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部門性質和工作職責

是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信訪工作機構,是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是政府的工作部門,屬於行政機關。

  信訪機構主要履行下列職責:(一)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二)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三)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四)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五)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六)對本級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七)負責把信訪件快速往下轉送,承擔文件速遞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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