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簽證」幫助衆多非美居民實現創業夢想

一個企業可以被允許通過只有250000美元的投資。但是,滿足簽證要求並沒有這麼容易,一旦公司遇到困難,業主可能就會失去在留在該國的權利。

一個非美國公民可以通過E-2條約投資者簽證來美國創業,投資金額低至52萬美元。而且,只要企業是一家持續經營的企業,企業主以及他或她的家人就可以合法地生活在這裡。但是,滿足E-2簽證的要求並不是這麼容易,一旦生意遇到困難,業主就可能會失去留在國內的權利。

首先,美國國務院表示,簽證申請人必須對計劃中的業務進行“大量”投資,“足以確保企業的成功運營”。2009年,丹麥人Mia Pedersen經歷了這一過程,她在Montrose購物公園開了一家名叫Paradis的冰淇淋店。佩德森與她的丈夫和哥哥花費了幾十萬美元合開了這家Paradis,她說:“在申請之前,你必須保證你的公司已經做好了幾乎80%的業務準備。”

「E-2簽證」幫助眾多非美居民實現創業夢想

即使是一家小公司,例如一家冰淇淋店,也必須證明,它會通過創造就業機會或其他方式為當地經濟帶來收益。一位埃爾蒙特專門研究E-2簽證法的移民律師,Bobby C. Chung, 說:“美國政府對他們所謂的邊際投資不感興趣。這些企業規模太小,不足以對美國經濟做出任何有意義的貢獻。”

E-2簽證可以每兩到五年續簽一次,但每次續簽時,企業老闆都可能被要求表明他的企業是有經濟收益的。這對在加利福尼亞州福爾松地區的由簡和邁克所有的裝修和室內設計公司—— Brush stroke Inc.來說可能是個挑戰。這對來自英國的夫婦在八年前獲得了E-2簽證。這家公司在經濟衰退前有四名員工,但現在已經只剩下一名員工了。簡·裡德說:“我不知道我們如今去續簽,是否還能被接受。”E-2簽證並不是唯一允許人們來美國創業的簽證,但它比其他簽證要便宜,它的投資金額取決於從事的業務類型。儘管沒有具體的規定,但移民律師說,一般25-30萬美金就能足夠。

「E-2簽證」幫助眾多非美居民實現創業夢想

律師Louis Piscopo在最近的奧蘭治縣商業經紀人會議上談到了這個話題,他說E-2簽證其實是為了方便創辦一些小企業。

相比之下,EB-5移民投資簽證的最低要求是50萬美元,員工數量的標準也要嚴格得多。不過,它提供了獲得綠卡和永久居留權的途徑。E-2簽證中的25,500是政府在2010財政年度發佈的,是為了滿足國務院所說的“臨時訪客”。但是持有E-2簽證者的孩子一旦年滿21歲,就不能再待在這個國家,除非他們獲得了其他種類的簽證。

在過去的兩年裡,允許E-2持有者最終獲得永久居留權的議案已經被提出。但這項新議案的支持者能否在短時間內取得成功還有待考量。一位密蘇里州堪薩斯城的創業研究和倡導組織的副總裁鮑勃·利坦說,爭取“更廣泛的移民政策”的努力已經在進行中。

與此同時,佩德森非常感謝目前的項目給她的家庭帶來的機會。上週六,她和家人在洛杉磯佛蒙特大街舉行了第二家冰淇淋店的盛大的開業典禮。隨著新商店的開張,公司的員工人數也從3人增加到了5人。Pedersen希望未來能夠出售特許經營權。她說,“如果我們能在這裡成功,我們就真的能成功,因為這是一個大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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