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和魯迅,你更欽佩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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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和胡適,就文學來說,我更欽佩魯迅;就勇氣來說,我更欽佩魯迅;就政治遠見來說,我更欽佩胡適;就政治品格來說,我更欽佩胡適;就個人修為、與人相處的性情來說,我更欽佩胡適。

然而,就整個人來說,我最欽佩魯迅!

先說欽佩魯迅的原因。我曾經花過半年多時間,靠著床頭,在夜深人靜地時候讀《魯迅全集》,無論雜文、小說、散文、評論、書信,我都大致通讀了一遍,有的看得很細緻,有的看得很粗略,對有些特別喜歡的句子和段落,我都摘抄到了自己的筆記本上。

說實話,我最喜歡的是魯迅的文采。有時候覺著,在白話文剛剛興起的時候,怎麼寫文章,而且寫出能傳世的好文章,其實是非常難的,尤其是沒有範本可學,全靠自己探索的情況下。寫胡適那樣一清如水的白話文?就文學來說,胡適流傳的作品是很少的,這也證明寫他那樣一清如水的文章,在文學上除了體裁開拓之功外,其作品是傳之不遠的。

而魯迅的文字就不同了,他雖寫白話,但不是一清如水的白話,他的文章帶著古文的節奏的優美,帶著詩的韻律,帶著對文字細細揣摩的努力,所以魯迅寫出來的文章,思想深刻,文字精美。如:“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牆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這樣的文字,是有著玉琢的精美的。又如“當我沉默的時候,我覺得很充實,當我開口說話,就感到了空虛。”這樣的文字,充滿詩的美感。這種例子還很多。

而更讓我欽佩的,是魯迅的骨頭。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沒有絲毫的奴顏和媚骨。這是最值得人欽佩的。我近些年專注於宋朝的歷史和人物,當宋朝人不斷受到外族侵略而卑躬屈膝時,我總是會想到魯迅先生,想到魯迅先生的精神和骨氣。

魯迅的骨氣是我們這個民族最優秀的品質,然而又常常是我們這個民族所稀缺的。他的內心只有不平,沒有折衷;只有正義,沒有私利;只有衝鋒陷陣,沒有低頭畏縮。所以,無論多少人說魯迅尖酸刻薄,我從不為這種觀點所惑,魯迅能夠以身單力薄之體,在沒有以槍桿子作後盾的情況下,不懼明槍暗箭,孤軍奮戰,一往無前,與敵人戰鬥,與強權戰鬥,甚至與看似親近的人戰鬥,其勇無人能比!其骨氣,更無人能比!

對於我們這個苦難的民族而言,魯迅是一面鮮豔的旗幟,他可以給我們在露出媚骨時,給我們以無聲的提醒、警醒、警示。

我欽佩魯迅,也欽佩胡適,這並不矛盾。在我眼裡,胡適是人世間做人方面的一道奇異風景,他的謙謙君子之風,值得我學習和欽佩。胡適有仁厚之心,這從她對待發妻江東秀的態度和結果來看,可見一斑。

胡適的另一個優點就是他的政治遠見,以及對政治的包容。他對待政治,是以他那“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實驗主義態度對待。他也提出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種對待政治的方法是科學的,更是務實的。這也是胡適最值得人欽佩的地方。


帝國的臉譜


夜行不可以沒魯迅!

不敢想象人類沒科學會怎樣?地球沒日月會怎樣?天不生培根牛頓愛因斯坦又會怎樣?

上帝那麼重要,歐美人還是離不開人去發明蒸氣機汽車代替牛耕馬力,造物主那麼萬能,人類還需要努力開發電燈電話iP磁卡。

無神論者的靈魂裡,沒有上帝,會讓神至上者迷惑無解氣懵,西方世界裡沒孔丘,會讓義和團代代詛咒!

中國沒有孔丘會怎樣?誰來為奴隸上鎖?心誹罪無章可依?文字獄沒了籬笆?奴隸們會越獄?君權至上會變得如臭糞爛泥?萬古長夜舜間逝去??

魯迅說出了文聖光著身子沒有穿衣,才喚醒多少個傻傻的懵B,才有了忽然的夢醒,和萬古殭屍幽魂的死去??

要丘尼?要魯迅?一個聖帝,一個童言無忌,要光明?要長夜?

這是個問題!

既然註定了要夜行,那就遠離恐怖仲尼!

既然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兩者必取其一,那就不和魔鬼相依,和魯迅一起夜行。



我可以說我同時欽佩胡適和魯迅,不分高下嗎?看這張照片。這是我家書櫃裡面的書,胡適和魯迅的書,我是並排放的。

過去,很多國人對魯迅非常熟悉,而對胡適缺乏必要的瞭解,以為胡適就是一個“幫閒”,是“專門說好話的”。其實,這是一個天大的誤解。胡適這個人非常具有戰鬥精神,對社會不公和很多醜惡現象都予以了批判。過去,我們說魯迅的文風像“匕首”,一下子就可以捅出血,其實,胡適的文風之辛辣,之戰鬥性,絲毫不亞於魯迅,我認為胡適的文風就如同巨炮,往往造成巨大的殺傷力。其文詞邏輯之縝密,到了讓人歎為觀止的地步。難怪胡適在世的時候,很多玄學鬼恨他,因為胡適批判玄學的功力可以說達到了獨孤求敗的境界,讓那些人恨之入骨又無言反駁。

胡適無疑具有時代進步性。你看他:

胡適支持進化論,與反進化論的宗教家激辯。

胡適支持白話文,與老古董,傳統保守勢力激辯。

胡適支持科學,與反科學的玄學鬼們激辯。

…………

一個連孫中山都敢指名道姓的批評的人,你認為他是“幫閒”嗎?

胡適之所以沒有被重視,不是因為他水平不夠,思想境界不夠,而是出於其他的原因,原因是他認為應該採取溫和的社會改良,而不是激進的社會革命。更關鍵在於,他認為應該和政府合作,而不是決裂。

讀魯迅的書,需要動用大量的腦細胞,看註釋,依據上下文體悟作者想表達的意圖。而讀胡適的書,會發現他給你方方面面做了解答,讓你感覺四面八方的漏洞都堵上了。

我還要強調,雖然胡適是一個人文學科的名家,但是他的科學素養足以打敗21世紀的絕大多數人。看看他對進化論的描述,他對自然主義的描述,你簡直難以置信他描述的是如此的精準。假設胡適當年學的是理工科,他絕對可以成為一個真正的科學家。如果當前的人文學者有胡適10%的科學素養,今天的社會就會沒有那麼烏煙瘴氣。


懷疑探索者


胡適一位真正的教育學家,一位曾獲30多個博士學位的中國人,當時的美國總統,對他都敬佩有加,各國著名學者無不以胡先生為榜樣,為楷模而學習效仿之,連毛也自稱為是胡的學生,可見胡先生的才能,學術之高也!先生提倡的中西文化合璧的教育,如果真的實現的話,那麼中國人的知識,素質,水平標準將飛躍式提升到頂峰,絕不是現之狀況也!魯迅先生一位愛國至深的學者,文學家,也是一位專治社會弊病,用筆做為‘手術刀’,治療劣根的醫生,愛之切,罵之深,抨擊醜陋,惡習,無志,自私等劣端,先生猶如進諫官一樣,大公無私,說之以情,道之以理,擺明利弊關係,希望治癒弊病,立宏志,奮發向上,使民素質提高,使國變之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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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欽佩的人是魯迅先生,而且,他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作家 。他寫的短篇小說,我全看過。說到雜文,也讀過一些,至今,印象也還深刻。




起初,聽聞魯迅先生的大名,倒不是在課本上,也並非來自於新聞、報刊上的描述,而是在十五六歲時,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書店,花了十幾塊錢,買的一本《朝花夕拾》。這是魯迅先生所作的一部回憶散文集。書中大部分的內容,基本忘記了,唯一留下些記憶的是《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我覺得他寫起散文來,也絲毫不遜色於朱自清、郁達夫等人。








後來,我慢慢的,開始瞭解這位“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文學巨匠。聽人講,他寫的短篇小說很好,非常有文采,具體是聽老師或同學講的,我多半已忘卻了。魯迅先生,文筆絕佳,思想見解極深刻,這些在他的三部小說集中可以窺見一二。《故事新編》,是他改寫的中國古代神話傳說而整理的一部小說集,共計是八篇,言辭幽默,內涵深刻,想象豐富、離奇。我最喜歡的是《鑄劍》(又名:《眉間尺》,改編自東晉幹寶的志怪小說《干將莫邪》)。《彷徨》一書,倒沒讓我留下什麼印象,但是書裡面有“阿Q”的《吶喊》,我卻非常喜歡看,不僅故事有趣,給人的反思也更深刻警醒。阿Q是一個愚昧迷信、欺軟怕硬的人,有時耍些無賴,說些混帳話,還有點自欺欺人 。現在細想,其實,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正是我們國人身上的劣根性。他說過一句話“唯有民魂是值得寶貴的,只有它發揚起來,中國才有真進步”。




說到對中國社會認知最透徹的人,除了老一輩的革命家,那就非魯迅先生莫屬了。我清楚的記得他作的《狂人日記》裡,整篇都寫的是“吃人”,雖說是一篇白話文的小說,但是字句裡,無不顯露著反封建、反舊社會的有力吶喊。




在文學、思想領域,我敢說,魯迅先生的成就是非常巨大的,他的影響力,在近現代以來,只怕還沒有哪一位作家、學者,能與之比肩。胡適先生,雖說與魯迅先生同是引導“新文化運動”的學術大師,但在思想政見上,兩人的立場,卻是大不同的。






顯然,魯迅先生的文學著作,更能激起千萬同胞的愛國之心。社會上的民主人士與老百姓,也都敬稱他為“民族魂”,連偉大的人民領袖毛主席,也對他十分敬仰,尊為“新中國的聖人”、“空前的民族英雄”、“中國新文化運動的革命主將”…





湛雲居士朱曉風


在說更欽佩哪一個之前,其實可以先圍繞他們兩個的知名度來談。

毫無疑問,在今天,魯迅的知名度是非常高的,皆因為在九年義務教育的教材中有多篇他的課文入列。包括小學教材中的《少年閏土》,初中教材中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高中的《孔乙己》等等。這些文章都已為大多數人所知。哪怕你只上過小學,畢業已多年,談起《少年閏土》,裡面那個“拿叉的少年”恐怕如今也是躍然紙上。

而反觀胡適,好像只有過一篇文章入選教材吧?這還是我查到的,具體哪一篇都沒印象了。這不是捧高魯迅貶低胡適,而是陳述一個事實。如果你以為我要就此詆譭胡適,那就錯了,繼續往下看。

大家不知是否有沒有仔細想過一個問題,魯迅跟胡適都是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兩人的文化造詣都很高。而且經歷也有頗為相似的地方,皆在國民政府手下任過公職。胡適做過國民政府的大使,魯迅算是其下的一個“拿餉”的公務員。成分都不能算好,為何魯迅在今天的評價如此有別於胡適?

在這裡又可以先說下關於魯迅的黑歷史,關於他的黑歷史說的最多的恐怕就是:迅哥兒很少罵過日本人,很少罵蔣,甚至很少發表過支持抗戰的文章。

而我最後要說的是,這正是魯迅的特色。他是一個有著自己非常鮮明的旗幟的人,他有著自己的一套獨有的思想。這套思想就是通過剖析人性,特別是中國人的“劣根性”,來達到警醒世人的目的。這套思想對於他來說是顛撲不破的。就像無產階級革命者之於馬克思主義一樣。他的思想在他自己心中亦是不容撼動的。

很難想象,在那個不是傾向於馬克思主義,就是傾向於西方主義的年代,魯迅能發展出一套獨屬於自己的思想,並且振聾發聵。

再反觀胡適。他的頭銜和名份是很多的,詩人,學者,史學家,政治家等等。這些身份對於當代的他來說,確實是有加分作用的。而在身死之後的蓋棺定論中,這種多重身份於他而言並不能說好。因為你會發現他既不是一個馬克思主義者,也不是一個堅定的務實的甚至是唯利是圖的“資本主義者”。他是一個崇尚“自由主義”的人(說起自由主義,有點扯淡,真的)。這就造成了他在政治中有些不切實際。

在兩種主流思想之間遊移,又沒有自己獨立的思想,這對一個革命者來說,是很致命的。因為在客觀上來說,你的思想決定了你的觀點是起不了振聾發聵,擲地有聲的作用的。自己都左右遊移,又怎麼能夠很好的引導別人了?這也就是胡適後期影響力越來越薄弱的關鍵原因。

當然,拋開政治因素,他仍然是一個十分優秀的學者和偉大的新文化運動倡導者,無可指摘亦毋庸置疑。政治家的身份,於他而言,是減分的。

最後引用一下老蔣對他的評語“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代表。”

魯迅在思想方面還是要技高一籌啊!


三羊人物誌


從各個角度比較兩位大家:

文學

魯迅是新文化運動的大將,所著雜文和短篇小說是其一絕。文章內容針砭時弊,著力批判中國人的國民性。其文章批判鞭辟入裡,對於人性的分析見地深刻。代表作有《狂人日記》《阿Q正傳》等皆為批判小說的高峰。

胡適是新文化運動的主帥,以《文學改良芻議》掀起文學革命,開啟新文化運動的篇章。他首倡白話文,在紅學、現代新詩、整理國故等方面均有開山之功。著有《中國哲學史大綱》《嘗試集》等。

總而言之,說“胡適成就了白話文,白話文成就了魯迅”,此言得之。胡適開山有功,而魯迅在著作上更勝一籌。

政治

魯迅晚年信仰馬克思主義,成為左派作家以至最後統領左聯,成為盟主。他以文字作為攻擊的武器,批評時政。魯迅早年擔任過北洋政府教育部官員,政治主張方面支持以武力革命的方式推動社會變革,反對議會政治,對於現代民主思想的瞭解不夠全面。

胡適宗奉自由主義和杜威實驗主義思想,早年高舉民主科學的大旗開展思想啟蒙運動,中年以後曾擔任駐美大使,在美演講數百場,依靠與羅斯福的關係,鼎力推動美日在二戰期間的決裂。胡適提倡溫和漸進的改良,他晚年的核心思想是“容忍與自由”,推崇以非暴力的方式逐漸實現社會變革。

相比之下,胡適雖然終其一生也不是一個成熟的政治家,但是他的政治觀念相對於當時社會已經十分先進,許多即便用於當今也不落後,這一點與胡適接受美國高等教育有直接關係。總而言之胡適是一個建設者,魯迅是對舊有體質的破壞者,而先破後立比單純打倒要困難得多。相比之下,胡適比魯迅更勝一籌。

為人

魯迅為人尖酸刻薄,生前樹敵太多是事實。楊蔭榆、章士釗、陳西瀅、林語堂、郭沫若等人乃至胡適都受其怒罵。他的怒罵,有積極的批判,但是平心而論,也有純粹的辱罵,其理性成分所剩無幾。不過另一方面,魯迅橫眉冷對千夫指,在自己所堅信的方面毫不動搖,終身不曾屈服於外部勢力,這一點也讓他成為後世的楷模。魯迅因為看電影事件棄醫從文,憤然走上了以筆桿子拯救中國的道路。可以說他之所以讓人感動不是因為他所宣傳的思想,而是因為他本人性情之熾烈,秉性之剛直。

胡適的性格溫文爾雅,可謂三分洋貨,七分傳統,表面適合西洋紳士,骨子裡是孔孟之道。胡適推崇新道德,但是也能夠恪守舊道德。他信奉自由與容忍的信條,因此對於他人的不同意見往往大肚能容。魯迅曾經多次激烈怒罵胡適,但是胡適一生從未還口。在魯迅死後,還幫助出版他的生前作品,這一點足見他的度量之大。同時胡適也絕不是依附於國民黨的幫忙文人。胡適一生未入國民黨,而是做了幾十年“政府的諍友”。蔣介石獨裁,他可以當著媒體的面說“大失望,大失望!”其為人操守可見一斑。社交方面,胡適廣結好友。他曾豪爽地接濟落魄問人,李敖、林語堂等無不受其恩,人稱“我的朋友胡適之”。

對待同樣的包辦婚姻,胡適和魯迅的選擇截然不同。魯迅否認朱安是自己的妻子,而是“我母親送我的一件禮物”,後來娶學生許廣平為妻,追求到了自由的婚姻。胡適則不然,儘管江冬秀是一個目不識丁、裹著小腳的婦女,他還是與江冬秀白頭偕老,恩愛一生,江冬秀也由此成為了“舊社會最後一位福人”。胡適是最堅持自由的,但是他以自己的妥協換來了他母親和江冬秀的幸福更是難能可貴。胡、魯在對包辦婚姻的選擇上本沒有對錯之分,但是胡適的選擇體現了他對人的價值與尊嚴的更深層次的尊重與關懷,令人更加敬佩。總之,做魯迅已經深為不易,而做胡適更是難上加難。

學問

胡適是近代著名學者、國學大師,同時精通國學和西學。在中國人中授予榮譽博士學位最多,達三十餘。其哲學學位則是在哥倫比亞大學修學,經其師杜威授予,因而胡適具有極高的哲學、科學素養。魯迅早年赴日本學醫,但是學醫未成即棄醫從文,對國學和西學的瞭解程度均不如胡適。

綜上所述,在我心目中我更加佩服胡適,不僅因為他的涵養與學識,更是因為胡適總是對人溫和相迎,無論榮辱皆不變色,在容忍中不喪失原則。溫潤君子表面下透露出的不是軟弱,而是一個時代知識分子的精神力量。文人的力量,一手造就了時代的變革;文人的情懷,一語慰藉了所有的生命。你看胡適,就如看到了一個時代文人的熾烈與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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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就不用說了,大陸已經給了魯迅先生應有的地位,單說一下胡適先生。中國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之一,中西方文化的紐帶,最早將西方自由主義概念引進國內的人之一,當時國內政界和學術界都將胡適的思想視為指導,在北大期間好多學術界的人都要不定期去拜訪胡適,包括毛。當時不管奉行什麼主義的都要過胡適這一關,陳獨秀和胡適對罵了好多年,最後晚年還是信了胡適那一套。後來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建國後將胡適抹殺掉了,包括陳獨秀。毛的那篇著名的別了司徒雷登就是批判的胡適。這也是為什麼毛將陳獨秀也封殺了的原因。都是因為對自由這個本質問題理解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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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錢理群先生曾神秘地告訴我一個發現,他用亮亮的目光看著我說:

“你知道麼,魯迅晚年很喜歡談鬼。”

“哦。”

“為什麼那麼喜歡談鬼,看來是有些什麼考慮的。”

“……”

我不知道錢先生後來將這一感想寫到書中沒有,只記得日本學人丸尾常喜曾寫過一本書叫《人與鬼的糾葛》,專門論述魯迅世界裡的鬼氣。這是對的。從最初的創作,到晚年的書寫,鬼在他的世界佔了一定的空間。《朝花夕拾》裡的少年記憶與《且介亭雜文末編》中的《女吊》,隱含著相近的東西。你可以從民俗學的角度欣賞那些快意的意象,但那又不免有些淺薄。魯迅之於民俗,向來不是民俗學意義上的。在其收集的漢畫像拓片裡,也多陰間的傳說,那裡的氣象在唐之後的詩文裡已難看到了。在魯迅內心,那些陰間故事流動的恰似衝蕩的氣韻。電氣裡的人氣才是更有誘力的吧?他在那些森然的形象裡,竟發現了美麗,且欣賞著其間的形色。比如對女吊的描寫,就很別樣:

她將披著的頭髮向後一抖,人這才看清了臉孔:石灰一樣白的圓臉,漆黑的濃眉,烏黑的眼眶,猩紅的嘴唇。聽說浙東的有幾府的戲文裡,吊神又拖著幾寸長的假舌頭,但在紹興沒有。不是我袒護故鄉,我以為還是沒有好;那麼,比起現在將眼眶染鹹淡灰色的時式打扮來,可以說是更徹底,更可愛。不過下嘴角應該略略向上,使嘴巴成為三角形:這也不是醜模樣。假使半夜之後,在薄暗中,遠處隱約著一位這樣的粉面朱唇,就是現在的我,也許會跑過去看看的,但自然,卻未必就被誘惑得上吊。

魯迅終生難忘這血腥的、駭世的形象,與他的精神狀態是同調的。在陰問裡還能大哭大叫,且喊出人的冤屈,這不就是勇氣嗎?在士大夫的世界裡,在雅人的藍圖上,我們永遠看不到類似的圖景,但偏偏在鄉野,在荒涼粗糙的山林野鎮,存有這樣別類的存在,是讓人驚喜的。我有時重讀《女吊》,就不由得想起作者本人。在那蓬頭垢面的野鬼身上,是不是也看出叛逆者的野氣?陀思妥耶夫斯基有基督式的陰冷,但丁有他宗教神學下的審判。魯迅呢,面臨的僅是荒漠,是荒漠下的煉獄。那裡沒有神,只有鬼,而大多是怨鬼、厲鬼,那為別人苦楚叫不平的野鬼。所以,你讀他的書,在壓抑的黑暗外,還能聽見永不停息的聲音。那是黑暗裡的嘶鳴。它叫出了地底的慘烈,和鬼眼下的不安,於是你知道那個世界的混濁,死和生,以及陰陽兩界無詞的言語。

增田涉在回憶錄裡,言及魯迅身上的沉鬱。魯迅和他議論過中國的鬼。以及人間的“避惡魔”。在致增田涉的信中,還畫過“避邪”的圖案。他們見面的時候或許也談過相關的話題,彼此定然有過會心之處吧?魯迅晚年津津樂道談鄉間的鬼,以及風俗裡的神怪,自然與他的心境有關。那個模糊不清的世界,承載了人間諸多的苦樂,此岸的悲欣竟在彼岸世界被感性地呈現著。在他晚年的收藏品裡,域外的版畫甚多,有的也帶有森然之氣。那些異常的畫面與中國鄉土社會的圖騰的交匯,呈現著人類的明暗。不知道在對比二者的時候,先生的感想怎樣。他收藏了那麼多的作品,卻無專門的論文,你也只能從其文字中,找到某些暗示。但要說出其間的線索是太難了。

無論是早年還是晚年,魯迅都喜歡用“墳”這個意象。《過客》的主旨眾說紛紜,我倒傾向它是一種反先驗的哲學,在通往死亡的路上,唯有“走”才是意義。人終究要走向墳墓的;誰都不可避免。可那墳裡的故事,以及走向墳的方式,卻大不相同。魯迅詛咒著這個世界的荒涼,在對荒涼的極度的渲染裡,他其實顯示了不安與抗拒。(當他竭力勾勒著一個非人的、令人難以忍受的黑暗肘,那咀嚼之餘,卻顯示了作者與這黑暗的距離。他隱含在背後卻又超越了黑暗,創造了黑暗之外另一個非光明的世界,那就是夜遊的鬼魂與梟鳴。我每每讀到他所說的惡鳥、烏鴉一類存在,就看出作品靈動的一閃,這個驚恐的意象,將一個死去的世界變得有動感了。魯迅快意於這一動感。因為唯有不滿與憤怒的夜鳥,才會攪動一個世界,讓黑暗裡的動物知道還有這類存在,總有激盪的時候,於此,作者好似感到了一絲滿足。

1919年5月在《新青年》第六卷第五號上,魯迅發表了那篇著名的《藥》。小說的結尾,意味深長,一眼看去,就是他固有的風格。在極為肅殺的清明時分,烏鴉在叫著。墳、老人、枯草、老樹、烏鴉,構成了一幅死寂的畫面。小說自始至終是壓抑的,可是結尾的一聲烏鴉之鳴,卻驅走了岑寂,讓人感到了悲傷之後的孤憤、驚歎,覺出死亡之外的活的靈魂,以及那些不再安定的夜遊魂的痕跡:

微風早經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銅絲。一絲髮抖的聲音,在空氣中愈顫愈細,細到沒有,周圍便都是死一般靜。兩人站在枯草叢裡,仰面看那烏鴉;那烏鴉也在筆直的樹枝間,縮著頭,鐵鑄一般站著。

許多的工夫過去了;上墳的人漸漸增多,幾個老的小的,在土墳間出沒。

華大媽不知怎的,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擔,便想要走;一面勸著說,“我們還是回去罷。”

那老女人嘆一口氣,無精打采的收起飯菜;又遲疑了一刻,終於慢慢地走了。嘴裡自言自語地說,“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他們走不上二三十步遠,忽聽得背後“啞——”的一聲大叫;兩個人都竦然地回過頭,只見那烏鴉張開兩翅,一挫身,直向著遠處的天空,箭也似的飛去了。

以如此的方式結束作品,是讓讀者長嘆不已的。不管作品在這裡隱喻了什麼,它所達到的審美效應是強烈的。我們在這裡苯聽到了惡鳥的叫聲,一個貧瘠的世界忽地不那麼單調了。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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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一個層面上。魯迅開始學醫,後來轉文學,想從精神層面拯救中國。打爛一箇舊世界,創造一個新世紀,他所做的只是打爛。況且後來被推上旗手位置,使得一些人性缺陷被掩蓋。屬於活的成功,死的也成功的。

如果說魯迅先生以一個落魄地主家庭出身從社會中下層觀察世界,胡適先生雖同樣出身於落魄官宦家庭,但以其卓越的才智考取赴美留學生後,基本上是處在中國社會的精英階層。雖然回國是時未獲得博士學位,到通過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及北大的經歷,獲得知識界重大佬的尊重和敬仰。為民國時期中國的教育事業做出貢獻。

而作為蔣委派的駐美大使,斡旋於美國眾多議員企業家和總統之間,成功離間美日關係,為抗戰時期的中國贏得大批援助以及同情,並在促使美國對日宣戰上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這方面魯迅是無法做到也沒有能力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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