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演化論真的「反智」嗎?又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它?

達爾文演化論真的「反智」嗎?又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它?

今天,我推薦的書叫《為什麼要相信達爾文》,剛好是多倫多大學生命科學系的推薦閱讀書目。不像其他繁雜的教科書,這本書的語言非常平實,又用很多簡單明瞭的例子,解釋了演化論的核心理念。

其實,回顧一個科學界重要理論證實的過程,實際上也是提醒我們尊重科學研究的重要性,並且還要學會向日漸抬頭的反智主義說「不」。

我看過一篇很火的短文,說的是:「假如一個國家穿了 60 年秋褲,就再也沒可能脫下它了。給人們穿上保暖的秋褲,人的雙腿和關節的抗寒基因會在幾代內消失。」每個高冷而嚴肅的生物學家,在聽完這段話之後,都會忍不住發笑,因為這有違演化論的基本條件。然而,類似的言論層出不窮,甚至還有人用演化論為種族歧視進行辯解。那今天,就讓我們來正經地聊聊演化論,破除這些謠言。

《為什麼要相信達爾文》中,簡明扼要地總結了演化論的核心思想和機理,也就是「隨機差異的非隨機存活」。正如譯者葉盛先生所說:「這本書解釋了很多有趣的問題,為什麼人會起雞皮疙瘩?為什麼寄生蟲會控制宿主的行為?為什麼植物世界中一點點的差別就會被視為兩個物種,而外觀體形迥異的寵物犬卻是一個物種?瞭解了這些,下次再去動物園或博物館的時候,你的觀感就會大不相同:無論是動物還是化石,都不再只是一個個枯燥的名字,而蘊含著一個個傳承了千萬年的故事。」

在這本書中,作者科因教授重點探討了三個問題:

第一,什麼是演化論,化石為什麼會是支持它的證據。

第二,演化這一過程由什麼因素推動。

第三,當今社會對於演化論的質疑是否合理。

讓我們先來解答第一個問題,什麼是演化論,化石為什麼會是支持它的證據。

現代演化論的核心實際可以總結為兩句話:一個在 35 億多年前的原始物種,或者一個可以自行復制的分子,逐漸演化出了地球上的所有物種。而這一過程中,大多數演化改變由自然選擇決定。

達爾文演化論真的「反智」嗎?又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它?

讓我們先來聊聊演化本身。今天生活在我們身邊的很多動植物,在遠古的時候,都是不存在的。我們人類,也是從猿一樣的生物演化而來。所有的物種,包括人類,事實上都在演化,但是速度卻千差萬別。面對巨大演化壓力的物種,往往會快速地演化,比如鯨類和人類。而一些俗稱為活化石的物種,在數億年中基本沒有變化,銀杏樹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在電影中,我們往往會看到一些神奇的針劑,注射之後,一個人馬上就能長出三頭六臂。而在現實世界中,物種的演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一個新特徵的演化往往需要成千上萬代,甚至上百萬代的時間。剛剛我們提過,因為演化壓力的不同,不同物種之間的演化速度有快有慢。其實,出於相同的原因,同一個物種的演化速度也是時快時慢的。當一個物種移居到新環境的時候,演化壓力激增,演化速度就會加快,而當它適應了新環境之後,演化的速度往往就大大降低了。

今天的地球上,居住著超過 1000 萬個物種,這些多種多樣的生命,實際來源於一個祖先,這就涉及演化論中物種形成的部分。物種形成,不過意味著演化出了不能彼此交配、交換基因的兩個物種。面對不同的演化壓力,不同棲息地的種群間,會逐漸演化出一些差異性。日積月累,這些差異被逐漸放大,最終達到了無法進行種間交配,或者即使能交配也無法產生可育性後代的程度,也就是教科書中所提到的,「生殖隔離」。

人們總是把生命史詩比為一顆蒼天大樹,事實也的確如此。所有的物種都源自同一個祖先,同一個主幹,經過不斷地演化、分岔,變成今天地球上的生命,也就是樹的末梢。我們可以想象,對於任意的末梢物種而言,只要向上遊追溯,總會找到一個交叉分裂點,也就是兩者的共同祖先。但如果我們有機會穿越回這一時刻,並不會看到什麼特別之處。現代化石證據表明,恐龍和鳥類有著共同的祖先。然而,我們不會在恐龍的分叉處看到突然會飛的鳥類,我們看到的,只會是稍有差異的兩個恐龍種群。所有的重要改變,實際上都發生在分化之後的數千代中。自然選擇作用於其中一個枝丫,才演化出了有飛行能力的鳥類。整個過程是漸進的,每幾十代相差一點點,數千代下來積攢的差異,就形成了物種的分化。

我們經常能看到一種說法,黑猩猩是我們的近親。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人類和黑猩猩確實是兩個親緣關係較近的物種,因為我們的共同祖先年代比較接近於現代,大約存在於 600 萬年前。在這段時間內,兩個物種之間積累了一定的差異,但並沒有到所謂天崩地裂的程度。而親緣關係遠的物種,共同祖先存在的年代也會相對久遠,例如人和齧齒類動物的共同祖先存在於大約 7000 萬年前,我們和老鼠看起來完全不同,也是因為在這麼長的時間內,兩個物種不斷演化、積累差異的緣故。在生物學發展的早期,科學家們往往利用外在的特徵來進行歸類,判斷兩個物種之間的關係。而現在,藉助現代科技,我們可以使用 DNA 測序,檢測生物基因序列的相似程度,來判斷物種演化上的親緣關係。而根據共同祖先的思想,如果發現鳥類和爬行類的 DNA 接近,那麼,應該可以在化石中找到兩者的共同祖先。化石,事實上也成了演化論最強大的證據之一。

達爾文演化論真的「反智」嗎?又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它?

一直以來,人們都知道化石的存在。易經中說,「龍戰於野,其血玄黃」,據推測就是古人在野外發現化石後的感嘆。而化石的發現,也很有可能啟迪了古代人類,讓神話中的怪物變得更加具象,栩栩如生。但是,對於化石的研究起步得很晚,即便是到了十九世紀,人們對於化石的認知,也僅僅停留在超自然力量產物這一層面。直到近代,人們才意識到化石的真正意義。

化石中,蘊含的是生命的歷史,然而它的形成,需要非常特殊的環境。首先,動植物的遺骸必須沉入水底,被沉積物快速覆蓋,避免腐化或者被吃掉,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形成化石。由於植物或陸生動物死在湖泊或者海洋底部的概率極小,所以它們的化石也相對較少。不僅如此,由於動植物殘骸中的軟組織部分很難形成化石,這就導致我們對古代生物的瞭解嚴重失衡。考慮到種種因素,化石對於演化的記錄,實際上是不完整的。大約只有 0.1%到 1% 的物種,能夠出現在已知的化石記錄中。好在,這些化石已經提供了足夠的證據,幫助我們瞭解動植物的分化事件。

那麼化石是如何成為演化論的證據的呢?

首先是演化的整體圖景,如果我們縱觀所有化石,我們會發現,早期的生命形式極為簡單,而複雜的生命在很長時間之後才會出現。更重要的是,最年輕的化石,與現存物種最為相似。光合細菌,出現在 35 億年曆史的沉積岩層中,它們逐漸演化成真核生物,擁有了細胞核和染色體。接下來,大約 6 億年前,多細胞生物出現了。這些物種不斷分化,變成了現在地球上的各個物種,而化石忠實地記錄下了這一切。

另外,化石所記錄的過渡形態,給予了科學家們無限的支持。根據演化論,任意兩個物種之間都有一個單一的共同祖先,而化石恰恰提供了共同祖先存在的證據。魚類到兩棲類的演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直到大約 3.9 億年前,地球上唯一的脊椎動物還是魚類,但是,在 3000 萬年之後,出現了在陸地上可以行走的四足動物,這些動物和今天的兩棲類動物有很多相像之處,有扁平的頭部和身體,然而它們的其他特徵,又和早期魚類非常類似。根據演化論,在這 3000 萬年中,一定出現過一個過渡形態的生物,事實上也的確如此。2004 年,科學家在加拿大北部的沉積岩中,發現了提塔利克魚,也就是演化圖景上的過渡環節。它有魚類的鰓、鱗和鰭,但也有很多兩棲動物的特徵,比如頸部,也就是俗稱的脖子。更為重要的是,提塔利克魚有兩個獨有的變化,一個是,它有強壯的肋骨,科學家猜測,這有助於把空氣吸入肺中;另一個則是,相比魚類來說,提塔利克魚的鰭中骨頭更少,使它擁有了更強壯的四肢。這些特徵,讓它更好地適應了淺灘的生活。提塔利克魚邁向陸地的一小步,成了所有脊椎動物的一大步,進而造就了今天生活在陸地上每一種有脊椎的動物,比如你我。

正如開篇中所提到的,一個在 35 億多年前的原始物種,或者一個可以自行復制的分子,逐漸演化出了地球上的所有物種。化石默默地記錄了這一切,為我們提供了演化論的證據。

達爾文演化論真的「反智」嗎?又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它?

瞭解了演化論的概念和證據之後,你一定好奇了,那演化是被什麼所驅動的呢?這裡,讓我們來看下書中的第二個要點,演化論的引擎。

大自然裡的各種動物,看起來都是完美地適應了它所生活的環境。北美黑啄木鳥,每秒鐘可以擊打樹幹十五次,每次擊打的力量,相當於我們人類用馬拉松衝刺的速度撞牆。一些寄生蟲,為了獲得自身的增殖,改變了螞蟻的外觀和行為,讓鳥兒誤以為螞蟻是美味的漿果,而蟲卵則隨著鳥兒的排洩物散播四方。有了這些例子,早期的博物學家會相信動物是上天設計的產物,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用了完整的一章來推翻這樣的神創論思想,並提出了自然選擇的概念。這一理念也被不斷地證實。為了理解自然選擇是如何起作用的,讓我們先來看一個毛色的例子。正常顏色的美國倉鼠有著棕色的毛皮,它們在深色土壤中挖洞。但是在佛羅里達州,美國倉鼠卻是淺色的。直覺來看,這種蒼白的顏色是一種偽裝,讓倉鼠可以在白色沙丘中更安全地覓食,而實驗也證實了這一點。在沙灘上,毛色淺的老鼠比深色老鼠擁有更大的存活機會,因為後者更容易被發現。毛色淺的老鼠有更多的機會繁殖後代,淺色基因有更高的概率能夠一代一代傳遞,長此以往,種群就由深色變為了淺色。這個過程就是自然選擇,淺色基因提高了存活率和繁殖率,種群裡的毛色分佈也逐漸向淺色靠攏。這個被自然選擇所推動的過程,被稱為演化。科學家把它定義為——「一個種群內基因頻率的變化」。

自然選擇的過程,需要三個條件。第一,最初的種群必須有差異性。比如,種群中的老鼠,必須有不同的毛色。如果沒有淺色老鼠,自然也無從選擇。第二,差異性的一部分必須源於基因的改變,也就是說,差異性必須要有遺傳基礎。如果毛色深淺不由基因決定,雖然淺色老鼠能在沙灘上更好地生活,然而這個差異卻不能傳遞給下一代,也就不會存在演化上的改變。現實世界中,差異性往往就來自於基因的突變。正是隨機的基因突變,使得一些老鼠獲得了白色的毛髮,有了更高的存活率、更多的後代,從而完成了種群的演化。第三,基因的差異性必須影響到個體產下後代的可能性。如果兩種不同基因型產下後代的概率一樣,自然選擇也無從發生。正是因為淺色老鼠存活率高,繁殖數目因此增加,才使得淺色基因在種群中逐漸變多,完成了種群的演化。演化是一個代代相傳的過程,而產下後代才能完成兩代之間的基因傳遞,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總結來說,基於選擇的演化是隨機和規律性的結合。基因的無規則突變,使得物種產生一定的特徵上的差異。這些突變的發生是隨機的、沒有方向的、雜亂無章的,有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壞的。而帶有某些特徵的種群,在一些特定的環境中,會獲得一定程度的優勢,使得它們能夠更好地繁殖,讓種群內這一基因的頻率增加。這也是自然選擇的精髓:「隨機差異性的非隨機繁殖」。

自然選擇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物種的演化。比如,四足動物的腿來自於突變之後的魚鰭,在沒有捕食者的陸地上,能夠行走這一特徵,給予了個體一定程度上的繁殖優勢,使得四足動物的種群日漸龐大。我們必須要明確的是,在自然選擇中,優勢是以繁殖的方式傳遞的,僅僅增加生存時間則沒有用處。假設存在著一個基因,能使人們長生不老而不孕不育,那帶有這個基因的人,只能孤獨終老,並沒有辦法來推動演化,因為這個基因無從傳遞,也沒有辦法增加它在種群內的頻率。相反,如果存在一個對於生育有利、使人早衰的基因,在自然選擇的推動下,在種群內的頻率反而會增加。

瞭解了自然選擇的核心,「隨機差異性的非隨機繁殖」之後,我們來聊一聊對於自然選擇的誤區。

對於自然選擇的認識誤區,首當其衝的就是,所謂自然選擇有利於物種的概念。事實上,自然選擇是針對個體而言的,甚至會演化出有利於個體、然而對物種有害的特徵。在獅子的世界裡,當幾隻公獅擊敗了獅群中原來的霸主之後,隨之而來的,是對還沒斷奶的小獅子的大屠殺。這個行為,對獅子種群而言無疑是有害的,然而對入侵的獅子而言,卻是好事,因為它們可以快速繁衍得到自己的下一代。所以選擇是自私的,選擇是利於個體的。

第二個認識誤區是,人們總會認為,像遊戲中的科技樹一樣,自然選擇是有完美結局的,甚至有些別有用心的人,用演化論為種族歧視辯解。實際上,自然選擇這一過程,選擇的並不是完美,而是最適合某一環境的特徵。高鼻樑白皮膚,並不比矮鼻樑黑皮膚更高級,只是更適應寒冷地區的環境。演化並無高低貴賤之分,只在乎「適合」二字。英文中的 Evolution,在中文語境下常見有兩種翻譯,「進化」和「演化」。很多時候,人們會混用這兩個詞彙,也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誤解。「進化」的「進」字,往往會讓初學者混淆,讓人認為,生物從低到高,在不斷髮生著進化,就像口袋妖怪裡發生的進化一樣。事實上,演化要比進化,更加貼近英文 Evolution 的意思,也更接近達爾文的思想。基於以上的原因,在這次讀書會解讀中,我們都會使用「演化」這一表述方法,也希望大家能夠理解生命的演化並沒有高低貴賤的區別。

第三個認識誤區是,自然選擇並不是演化的唯一推動方式。以血型為例,如果一個人的血型是 AB 型,且只生一個孩子,那麼 ta 的後代有 50%的可能性會獲得 A 的基因,也有 50%可能性獲得 B 的基因。繁殖的過程,會不可避免地涉及基因的抽樣。對小規模種群來說,基因隨機抽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響基因的頻率,使得種群發生演化,這個過程被稱為「基因漂移」。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美國的阿米什人,這是一個小型的宗教族群,「基因漂移」使得他們擁有了異於美國本地人的血型頻率。有些時候,甚至不需要繁殖來做抽樣,某些地區內的基因的頻率也會發生變化。比如,在北美原住民中,幾乎不存在 B 型血的基因,這是因為,1.2 萬年前,從亞洲來到北美地區的移民們,幾乎沒有 B 型的血型。這種現象也被稱為「創始者現象」。無論是「基因漂移」,還是「創始者現象」,實際上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演化。自然選擇是演化的主要推動者,而不是唯一的引擎。

簡而言之,自然選擇可以被解釋為「隨機差異性的非隨機繁殖」,這是一個有方向性的過程,也是大多數演化的機理。當然,「基因漂移」等其他隨機過程,也在演化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在 35 億年的演化史中,它們塑造了當今世界上的每一種生物。

達爾文演化論真的「反智」嗎?又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它?

我們已經瞭解了演化這一過程由什麼因素推動。最後,讓我們來聊聊當今社會對演化論的質疑。

演化論不僅僅是一個科學理論,它是一個事實。今天,我們知道,生命體在不斷演化,這個過程是漸進的。共同祖先分化變成了不同的物種,而自然選擇是這個過程的主引擎,無數的證據支持著這一結論。當然,有很多細節我們仍然不甚瞭解。性別選擇是如何發揮作用的?「基因漂移」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如何理解生命大爆炸,為什麼幾百萬年中就出現瞭如此多的物種?演化論的批評者往往會抓住這些爭論,以此推斷演化論存在錯誤。但是,這些爭論無關演化論的主體,他們反而推動了這一領域的發展,使得科學家不斷研究、驗證進化論的存在。正如作者所說,沒有爭論的科學是不會進步的。

達爾文告訴我們,人類和所有物種一樣,是隨機差異性的非隨機存活塑造的。塑造了松鼠、麻雀、鯨魚的力量,同樣也塑造了我們。很多人對這樣的理念有著深深的憂慮,認為認同進化論,就代表著人類與野生動物無異,就是拒絕倫理道德。美國的保守哲學家和智能設計論的鼓吹者南希·皮爾斯曾說:「為什麼公眾如此熱情地關注一個生物學的理論?因為人們意識到,除了科學理論,還有別的什麼也在風雨飄搖之中。他們知道,一旦在科學教室中講授了自然主義的演化論,那麼沿著走廊的歷史教室,社會學教室,家庭教室都會開始講授自然主義的倫理觀。」

這番言論,實際上也代表了很多人對於演化論的質疑。然而,演化論中並不存在倫理,它只是解釋生命演化的一個理論,而不是探討生命為何存在的哲學方案。它不會告訴我們應該做什麼,或者不應該做什麼。演化論和社會倫理滑坡並沒有聯繫。

我們並不是演化論所控制的木偶,的確,我們行為中的某些方面確實是由自然選擇所塑造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一定是自私自利的。這個世界上確實充滿了自私與不道德,但也有無數的奉獻與感恩,它們都來自於演化所帶來的烙印。在羅馬時代,人們認為,觀看鬥獸是最好的娛樂活動,而現在並沒有人會這麼認為。時至今日,平權運動已經被認為是很自然的事,我們幫助貧困人口,善待動物……這些都與演化無關。演化只能告訴我們自己來自哪裡,而不是我們該去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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