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总攻」总攻 我们有信心

7月24日,陆良县云岭总攻”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1、强制措施震慑被执行人

杨某华系陆良某厂的雇员。2015年6月25日下午3时许,陆良某电器修理部两位工人来到该厂进行器具维修,在该厂的安排下,杨某华帮助其安装电机轴承。在此过程中,杨某华被二人用钻子敲打掉下的一块铁屑砸伤眼睛,该厂赔偿杨某华各项经济损失。该厂诉至法院,要求电器修理部支付其向杨某华垫付的赔偿款。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电器修理部支付该厂向杨某华垫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58570元。 判决生效后,电器修理部迟迟不肯履行,该厂遂向陆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告知电器修理部支付赔偿款,修理部以与该厂还有纠纷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云岭总攻」总攻 我们有信心

7月24日上午,执行干警前往该电器修理部将经营者栾某先带回法院后,其亲属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2、排除妨碍保障权益

李某良、李某祥系同村人,且系邻居。李某良家进出需从李某祥家房前的通道通行。2016年9月26日,李某良、李某祥在村委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化粪池、通行的道路均做了协商处理。双方在村委会调解通道过程中,发生打架纠纷,致使关系激化。后李某祥在李某良家通行的通道上堆放杂物,妨害其通行道路,李某良于2016年8月22日诉至陆良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撤除道路上的路障,移除道路上的化粪池。陆良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某祥停止侵害、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除堆放在李某良通行道上的杂物。

判决生效后,李某祥并未履行,李某良遂向陆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云岭总攻」总攻 我们有信心

7月24日上午,执行干警前往申请人李某良家,拆除道路上的路障。期间,被执行人李某祥妻子多次干扰执行,执行干警将其带离并对其说服教育。执行完毕后,应邀参与见证执行的省、市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对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和成效给予的高度肯定。

「云岭总攻」总攻 我们有信心

“云岭总攻”行动开展当日,“云岭总攻”执行行动成功执结排除妨害1件,追偿权纠纷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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