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保,這家三甲醫院被醫保重罰!

騙保,這家三甲醫院被醫保重罰!

近日,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了《關於對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等四家定點醫療機構行政處罰的公示》。

根據公示,市人力社保部門依法對存在醫保違法違規行為的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天津津南友臨門診部、天津祥雲皮膚病醫院有限公司、天津華博醫院予以行政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始建於20世紀60年代初期,是原天津中醫學院所在地,是三級甲等中醫醫院。

具體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存在偽造、變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及重複收費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一)、(七)項之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8年3月2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32號),責令其退回醫療保險金,並處罰款379534.00元。

二、天津津南友臨門診部

存在偽造、變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套用備案醫師名義申報醫藥費用、冒用他人社會保障卡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一)、(五)、(六)項之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8年3月2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31號),責令其退回醫療保險金,並處罰款284749.60元。

存在重複收費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8年3月7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33號),責令其退回醫療保險金,並處罰款209500.00元。

存在偽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8年2月22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26號),責令其退回醫療保險金,並處罰款20652.00元。

安徽騙保事件

無獨有偶,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騙保的事情,在今年年初轟動全國。1月19日,新華網報道了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騙保問題。近日,對於該事件的處理結果公佈。

根據調查結果,多名相關機構責任人員依法依紀受到嚴厲懲處: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黨總支書記張景湖、醫院院長何光遠、醫院副院長張鐵銘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及撤職處分;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醫院黨總支副書記楊永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負有直接責任的醫院醫保辦主任汪利榮等人受到撤職處分;同時對涉嫌違規的8名醫護人員進行行政立案查處,其中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予以解聘。

在全省範圍內對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予以通報批評。同時按照醫保管理相關規定,核減該醫院醫保統籌基金137萬元,並按已查實涉案金額上限(5倍)罰款19.0575萬元。

安徽省人社廳、省衛計委、安徽中醫藥大學等有關部門將督促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全面開展專項整改,整改完成後,有關部門組織檢查驗收,若仍達不到整改要求,將終止其醫保定點服務協議。

醫保智能監管系統上線

以往民營醫院一直在騙保嚴查的對像,現在三甲醫院也屢屢成為被查處的對象,醫保嚴查時代已經到來!

在人社主動嚴查之外,人社部門還主動上馬智能監控系統,對藥品使用進行實時監控。

隨國家醫改制度進一步深化,國家人社部於近年相繼發佈文件,在全國所有統籌地區普遍開展智能監控工作,逐步實現對門診、住院、購藥等各類醫療服務行為的全面、及時、高效監控。並於2016年在全國所有統籌地區開展智能監控工作。

醫保智能審核通過事前提示預警、事中預審核、事後審核與申訴等多方位、層次化的審核模式切實將現有醫保管理模式轉變為更加規範化、精細化的醫保管理模式,切實保障醫保基金的合理支出,同時也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的臨床診療行為。

該系統應用後,將實現對醫保就醫記錄的快速、全面審核,解決人工抽查審核的不足,有效監控醫保服務行為,更好地維護參保人權益,保證醫保基金的合理支出,將基本替代日常人工審核,解決了審核標準、扣款尺度的一致性。

醫保監管風暴來襲

嚴厲查處騙保行為、醫保智能監管系統上線,醫保監管更為嚴格了。

可以預見,一場大的“整理行動”風暴必然而至。

無論公立還是民營醫院都要準備迎接這次洗禮,不要認為“磚頭砸到誰、誰就倒黴去”!或還在抱有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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