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的女的結婚要求男人房子加她名字,但是她婚前買的房子不願加男的名字?

從庸


特別糾正,題中的“有的女的結婚要求男人房子加她名字,但是她婚前買的房子不願加男的名字”,這裡的女主的觀念就是不對的。委婉的說是沒有安全感,嚴格地說就是“貪婪”。



如果男方婚前買的房子是自己父母辛苦所得,如果男方沒有主動要求寫上女方的名字,女方不應去要求寫上自己的名字,這是對長者的勞動所得的尊重。且根據最新婚姻法,房產證上誰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款是誰給的。如果你沒有參與任何房款,婚前購買的房子只屬於男方。

女方自己婚前買的房子不寫男方名字,可以理解,畢竟那是你自己本來就有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若是自己有房,還要非要與男方婚前財產佔點邊,就是過於貪婪了。更何況婚姻完美的基礎是夫妻雙方感情和睦,若是感情好,房子寫不寫誰的名字,都是雙方受益。

很多女性總把自己的命運交給男人或者男人的物質來主宰,以此來獲得安全感。殊不知安全感從來就是來自於自己,只要自己不要放棄自食其力的能力,婚姻破裂又怎樣,沒有房子又怎樣,自己的命運自己主宰,最重要的是始終讓自己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才不至於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看的過於重要。


黃沁兒


為什麼?用男人一套房買孩子跟男方姓,算不算理由?如果房子我有,懷孕自己照顧自己,不能上班自己的存款養自己,自己去做產檢,孃家人幫忙坐月子,自己做家務,自己喂孩子帶孩子,然後讓孩子跟男人姓,還被指手畫腳說這樣那樣,男方不給彩禮也沒有房子,我為什麼要為他生個孩子啊?他愛我嗎?什麼都不願意贈予我,我為什麼要生個孩子跟他姓給他繁衍後代?我自己生孩子跟自己姓不行嗎?


踩扁小葡萄


這是一個很矛盾的問題,為什麼這麼說呢?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到處宣揚男女平等。甚至有些公知引進國外的女權主義,來宣揚國外的優越感。其實,這些公知只是目的不純罷了。

全世界男女最平等,甚至女權超越男權的現象的地方只有我國了。

舉幾個簡單的例子:第一個例子,男女談戀愛,達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談婚論嫁了。女方可以要求彩禮得具體數額,但是男方不能要求嫁妝的具體數額。

第二個例子,女人結婚後,可以在家做全職太太,也可以出去打拼事業。而男人不行,哪怕是男人收入太低都不行。

第三,男女雙方結婚後,丈母孃叫女婿,隨叫隨到。婆婆叫媳婦,愛搭不理。

第四,就是這個問題了。男女結婚前,男方婚前買的房子,要寫女方的名字。而女方買的房子,還是女方自己的名字。很多人說,害怕男人拋棄女人,女人人老珠黃了,人得不到,最起碼得到財產了。還有人稱之為青春損失費。

在這個時候,很多人,尤其是女性朋友們,都忽略一個問題。那就是他們口口聲聲宣揚的男女平等的問題。

首先,青春不僅僅女方有,男方同樣也有。也就是一段破裂的婚姻損失的是雙方的青春。

其次,在出軌這件事情上,並不是男性特有的產物。女人出軌的也不在少數。比如:馬蓉、李小璐等。男性把一半的房產作為彼此感情的質押,那麼女性拿什麼質押呢?

第三,還有一部分人說,女性這麼做事增加安全感。但是,你這麼做,男性就沒有安全感了。你是因為感情才結婚,還是為了房子呢?再者,一段沒有安全感的感情,為什麼要結婚呢?換句話說,就是還沒有結婚,就為離婚做打算了,那麼結婚還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女方在結婚前讓男方把結婚前買的房子寫女方的名字。是為了能夠在婚姻中佔有主動權。

說簡單點,在婚姻中,只能女方可以對不起男方。如果男方敢對女方不好,那麼就得掂量掂量那半套房子。反過來,女方則沒有任何損失。

這也就是傳說中的丈母孃智慧。


孔方兄


這個問題,男女的個人觀點和看法是不太相同的。

做為一個男人,如果你想理解女人這麼做的原因,可以做一下換位思考。假設你現在是女人,你會怎麼看待這件事呢?

如果是我,我會覺得這麼做有合理的地方:

第一,我的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理應屬於我個人。我當然不能加上男人的名字。

第二,結婚買的房,無論男人自己買的還是雙方都出了錢,那是兩人結婚兩人以後共同生活的地方,除非事先約定,理應成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要加上我的名。

第三,現在的社會,結婚後女方總是弱勢的一方。如果男人萬一出軌了離婚了,女人很難充分保護自己和孩子應得的權益,而女人總得有個地方去,總得有自己的棲身之所。所以有自己名下的房子比較保穩。而夫妻共同的房子牽扯更多,無法保證女方的經濟安全。

出於這幾點考慮,女人做出上述行為,也就情有可原了。如果夫妻真能和和睦睦的,又何必去在乎這一點。女方那套房子等於你們全家多了一項固定資產,何樂而不為呢。





有一顆豆


因為有女不愁嫁,女人加了男人的房子大概是覺得自己有了保障和安全感吧,但是讓男人名字再加了女人的房子,那麼前面所做的努力不就毫無意義了嗎,感覺上女人是處於弱勢群體,其實現今社會完全不是這樣子的,大女子主義者,女權至上主義者到處橫行,而且加上女少男多這個窘困的局面,女人不想高調都不行,所以在婚姻主動權方面她們有先天的優勢,也就是說為啥普遍認為娶個媳婦傾家蕩產,嫁個女兒賺得滿盤滿缽的觀點存在是有一定的現實依據的。女人相對男人來說更可靠更保守些,當然這也是老黃曆了,現在的女人已經非常開放,婚姻觀念已經無法完全禁桎住一些蠢蠢欲動的女人心,道德底線和門檻已經一再降低,當然這並不完全是她們的錯,因為許多問題都是相對的,男人沒有做好自己,又怎麼能去約束別人呢,女人一生下來就是千金,所以需要加倍呵護和寵溺,在不培養她們嬌氣傲慢的同時要儘量維護她們的善良的女人心,加上一個你深愛的女人的名字是彰顯你的誠意和大度,是證明你愛的決心和勇氣,如果讓你把自己名字加入女方的房證裡,是不是證明你吃不起虧,是不是證明你有更多企圖和吃軟飯的特性呢,男女在法理上是平等的,但在現實中是無法真正做到平等的。雖然所有的愛情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上的,但是隻要愛之持恆,我想任何困難終究會被克服和戰勝的。


徐宏波5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男婚女嫁是什麼意思,恐怕沒有人不明白?即使是小學生,看到,聽見,也慢慢地知道了。娶就是對方過來,嫁就是自己離家到對方過日子。隨之而來的是,子女隨父姓。

前人總是很高明,在出現男婚女嫁的規則後,為避免一些人的不愉快,又發明了入贅。使得經濟能力不足,又希望女方承擔婚姻費用者有了選擇。

總之,指望女方買房,並且可以加上名字,看來不難。只要你勇敢地選擇把自己嫁到女方,還是有機會的。不過,首先要使自己成為男a,而不是男d;才有可能被女方選上,一不小心,撞上個億萬富翁的家庭,也不是沒有可能,……。


逍遙遊故地


這種現現象這些年比較多,在婚姻關係中相對離婚而言,女性處於弱勢地位。


結婚時要求男方的房產加上女方的名字,原因有二,第一是可以在萬一離婚時可以分得一半財產;第二,就是可以約束男方更加穩定婚姻關係。


女方在婚前的財產不會輕易加男方的名字的,如今社會越發現實,人們的生活壓力都很大,在漫長的婚姻關係中,一旦雙方無法正常合理有序的經營婚姻。


就會面臨婚姻破裂甚至離婚,這時第一步就是分割財產,明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其實過於在意財產的婚姻總覺得失去了感情的基礎,如果有真愛,就會願意為一個人一直去付出一切,更何況是一套房子呢?


舞棟人生


還是單身好,不用管那麼多。

世道變了,不再像以前一樣。如今結婚的壓力對於很多人來說是很大的。

鄙人認為,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不結婚,不生孩子。我不懂為什麼人一定要有後代,生存壓力非常大,窮人翻身越來越難,如果孩子也沒有什麼本事,在工地上受苦受累,這樣有什麼意義?“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話說這是不是也屬於封建思想?與其活的很累,不如好好賺錢,讓自己過的好點。


LSWQAYI


因為男女平等遠著呢!實際上絕大多數家庭依舊是男尊女卑。不然社會上流行女人要自強,要出得廳堂,入得廚房,打得過小三,鬥得過流氓。

女人的青春短暫,男人卻越老越有魅力。多少年輕時陪男人奮鬥,功成名就卻拋棄糟糠之妻的活生生的例子教育著年輕事實上,女人通算計不過男人的女人們。

女人體弱,生理上佔劣勢,有矛盾不能動手,動手就吃虧。社會上時時上演家庭暴力的悲劇。

女人要懷孕生子,過去有句話,叫生孩子是一隻腳踩在棺材裡,生了孩子還要隨男人的姓。而男人生孩子卻沒有半點風險,而且又有哪個男人同意孩子隨母姓的?

也許會有人說,這樣的女人太能算計,但事實上,女人通常算計不過男人!多數男人都比女人精明,社會上孝順公婆的兒媳不少,孝順岳父母的女婿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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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幾十年前是罕有此類事情的,當今當社會生活成本增加到一定程度的時候,這樣也就見怪不怪了,因為人本能的都想付出最小獲得更多,外加貧富之間差距也是顯而易見的,在物質的誘惑下,就連乞丐都會夢想住豪宅開豪車,又何況是剛剛學校畢業的適婚女性,當然中國人向來講究名正言順,沒有一番說辭豈又能讓男方老實去啃老加貸款購房購車呢?所以務必要說:傳宗接代、照顧老小等等。當然仍有少量的女孩是能和男方一起努力拼搏的,不過也快絕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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