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體罰學生的現象?老師憑什麼打人?難道打人是你的教學的手段?

斯媛媛


人的成長有不同的時期,每個時期應該有不同的教育方法和方式。老祖宗告訴我們,師者,傳道授業解惑者也,現代人給老師的任務是教書育人,其實二者具有共通性。因此作為老師,教育人,使人成長就是第一要務,而這個目標如何達成,就必須因事而異,因人而異,也應該因時而異。

先說因事而異。每個人在成長中都會犯錯誤,對於犯錯誤的初衷卻各不相同。有些錯誤是因為年齡小,認知能力不足,這類錯誤是無心之失,應該用說教使人認識錯誤,改正錯誤;而有些則是有意為之,比如恃強凌弱,這類錯誤就應該給予適當的懲罰,以使人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

再說因人而異。我們都知道因材施教,這是古人的智慧,但我們也必須明白因人懲罰的道理。如果一個學生,頑劣不堪,無法通過語言來教育,或者ta屢教不改,那麼適當的懲罰效果要好於單純說教。但如果一個學生很內向,心理承受能力極差,那麼別說是懲罰,就是話說重了恐怕就要出問題。類似於這類人,就必須要考驗教育者的耐心,需要從情景中旁敲側擊,對ta予以提醒。

最後是因時而異。一個人有不同的成長階段,根據心理學家的說法,人一般會經歷若干個叛逆期,處於叛逆期的人,採用簡單粗暴的懲罰往往會適得其反。同樣,在處於非叛逆期的人,在接受了懲罰之後,也更容易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

說到這裡,就有一個懲罰與錯誤程度的匹配問題,同樣也涉及目的和手段問題。我們說教育是一門藝術,我們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間要考慮的因素很多,要使教育的效果更好,就必須多管齊下,說教和懲罰都是有必要的。我以為可以講將懲罰分為不同的層次,對應不同嚴重程度的錯誤,同時還要考慮人的年齡和心理因素,要對懲罰的方式予以增減。

舉一個例子。假如一個人三歲之前犯了錯,就應該以懲罰為主,比如板起面孔,用嚴厲的口氣對ta說話;到了三歲至十二歲,應首先對其懲罰,之後再講道理,懲罰的手段包括批評、罰站、發抄課文等,如果是非常嚴重的錯誤——比如校園暴力,這可以直接請校警或校衛隊的人員介入;十二歲至十六歲,應以批評教育為主,因為這段時期的人正處於青春期,使人一生中叛逆傾向最為突出的時期,過度的懲罰反而適得其反;到了十六歲以後,人的三觀逐漸形成,對於對錯的認知也漸漸成型,這時應以教育提醒為主,輔助以寫檢查、做檢討等形式,可以取得較好的效果。

最後我想指出,我主張在教育過程中適度懲罰,包括冷暴力,絕不主張拳打腳踢式的懲罰方式。尤其是一些嚴重的錯誤,應該從教育系統以外引入其他方式。網友中有人提議設立校警機制,其實這一點很好。對於錯誤非常嚴重,屬於犯罪邊緣的人,用校警來處理,要好於老師本人的暴力手段懲罰。教育對人是有限度的,一個人的錯誤到了一定階段,就不是教育能夠挽回的了。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手段或者規則去制裁人,會讓更多人產生敬畏法律或者規則的紅線,而用暴力去懲罰人,則是讓人去畏懼暴力。

因此,對於教師體罰,我認為,適度體罰有益,暴力懲罰不必,說教與懲罰結合才是真正的育人之道。


師大草根


教書育人,沒有任何時候能像現在這樣將人性化提升到不可逾越的高度,老師想通過體罰對學生施以懲戒得問問自己是不是計劃失業。

時代不同了。

不說古時,既使如平門知事的中小學生時代,體罰學生也是極其正常而司空見慣的,有些家長甚或會請求老師必要的時候採用非常規手段對付自己不聽話的孩子,而如果老師表現得太客氣,家長一定會以為瞧不起自己。

每個學生的個性不一樣,學習態度不一樣,所謂因材施教,不但指成績程度,還應指學習表現,有些學生老師只要稍微點撥就明白了,有些學生可能需要老師多費點功夫,也有些學生怎麼點撥都撥不回來,不施以體罰不足以端正其態度。

但現在,我們對老師規範太多而對學生規範太少,原因在於我們對孩子更為溺愛了。

時代真的不同了。

平門知事的兒子,他們的學校從一年級到七年級,沒有任何老師體罰過任何一位學生,表面上一切都是那麼萬事大吉,皆大歡喜。只是只要有一點兒異常,無論學習成績還是學習態度出現差池,責任就交給家長了。

成績不滿意請家長督促,學習不努力請家長去端正。

平門知事的時代,父母是甩手掌櫃;平門知事的下一代,父母是保姆、育兒師、全職家教。


平門知事


作為一名教師,我認為教師不能體罰學生。為什麼,因為有以下幾點原因:第一,我們的法律有規定——教師不得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體罰就是違法,作為教師,我是來教育人的,不是犯罪的。第二,新聞媒體人最喜歡此類素材!一旦你動了手,上了電視、報紙或者網站,你將被千夫所指,你將身敗名裂。第三,家長們不允許。打在兒的身,痛在孃的心!現在的孩子在家裡是小公主,小皇帝。在學校你動了他們,你就等著吧!第四,教師自己不允許自己體罰學生。看多少同事老師相信自己會打,打得巧,相信他威望高,沒有人會不服他結果最後賠錢的賠錢,賠禮的賠禮。你一巴掌可能是你一年的工資!甚至打掉了自己的飯碗!

現在,有的專家提出老師應當有適當懲戒權,看看有這法律嗎?即使有,什麼叫適當?

所以,別體罰學生。


教父25


教師體罰學生,我認為是不應該的,會損傷學生的自尊心,對學生心理健康極為不利。教師的職責,不僅是教學生的知識,而是發現學生的與眾不同,這樣教師才稱得上優秀。因才施教,把一班的學生,培養成個個與眾不同,這樣教師值得人們的尊重。如果教育僅是為了成績,我相信這樣的教育,一定是失敗的。


無所謂213478592


現在為人父母的小時候誰沒捱過打。老師打學生是為了糾正學生屢教不改的錯誤,說明對你的孩子管教上心(個別心理變態的老師除外)。如果真的對你孩子錯誤視而不見放任自流的話家長是不是又該著急了。


人不知77829326


你應該問為什麼被打!一般來說,在這個無論教師做什麼都不對的社會,教師不是非不得已都不會大聲說孩子一句,畢竟相對於別人的孩子成才比不上自己的飯碗!相反,我只是關心是什麼原因導致教師不敢管學生,這對類似像你提出這樣問題的人又得到了什麼,我們的下一代又得到了什麼?


longspy


首先,作為老師,我不相信老師會無故打人。我相信是對違紀者的懲戒,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適當的懲戒是幫助學生樹立規矩意識和法紀觀念的必要手段,是奠定學生終身遵紀守法的必不可少的教育。但是,體罰要有度,不能亂髮脾氣!

但隨著媒體的炒作,許多教師束手束腳不敢硬管,許多學生家長護犢子的心態越來越嚴重,許多熊孩子越來越任性,青少年犯罪率正在逐年上升......

其次,看看網友們的此事的看法:

1 我是老師,我就贊成不能體罰學生,我從來不碰他們一個手指頭。學生打架,打電話把家長叫來,家長自己解決,我不持有立場。學生罵人我會給他講小白兔的故事,給他們啟發,但從來不說出答案,學生自己去理解。週六日從來不佈置作業,學生自由發展。我工作二十年,工資2447.6元+績效350元。本來養家都難,難道因為打罵學生讓他們花?!

2 學生在學校除了學知識還要學做人!可以說學校是一個淨化版的小社會。社會上存在公檢法,老師的體罰就差不多是公檢法的淨化版。所以我覺得支持老師適度的體罰:比如規定只能打手心和屁股;打的程度再能量化就比較科學了!

3 我不同意老師直接打罵學生,這樣有損老師的形象,也可能帶來麻煩,應該由學校成立懲教處,由專門的老師進行懲罰,並且讓家長也到場知道懲戒的原因和力度(如家長不願意可帶回家自己教育),這樣才能做到恩威並施,教師的威嚴方可建立!

結束語:不讓教師持有必要而適當的懲戒權,實質上是害了孩子。


遊戲大咖王


作為老師首先得循循善誘,耐心教導學習,同時對一再犯錯的學生在不影響身體健康的情況下給予必要的懲戒也是促使學生正常發展的方法之一。當然,應儘量少用,但不可不用,無規矩不成方圓。學生家長應支持老師教育,不能護短,更不能亂來,一切應為子女健康成長著想。


曲沃武公


教育方法是多樣的,教育是一個大概念,懲戒也是教育方法的一種,對於個別學生的一些行為必須進行懲戒!但是學校教育對人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學校教育也不是萬能的!否則也不會有司法系統!


中國物理學會會員


我就想問是個什麼樣的人!!!居然提出這個可以雷倒至少十億人的問題!呵呵,腦殘的人太多了這社會!請問你小時候你爹媽打過你沒有?他們為什麼這樣做?試問你有孩子嗎?你是它提的任何條件你都滿足它還是不管它如何你都是笑臉天天用語言教育它!還有你有正常的人性嗎?天生腦殘智障兒!麻煩你別在這裡煽動社會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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