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鳳法院執行懸賞公告:季建寧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金鳳法院執行懸賞公告:季建寧

被執行人:季建寧

為切實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權威,促進社會信用機制的建立,經申請執行人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本院執行的申請執行人王滿珠與被執行人季建寧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執行案號為(2017)寧0106執979號,本案執行標的112682 元(含執行費1567元)。因被執行人季建寧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付款義務,現依申請人王滿珠申請公告查找被執行人季建寧的財產線索及被執行人季建寧(男,1970年4月26日出生,漢族,住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習崗街道辦事處馬家寨社區明珠花園7-5-401室。身份證號:640122197004260913)的下落。提供財產線索的,按執行到位的金額的5%給予獎勵。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的並被我院實際控制的,給予3000元獎勵。

如舉報人能夠提供被執行人的下落或者被執行人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經查屬實,使本案債權全部或部分實現,或通過線索找到被執行人季建寧的下落並使其到案履行債務的,按照申請執行人的承諾支付獎金。被執行人已被發現但未處分的財產不屬懸賞範圍。懸賞執行公告期限自2018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20日。

本院鄭重承諾,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0951-4018004 17795185591

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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