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和鲁迅,你更钦佩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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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和胡适,就文学来说,我更钦佩鲁迅;就勇气来说,我更钦佩鲁迅;就政治远见来说,我更钦佩胡适;就政治品格来说,我更钦佩胡适;就个人修为、与人相处的性情来说,我更钦佩胡适。

然而,就整个人来说,我最钦佩鲁迅!

先说钦佩鲁迅的原因。我曾经花过半年多时间,靠着床头,在夜深人静地时候读《鲁迅全集》,无论杂文、小说、散文、评论、书信,我都大致通读了一遍,有的看得很细致,有的看得很粗略,对有些特别喜欢的句子和段落,我都摘抄到了自己的笔记本上。

说实话,我最喜欢的是鲁迅的文采。有时候觉着,在白话文刚刚兴起的时候,怎么写文章,而且写出能传世的好文章,其实是非常难的,尤其是没有范本可学,全靠自己探索的情况下。写胡适那样一清如水的白话文?就文学来说,胡适流传的作品是很少的,这也证明写他那样一清如水的文章,在文学上除了体裁开拓之功外,其作品是传之不远的。

而鲁迅的文字就不同了,他虽写白话,但不是一清如水的白话,他的文章带着古文的节奏的优美,带着诗的韵律,带着对文字细细揣摩的努力,所以鲁迅写出来的文章,思想深刻,文字精美。如:“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这样的文字,是有着玉琢的精美的。又如“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很充实,当我开口说话,就感到了空虚。”这样的文字,充满诗的美感。这种例子还很多。

而更让我钦佩的,是鲁迅的骨头。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最值得人钦佩的。我近些年专注于宋朝的历史和人物,当宋朝人不断受到外族侵略而卑躬屈膝时,我总是会想到鲁迅先生,想到鲁迅先生的精神和骨气。

鲁迅的骨气是我们这个民族最优秀的品质,然而又常常是我们这个民族所稀缺的。他的内心只有不平,没有折衷;只有正义,没有私利;只有冲锋陷阵,没有低头畏缩。所以,无论多少人说鲁迅尖酸刻薄,我从不为这种观点所惑,鲁迅能够以身单力薄之体,在没有以枪杆子作后盾的情况下,不惧明枪暗箭,孤军奋战,一往无前,与敌人战斗,与强权战斗,甚至与看似亲近的人战斗,其勇无人能比!其骨气,更无人能比!

对于我们这个苦难的民族而言,鲁迅是一面鲜艳的旗帜,他可以给我们在露出媚骨时,给我们以无声的提醒、警醒、警示。

我钦佩鲁迅,也钦佩胡适,这并不矛盾。在我眼里,胡适是人世间做人方面的一道奇异风景,他的谦谦君子之风,值得我学习和钦佩。胡适有仁厚之心,这从她对待发妻江东秀的态度和结果来看,可见一斑。

胡适的另一个优点就是他的政治远见,以及对政治的包容。他对待政治,是以他那“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实验主义态度对待。他也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种对待政治的方法是科学的,更是务实的。这也是胡适最值得人钦佩的地方。


帝国的脸谱


夜行不可以没鲁迅!

不敢想象人类没科学会怎样?地球没日月会怎样?天不生培根牛顿爱因斯坦又会怎样?

上帝那么重要,欧美人还是离不开人去发明蒸气机汽车代替牛耕马力,造物主那么万能,人类还需要努力开发电灯电话iP磁卡。

无神论者的灵魂里,没有上帝,会让神至上者迷惑无解气懵,西方世界里没孔丘,会让义和团代代诅咒!

中国没有孔丘会怎样?谁来为奴隶上锁?心诽罪无章可依?文字狱没了篱笆?奴隶们会越狱?君权至上会变得如臭粪烂泥?万古长夜舜间逝去??

鲁迅说出了文圣光着身子没有穿衣,才唤醒多少个傻傻的懵B,才有了忽然的梦醒,和万古僵尸幽魂的死去??

要丘尼?要鲁迅?一个圣帝,一个童言无忌,要光明?要长夜?

这是个问题!

既然注定了要夜行,那就远离恐怖仲尼!

既然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两者必取其一,那就不和魔鬼相依,和鲁迅一起夜行。



我可以说我同时钦佩胡适和鲁迅,不分高下吗?看这张照片。这是我家书柜里面的书,胡适和鲁迅的书,我是并排放的。

过去,很多国人对鲁迅非常熟悉,而对胡适缺乏必要的了解,以为胡适就是一个“帮闲”,是“专门说好话的”。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误解。胡适这个人非常具有战斗精神,对社会不公和很多丑恶现象都予以了批判。过去,我们说鲁迅的文风像“匕首”,一下子就可以捅出血,其实,胡适的文风之辛辣,之战斗性,丝毫不亚于鲁迅,我认为胡适的文风就如同巨炮,往往造成巨大的杀伤力。其文词逻辑之缜密,到了让人叹为观止的地步。难怪胡适在世的时候,很多玄学鬼恨他,因为胡适批判玄学的功力可以说达到了独孤求败的境界,让那些人恨之入骨又无言反驳。

胡适无疑具有时代进步性。你看他:

胡适支持进化论,与反进化论的宗教家激辩。

胡适支持白话文,与老古董,传统保守势力激辩。

胡适支持科学,与反科学的玄学鬼们激辩。

…………

一个连孙中山都敢指名道姓的批评的人,你认为他是“帮闲”吗?

胡适之所以没有被重视,不是因为他水平不够,思想境界不够,而是出于其他的原因,原因是他认为应该采取温和的社会改良,而不是激进的社会革命。更关键在于,他认为应该和政府合作,而不是决裂。

读鲁迅的书,需要动用大量的脑细胞,看注释,依据上下文体悟作者想表达的意图。而读胡适的书,会发现他给你方方面面做了解答,让你感觉四面八方的漏洞都堵上了。

我还要强调,虽然胡适是一个人文学科的名家,但是他的科学素养足以打败21世纪的绝大多数人。看看他对进化论的描述,他对自然主义的描述,你简直难以置信他描述的是如此的精准。假设胡适当年学的是理工科,他绝对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科学家。如果当前的人文学者有胡适10%的科学素养,今天的社会就会没有那么乌烟瘴气。


怀疑探索者


胡适一位真正的教育学家,一位曾获30多个博士学位的中国人,当时的美国总统,对他都敬佩有加,各国著名学者无不以胡先生为榜样,为楷模而学习效仿之,连毛也自称为是胡的学生,可见胡先生的才能,学术之高也!先生提倡的中西文化合璧的教育,如果真的实现的话,那么中国人的知识,素质,水平标准将飞跃式提升到顶峰,绝不是现之状况也!鲁迅先生一位爱国至深的学者,文学家,也是一位专治社会弊病,用笔做为‘手术刀’,治疗劣根的医生,爱之切,骂之深,抨击丑陋,恶习,无志,自私等劣端,先生犹如进谏官一样,大公无私,说之以情,道之以理,摆明利弊关系,希望治愈弊病,立宏志,奋发向上,使民素质提高,使国变之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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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钦佩的人是鲁迅先生,而且,他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作家 。他写的短篇小说,我全看过。说到杂文,也读过一些,至今,印象也还深刻。




起初,听闻鲁迅先生的大名,倒不是在课本上,也并非来自于新闻、报刊上的描述,而是在十五六岁时,在一家不大不小的书店,花了十几块钱,买的一本《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先生所作的一部回忆散文集。书中大部分的内容,基本忘记了,唯一留下些记忆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觉得他写起散文来,也丝毫不逊色于朱自清、郁达夫等人。








后来,我慢慢的,开始了解这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文学巨匠。听人讲,他写的短篇小说很好,非常有文采,具体是听老师或同学讲的,我多半已忘却了。鲁迅先生,文笔绝佳,思想见解极深刻,这些在他的三部小说集中可以窥见一二。《故事新编》,是他改写的中国古代神话传说而整理的一部小说集,共计是八篇,言辞幽默,内涵深刻,想象丰富、离奇。我最喜欢的是《铸剑》(又名:《眉间尺》,改编自东晋干宝的志怪小说《干将莫邪》)。《彷徨》一书,倒没让我留下什么印象,但是书里面有“阿Q”的《呐喊》,我却非常喜欢看,不仅故事有趣,给人的反思也更深刻警醒。阿Q是一个愚昧迷信、欺软怕硬的人,有时耍些无赖,说些混帐话,还有点自欺欺人 。现在细想,其实,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正是我们国人身上的劣根性。他说过一句话“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只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说到对中国社会认知最透彻的人,除了老一辈的革命家,那就非鲁迅先生莫属了。我清楚的记得他作的《狂人日记》里,整篇都写的是“吃人”,虽说是一篇白话文的小说,但是字句里,无不显露着反封建、反旧社会的有力呐喊。




在文学、思想领域,我敢说,鲁迅先生的成就是非常巨大的,他的影响力,在近现代以来,只怕还没有哪一位作家、学者,能与之比肩。胡适先生,虽说与鲁迅先生同是引导“新文化运动”的学术大师,但在思想政见上,两人的立场,却是大不同的。






显然,鲁迅先生的文学著作,更能激起千万同胞的爱国之心。社会上的民主人士与老百姓,也都敬称他为“民族魂”,连伟大的人民领袖毛主席,也对他十分敬仰,尊为“新中国的圣人”、“空前的民族英雄”、“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革命主将”…





湛云居士朱晓风


在说更钦佩哪一个之前,其实可以先围绕他们两个的知名度来谈。

毫无疑问,在今天,鲁迅的知名度是非常高的,皆因为在九年义务教育的教材中有多篇他的课文入列。包括小学教材中的《少年闰土》,初中教材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高中的《孔乙己》等等。这些文章都已为大多数人所知。哪怕你只上过小学,毕业已多年,谈起《少年闰土》,里面那个“拿叉的少年”恐怕如今也是跃然纸上。

而反观胡适,好像只有过一篇文章入选教材吧?这还是我查到的,具体哪一篇都没印象了。这不是捧高鲁迅贬低胡适,而是陈述一个事实。如果你以为我要就此诋毁胡适,那就错了,继续往下看。

大家不知是否有没有仔细想过一个问题,鲁迅跟胡适都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两人的文化造诣都很高。而且经历也有颇为相似的地方,皆在国民政府手下任过公职。胡适做过国民政府的大使,鲁迅算是其下的一个“拿饷”的公务员。成分都不能算好,为何鲁迅在今天的评价如此有别于胡适?

在这里又可以先说下关于鲁迅的黑历史,关于他的黑历史说的最多的恐怕就是:迅哥儿很少骂过日本人,很少骂蒋,甚至很少发表过支持抗战的文章。

而我最后要说的是,这正是鲁迅的特色。他是一个有着自己非常鲜明的旗帜的人,他有着自己的一套独有的思想。这套思想就是通过剖析人性,特别是中国人的“劣根性”,来达到警醒世人的目的。这套思想对于他来说是颠扑不破的。就像无产阶级革命者之于马克思主义一样。他的思想在他自己心中亦是不容撼动的。

很难想象,在那个不是倾向于马克思主义,就是倾向于西方主义的年代,鲁迅能发展出一套独属于自己的思想,并且振聋发聩。

再反观胡适。他的头衔和名份是很多的,诗人,学者,史学家,政治家等等。这些身份对于当代的他来说,确实是有加分作用的。而在身死之后的盖棺定论中,这种多重身份于他而言并不能说好。因为你会发现他既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也不是一个坚定的务实的甚至是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者”。他是一个崇尚“自由主义”的人(说起自由主义,有点扯淡,真的)。这就造成了他在政治中有些不切实际。

在两种主流思想之间游移,又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这对一个革命者来说,是很致命的。因为在客观上来说,你的思想决定了你的观点是起不了振聋发聩,掷地有声的作用的。自己都左右游移,又怎么能够很好的引导别人了?这也就是胡适后期影响力越来越薄弱的关键原因。

当然,抛开政治因素,他仍然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学者和伟大的新文化运动倡导者,无可指摘亦毋庸置疑。政治家的身份,于他而言,是减分的。

最后引用一下老蒋对他的评语“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代表。”

鲁迅在思想方面还是要技高一筹啊!


三羊人物志


从各个角度比较两位大家:

文学

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大将,所著杂文和短篇小说是其一绝。文章内容针砭时弊,着力批判中国人的国民性。其文章批判鞭辟入里,对于人性的分析见地深刻。代表作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皆为批判小说的高峰。

胡适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帅,以《文学改良刍议》掀起文学革命,开启新文化运动的篇章。他首倡白话文,在红学、现代新诗、整理国故等方面均有开山之功。著有《中国哲学史大纲》《尝试集》等。

总而言之,说“胡适成就了白话文,白话文成就了鲁迅”,此言得之。胡适开山有功,而鲁迅在著作上更胜一筹。

政治

鲁迅晚年信仰马克思主义,成为左派作家以至最后统领左联,成为盟主。他以文字作为攻击的武器,批评时政。鲁迅早年担任过北洋政府教育部官员,政治主张方面支持以武力革命的方式推动社会变革,反对议会政治,对于现代民主思想的了解不够全面。

胡适宗奉自由主义和杜威实验主义思想,早年高举民主科学的大旗开展思想启蒙运动,中年以后曾担任驻美大使,在美演讲数百场,依靠与罗斯福的关系,鼎力推动美日在二战期间的决裂。胡适提倡温和渐进的改良,他晚年的核心思想是“容忍与自由”,推崇以非暴力的方式逐渐实现社会变革。

相比之下,胡适虽然终其一生也不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但是他的政治观念相对于当时社会已经十分先进,许多即便用于当今也不落后,这一点与胡适接受美国高等教育有直接关系。总而言之胡适是一个建设者,鲁迅是对旧有体质的破坏者,而先破后立比单纯打倒要困难得多。相比之下,胡适比鲁迅更胜一筹。

为人

鲁迅为人尖酸刻薄,生前树敌太多是事实。杨荫榆、章士钊、陈西滢、林语堂、郭沫若等人乃至胡适都受其怒骂。他的怒骂,有积极的批判,但是平心而论,也有纯粹的辱骂,其理性成分所剩无几。不过另一方面,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在自己所坚信的方面毫不动摇,终身不曾屈服于外部势力,这一点也让他成为后世的楷模。鲁迅因为看电影事件弃医从文,愤然走上了以笔杆子拯救中国的道路。可以说他之所以让人感动不是因为他所宣传的思想,而是因为他本人性情之炽烈,秉性之刚直。

胡适的性格温文尔雅,可谓三分洋货,七分传统,表面适合西洋绅士,骨子里是孔孟之道。胡适推崇新道德,但是也能够恪守旧道德。他信奉自由与容忍的信条,因此对于他人的不同意见往往大肚能容。鲁迅曾经多次激烈怒骂胡适,但是胡适一生从未还口。在鲁迅死后,还帮助出版他的生前作品,这一点足见他的度量之大。同时胡适也绝不是依附于国民党的帮忙文人。胡适一生未入国民党,而是做了几十年“政府的诤友”。蒋介石独裁,他可以当着媒体的面说“大失望,大失望!”其为人操守可见一斑。社交方面,胡适广结好友。他曾豪爽地接济落魄问人,李敖、林语堂等无不受其恩,人称“我的朋友胡适之”。

对待同样的包办婚姻,胡适和鲁迅的选择截然不同。鲁迅否认朱安是自己的妻子,而是“我母亲送我的一件礼物”,后来娶学生许广平为妻,追求到了自由的婚姻。胡适则不然,尽管江冬秀是一个目不识丁、裹着小脚的妇女,他还是与江冬秀白头偕老,恩爱一生,江冬秀也由此成为了“旧社会最后一位福人”。胡适是最坚持自由的,但是他以自己的妥协换来了他母亲和江冬秀的幸福更是难能可贵。胡、鲁在对包办婚姻的选择上本没有对错之分,但是胡适的选择体现了他对人的价值与尊严的更深层次的尊重与关怀,令人更加敬佩。总之,做鲁迅已经深为不易,而做胡适更是难上加难。

学问

胡适是近代著名学者、国学大师,同时精通国学和西学。在中国人中授予荣誉博士学位最多,达三十余。其哲学学位则是在哥伦比亚大学修学,经其师杜威授予,因而胡适具有极高的哲学、科学素养。鲁迅早年赴日本学医,但是学医未成即弃医从文,对国学和西学的了解程度均不如胡适。

综上所述,在我心目中我更加佩服胡适,不仅因为他的涵养与学识,更是因为胡适总是对人温和相迎,无论荣辱皆不变色,在容忍中不丧失原则。温润君子表面下透露出的不是软弱,而是一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精神力量。文人的力量,一手造就了时代的变革;文人的情怀,一语慰藉了所有的生命。你看胡适,就如看到了一个时代文人的炽烈与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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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就不用说了,大陆已经给了鲁迅先生应有的地位,单说一下胡适先生。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中西方文化的纽带,最早将西方自由主义概念引进国内的人之一,当时国内政界和学术界都将胡适的思想视为指导,在北大期间好多学术界的人都要不定期去拜访胡适,包括毛。当时不管奉行什么主义的都要过胡适这一关,陈独秀和胡适对骂了好多年,最后晚年还是信了胡适那一套。后来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建国后将胡适抹杀掉了,包括陈独秀。毛的那篇著名的别了司徒雷登就是批判的胡适。这也是为什么毛将陈独秀也封杀了的原因。都是因为对自由这个本质问题理解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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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钱理群先生曾神秘地告诉我一个发现,他用亮亮的目光看着我说:

“你知道么,鲁迅晚年很喜欢谈鬼。”

“哦。”

“为什么那么喜欢谈鬼,看来是有些什么考虑的。”

“……”

我不知道钱先生后来将这一感想写到书中没有,只记得日本学人丸尾常喜曾写过一本书叫《人与鬼的纠葛》,专门论述鲁迅世界里的鬼气。这是对的。从最初的创作,到晚年的书写,鬼在他的世界占了一定的空间。《朝花夕拾》里的少年记忆与《且介亭杂文末编》中的《女吊》,隐含着相近的东西。你可以从民俗学的角度欣赏那些快意的意象,但那又不免有些浅薄。鲁迅之于民俗,向来不是民俗学意义上的。在其收集的汉画像拓片里,也多阴间的传说,那里的气象在唐之后的诗文里已难看到了。在鲁迅内心,那些阴间故事流动的恰似冲荡的气韵。电气里的人气才是更有诱力的吧?他在那些森然的形象里,竟发现了美丽,且欣赏着其间的形色。比如对女吊的描写,就很别样:

她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这才看清了脸孔:石灰一样白的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听说浙东的有几府的戏文里,吊神又拖着几寸长的假舌头,但在绍兴没有。不是我袒护故乡,我以为还是没有好;那么,比起现在将眼眶染咸淡灰色的时式打扮来,可以说是更彻底,更可爱。不过下嘴角应该略略向上,使嘴巴成为三角形:这也不是丑模样。假使半夜之后,在薄暗中,远处隐约着一位这样的粉面朱唇,就是现在的我,也许会跑过去看看的,但自然,却未必就被诱惑得上吊。

鲁迅终生难忘这血腥的、骇世的形象,与他的精神状态是同调的。在阴问里还能大哭大叫,且喊出人的冤屈,这不就是勇气吗?在士大夫的世界里,在雅人的蓝图上,我们永远看不到类似的图景,但偏偏在乡野,在荒凉粗糙的山林野镇,存有这样别类的存在,是让人惊喜的。我有时重读《女吊》,就不由得想起作者本人。在那蓬头垢面的野鬼身上,是不是也看出叛逆者的野气?陀思妥耶夫斯基有基督式的阴冷,但丁有他宗教神学下的审判。鲁迅呢,面临的仅是荒漠,是荒漠下的炼狱。那里没有神,只有鬼,而大多是怨鬼、厉鬼,那为别人苦楚叫不平的野鬼。所以,你读他的书,在压抑的黑暗外,还能听见永不停息的声音。那是黑暗里的嘶鸣。它叫出了地底的惨烈,和鬼眼下的不安,于是你知道那个世界的混浊,死和生,以及阴阳两界无词的言语。

增田涉在回忆录里,言及鲁迅身上的沉郁。鲁迅和他议论过中国的鬼。以及人间的“避恶魔”。在致增田涉的信中,还画过“避邪”的图案。他们见面的时候或许也谈过相关的话题,彼此定然有过会心之处吧?鲁迅晚年津津乐道谈乡间的鬼,以及风俗里的神怪,自然与他的心境有关。那个模糊不清的世界,承载了人间诸多的苦乐,此岸的悲欣竟在彼岸世界被感性地呈现着。在他晚年的收藏品里,域外的版画甚多,有的也带有森然之气。那些异常的画面与中国乡土社会的图腾的交汇,呈现着人类的明暗。不知道在对比二者的时候,先生的感想怎样。他收藏了那么多的作品,却无专门的论文,你也只能从其文字中,找到某些暗示。但要说出其间的线索是太难了。

无论是早年还是晚年,鲁迅都喜欢用“坟”这个意象。《过客》的主旨众说纷纭,我倒倾向它是一种反先验的哲学,在通往死亡的路上,唯有“走”才是意义。人终究要走向坟墓的;谁都不可避免。可那坟里的故事,以及走向坟的方式,却大不相同。鲁迅诅咒着这个世界的荒凉,在对荒凉的极度的渲染里,他其实显示了不安与抗拒。(当他竭力勾勒着一个非人的、令人难以忍受的黑暗肘,那咀嚼之余,却显示了作者与这黑暗的距离。他隐含在背后却又超越了黑暗,创造了黑暗之外另一个非光明的世界,那就是夜游的鬼魂与枭鸣。我每每读到他所说的恶鸟、乌鸦一类存在,就看出作品灵动的一闪,这个惊恐的意象,将一个死去的世界变得有动感了。鲁迅快意于这一动感。因为唯有不满与愤怒的夜鸟,才会搅动一个世界,让黑暗里的动物知道还有这类存在,总有激荡的时候,于此,作者好似感到了一丝满足。

1919年5月在《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上,鲁迅发表了那篇著名的《药》。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一眼看去,就是他固有的风格。在极为肃杀的清明时分,乌鸦在叫着。坟、老人、枯草、老树、乌鸦,构成了一幅死寂的画面。小说自始至终是压抑的,可是结尾的一声乌鸦之鸣,却驱走了岑寂,让人感到了悲伤之后的孤愤、惊叹,觉出死亡之外的活的灵魂,以及那些不再安定的夜游魂的痕迹:

微风早经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一丝发抖的声音,在空气中愈颤愈细,细到没有,周围便都是死一般静。两人站在枯草丛里,仰面看那乌鸦;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

许多的工夫过去了;上坟的人渐渐增多,几个老的小的,在土坟间出没。

华大妈不知怎的,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担,便想要走;一面劝着说,“我们还是回去罢。”

那老女人叹一口气,无精打采的收起饭菜;又迟疑了一刻,终于慢慢地走了。嘴里自言自语地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他们走不上二三十步远,忽听得背后“哑——”的一声大叫;两个人都竦然地回过头,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

以如此的方式结束作品,是让读者长叹不已的。不管作品在这里隐喻了什么,它所达到的审美效应是强烈的。我们在这里苯听到了恶鸟的叫声,一个贫瘠的世界忽地不那么单调了。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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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一个层面上。鲁迅开始学医,后来转文学,想从精神层面拯救中国。打烂一个旧世界,创造一个新世纪,他所做的只是打烂。况且后来被推上旗手位置,使得一些人性缺陷被掩盖。属于活的成功,死的也成功的。

如果说鲁迅先生以一个落魄地主家庭出身从社会中下层观察世界,胡适先生虽同样出身于落魄官宦家庭,但以其卓越的才智考取赴美留学生后,基本上是处在中国社会的精英阶层。虽然回国是时未获得博士学位,到通过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及北大的经历,获得知识界重大佬的尊重和敬仰。为民国时期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而作为蒋委派的驻美大使,斡旋于美国众多议员企业家和总统之间,成功离间美日关系,为抗战时期的中国赢得大批援助以及同情,并在促使美国对日宣战上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这方面鲁迅是无法做到也没有能力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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