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和借條的兩詞一字之差,卻相差甚遠,雖然二者都屬於債權憑證,它們的法律效力也沒有高低之分,但他們在法律上所代表的意義實則是有區別的。
區別一、證明效果不同
借條,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係;欠條,證明雙方之間存在欠款關係。
區別二、訴訟時效不同,
如果借條與欠條均約定了還款時間,那麼借條與欠條的訴訟時效均為3年;
但是如果借條與欠條均沒約定還款時間,借條的訴訟時效為20年,欠條的訴訟時效仍為3年。
區別三、管轄法院不同
借條,你既可以在你當地的法院的起訴,也可以在被告的當地法院起訴;
欠條,就只能到被告的所在當地法院去起訴。
所以,大家看到了差別還是挺大的,希望大家以後按照規範來選擇欠條和借條,這樣如果萬一遇到相關糾紛,也能更高效的尋求法律保護。
最後我們來看一下,欠條與借條的寫作範例
範例:
備註:
別人向你借款,應該是他給你寫借條。借條最好是由他自己寫。他自己若是實在不會寫,應該找別人寫,而不是你替他寫,因為這借條是在你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筆體,以後他說你有填寫或改動,你就說不清楚了。切記不要替他人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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