾的變態威力,決定將此前一直禁用的聯防合法化,同時出臺了NBA特有的防守3秒規則,當防守球員站在3秒區內防守時,如果裁判認定他並沒有特定地去防守某個球員,那麼防守球員在3秒區停留的時間不超過3秒鐘,否則會被視為防守3秒,進攻方將獲得一次罰球機會,並繼續保有球權。

可以說NBA聯盟為了限制奧尼爾可謂煞費苦心,可是新規則實施之後,奧尼爾的威力依舊,只能感嘆天賦驚人。


煤球5574


這確實是個好問題,而且本質上還能做一個延伸的解讀。實際上因為奧尼爾在內線無解的存在,迫使NBA聯盟制定了一項特別準則,那就是“防守3秒違例”。

★★先解釋一下在奧尼爾之前3秒區就一直存在,3秒區指的是一個寬16英尺長19英尺的長方形方框,因為這個開始就是限制進攻3秒的。由於NBA聯盟開始設立的時候,當時內線球員距離籃筐太近(代表人物是喬治.麥肯),他們*在這個區域內太容易得分,後來張伯倫的出現再次把3秒取區域擴大到4.8米,所以進攻3秒區本身就是用來有利於防守方的一項規則,一旦進攻方在這個區域內超過3秒沒有進行投籃,那麼球權將會發生轉換。另外注意一下禁區,一般來說禁區範圍更大,它是以籃筐為軸心的一個半徑4英尺的半圓弧形,通俗的說就是合理衝撞區。也就是說這個區域內大部分都是鼓勵進攻的,防守方一般比較吃虧。(這些都是題外話了)



再來看看什麼是防守3秒違例(為限制奧尼爾設定),根據規則是這樣解釋的:

在NBA中,“防守三秒”規定是指防守球員站在三秒區內防守時,如果裁判認定他“並沒有去防守到任何一位特定的進攻球員”時,那麼這位防守球員就不能呆在三秒區裡超過三秒鐘,否則就會被視為是“防守三秒違例”,由進攻隊獲得一次罰球機會,並繼續保有進攻權。

★★這項條例本質上就是為了奧尼爾而設定的。因為在此之前聯盟並沒有明確規定內線球員的活動範圍,所以像奧尼爾這種超級巨無霸可以一直待在內線,那麼這個時候一旦進攻隊員選擇往籃下突破的時候,奧尼爾這種巨大的防守優勢就會讓對方絕望。

因為沒有3秒規則的時候,很多內線球員都是站在禁區一直等待進攻球員上籃的,因為可以隨時輕鬆的進行蓋帽。這其實是極大的阻礙了球隊的進攻,讓比賽變得異常乏味。為了讓比賽的觀賞性更好,NBA開始著手製定這項3秒防守法則,這讓包括奧尼爾的這種超級內線受到了極大的限制,一些進攻方球員可以很好的調動內線球員往禁區外圍走,從而更容易在內線得分。以至於奧尼爾在談到所謂的3秒違例的時候,他自己直言真是厭惡透了。

★★這裡必須強調一點的是所謂的3秒防守違例,一定是球員沒有主動去防守的情況下,他站在禁區超過3秒才算違例。比如有種特殊情況就不能算3秒違例了,比如奧尼爾在禁區外靠打霍華德,然後霍華德在後面防守進入了3秒區,這個時候即使霍華德站在裡面超過3秒,他也不算違例,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他是積極參與防守的,這才是判斷的依據。

那麼在沒有防守3秒的時候,NBA聯盟又是怎麼樣的存在呢?球員在禁區又幹著什麼活呢?其實這也是一個只值得討論的話題。

★★首先因為奧尼爾在內線的無解表現,他可以肆無忌憚的在內線一對一打爆任何人,所以當時在3秒區基本就是奧尼爾虐爆對方內線,無論是力量還是體重優勢,包括他的爆發力,奧尼爾都是無敵的存在。這讓NBA其他內線球員都很苦惱,因為擋不住這樣的超級中鋒,這就讓比賽沒有什麼懸念了。於是NBA為了限制奧尼爾又重新設定了區域聯防,這樣的操作就是可以讓內線球員面對聯防的時候,不再肆無忌憚往裡面打,從而在進攻端削弱了奧尼爾這種球員的威力。這個規則也讓奧尼爾不再像以前那麼厲害單打內線了,畢竟一個人面對多人防守還是很難一直鑿下去的。


注意!NBA聯防的產生其實就是3秒防守規則產生的必然條件,為了防止在禁區無限制聯防,給進攻帶來足夠的負面影響,於是3秒防守違例才才應運而生。因為面對奧尼爾不再可能無限制的在內線一直進行聯防,換句話說3秒防守法則不但使3-2和2-1-2等純正的聯防在nba幾乎無法生存,還降低了外線球員突破的難度。實際上這個3秒防守規則就是鼓勵進攻的,因為聯防雖然可以限制奧尼爾,但是其他內線球員卻被限制的更加厲害,所以聯盟為了考慮多方球員的利益,為了讓比賽更好看,才會適當的連續修改規則來讓比賽更加完整。所以總得說來奧尼爾一個人無解的表現其實改變了很多NBA的規則。

★★另外因為奧尼爾罰球太差,聯盟後面設定不允許在比賽的最後2分鐘內對無球隊員犯規,否則對方將獲得兩罰一擲的機會。另外關於Hand-checking法則(用手接觸對方身體以跟蹤對手位置)的實施也有針對奧尼爾的嫌疑,雖然這個規則是顧鼓勵突破型後衛的進攻 ,具體來說應該是外線球員居多,防守者不能去用手觸摸進攻球員的走位。但是到了奧尼爾這裡則允許防守者去幹擾他的靠打,可以用手去頂撞去幹擾,因為實在是沒有辦法限制。總得來說這是解放外線球員的進攻的法則,但是對超級內線卻不怎麼公平,這完全也是奧尼爾太無敵故意用來針對他的。

以上就是奧尼爾的無解的強大,他迫使聯盟主動去改變的NBA規則,以達到平衡超級巨星太過強大的目的,其實關於奧尼爾的很多事情,還是可以去好好了解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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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科比布萊恩特


NBA為奧尼爾制定了3秒違例規則?並不是這樣的。NBA正確的說法是,聯盟為了限制奧尼爾而允許了聯防,又因為限制聯防而引入了防守3秒。

這是一個很長的故事,讓我們從頭說起。唯一要了解的前提就是,三秒區是用來限制內線球員的。我們都知道,籃球是屬於高個子的運動,個子大實在是太佔優勢了。試想,如果不加限制,那麼籃球運動必然就變成所有高個子往籃下一站的無聊運動,遠不會有今天這樣的魅力。所以,三秒區就誕生了。顧名思義,就是進攻球員在三秒區內停留不得超過3秒鐘,否則就被判違例。如圖所示,籃下附近那個長方形的區域,就是NBA的三秒區(國際籃球的三秒區之前是梯形的,但是從2010年開始,也改成長方形)。

最初,NBA的三秒區只有6英尺(1.83米左右)寬,那時候的人們認為足夠了,但是有一位超級中鋒出現,改變了一切。他就是喬治-麥肯,NBA第一位超級中鋒和超級巨星。身高2米08,體重110公斤的麥肯,在如今的NBA體格算不上出眾。但在當時,卻已經是籃下巨無霸的存在。他在籃下得分和搶籃板實在太容易了,以至於NBA不得不第一次改變三秒規則,在1951-1952賽季,把三秒區擴大到12英尺(3米66)寬。

但是僅僅過了十幾年,到了1965-1966賽季,NBA不得不再次把三秒區擴大到16英尺(4.88米)寬,也就是現在的樣子。這次也是因為一個超級中鋒湧現,他就是威爾特·張伯倫。張伯倫的威力比麥肯可大多了,單場100分,55籃板的記錄,都是他一個人創造的。那時候的張伯倫,和別人都不是在一個水平線上打球。所以,為了限制張伯倫,NBA第二次改變三秒區寬度。

說到這裡,您可能會問,奧尼爾呢?彆著急,馬上他就出現了。在張伯倫之後,NBA出現了很多中鋒,比如說天勾賈巴爾、奧拉朱旺、尤因、羅賓遜和莫寧等人,但是沒有人有奧尼爾這樣的籃下統治力。從2000年到2002年,湖人隊實現三連冠,而奧尼爾連續三年當選總決賽MVP。或許從榮譽上來說,奧尼爾不是最多的。但是從個人能力上來講,說奧尼爾是NBA歷史第一中鋒也不為過。當時人們有句話,用來對比喬丹和奧尼爾。說是你無法防守喬丹,因為你不知道他下一步會做什麼。而相反,你明明知道奧尼爾會在你頭上扣籃,你卻無能為力。這才是最深的絕望。


很多人對奧尼爾有個誤區,覺得他就是靠著身體強壯硬抗肉搏。這就錯了。奧尼爾的技術非常嫻熟,還曾經在訓練中晃過喬丹命中投籃。而且他的速度、爆發力和籃球智商都是NBA頂級的。除了罰球和為人太懶散,幾乎沒有任何弱點。

對於這樣的奧尼爾,NBA也很頭疼。該怎麼限制他呢?三秒區不能再擴大了啊,不然就沒法玩了。後來,他們終於想到一招,允許聯防。所謂聯防,也就是區域防守,防守中不再是人盯人,而是每個人各自守好一定的區域。當然,具體的聯防比較複雜,這裡就不多解釋了。

您需要記住的的一點就是,NBA認為奧尼爾太強了,一個人肯定防不了。所以要開啟聯防,大家一起防守奧尼爾。


而防守三秒呢,也是從NBA允許聯防的時候開始出現的。具體來說,是2001到2002賽季。至於為什麼要制定防守三秒規則呢?還記得我們之前說過的前提嗎?NBA希望用這個來限制內線球員,因為他們不喜歡大個子佔便宜。NBA更希望籃下的大個子能夠拉開,讓喬丹、科比這樣的側翼球員突破進去得分。而聯防的應用,除了限制了奧尼爾,也會限制外線球員的突破,這會造成得不償失。

所以,NBA在允許聯防的同時,也制定了防守三秒的規則。就是防守隊員,也會有三秒違例。具體規定是,如果防守球員距離他的防守人在一條手臂的距離之外,那麼他站在禁區內超過三秒,就會被判違例。所以我們知道,這些規則,就是NBA想出來為難那些大個子中鋒的。


最後,不知道我給您梳理清楚了沒?三秒區的兩次擴大,都和奧尼爾沒關係。一次是因為麥肯,一次是因為張伯倫。而防守三秒規則,和奧尼爾有點關係,但並不是直接關係。和奧尼爾有關係的是允許聯防,而為了減少聯防對於外線球員的影響,才引進了防守三秒的規則。


豬油鹼


首先,聯盟好像不是特別為了針對奧尼爾才設定3秒區的違例,之前好像就有,只是奧尼爾突然崛起,內線的殺傷力實在是太強,然後又做了修改。才逐漸形成現在的局面。三秒違例又分進攻三秒,防守三秒的!


無論如何,簡單說下三秒規則。根據我玩2k遊戲的經驗來說吧,我主玩內戰。進攻三秒是指:攻方隊伍有球員在三秒區內持球或者不持球超過三秒的,視為進攻三秒(官方解釋的無球隊員好像指,將要參與進攻,或者有進攻意圖的球員)這他麼誰分得清哦!防守三秒是指:守方球員周圍沒有進攻球員時,在三秒區超過3秒的,視為3秒違例!額,大概意思就是,如果我在防守奧尼爾,他站在三分線呢,我在三秒區傻乎乎的,在周圍沒人的情況下呆了三秒,那我就違例啦。但是,如果我天生神力,在三秒區裡頂防奧尼爾,而且我頂住了,硬撐了超過3秒,屹立不倒!這種情況,是不判三秒違例的!這裡只是簡單說下大概,nba肯定是有更仔細的說明的。籃球一開始的時候,應該是小個子的運動,是一項投籃的遊戲。誰投的準,誰厲害,誰得分多。但是,就像"進攻贏票房,防守贏冠軍"的俗語一樣,"越靠近籃筐的地方,得分越容易"!也是不變的真理。


奧尼爾之前的三秒區肯定一樣是為了限制內線巨獸的。這裡不得不提奧尼爾之前的兩位遠古內戰神獸了。

第一位天皇巨星:喬治麥肯

他的出現直接打破了之前小個子天下的局面,真的是鶴立雞群!帶領湖人7年6獲總冠軍。就是影響他,聯盟對三秒區進行了擴大,但是僅僅是擴大,並沒有實質性的限制!所以對他的影響不是太大依舊稱霸內戰!帶著眼鏡的他,似乎不那麼溫柔哦!


數據第一狂人:張伯倫

張伯倫的數據實在太過誇張了,很多紀錄都是後無來者了。到場100分,單場55板,賽季場均50分,生涯31419分,七屆得分王,十一屆籃板王,作為內戰的他還得過一屆助攻王。還有那神秘的,伴隨他一生的數字“20000”都說明著他的傳奇。因為他的出現,三秒區再次擴張了,不然別的人還是沒得玩。於是三秒區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讓長人儘量遠離籃筐,限制長人輕鬆的得分,儘量保持內外線的均衡,使得比賽更具有懸念,更具有觀賞性!綜上,就是我對奧尼爾之前三秒區存在作用的一些淺薄的看法!現在的三秒區似乎不是兵家必爭之地啦。nba也似乎又回到了比拼投籃的時代。真的是天道輪迴,一切自有定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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