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鸿章当初签了这个条约,中国或拥有半个琉球

如果李鸿章当初签了这个条约,中国或拥有半个琉球

清朝末年,晚清政府腐朽无能,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入侵,签下了一个又一个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但是有一个不平等条约,李鸿章顶住压力坚决不签,但他不签这个条约却是失算了,从此中国失去了第一岛链。

如果李鸿章当初签了这个条约,中国或拥有半个琉球

历史上的“琉球王国”,即现在的日本冲绳县,自古以来就附属中国。最早在史书上关于琉球的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原与琉球的商贸发展、人民往来已十分活跃。朝廷曾派出大臣朱宽劝说琉球王进贡臣服隋帝,琉球自此成为中国藩属国。

如果李鸿章当初签了这个条约,中国或拥有半个琉球

明朝年间,明太祖朱元璋遣行人杨载向琉球三国发布诏谕,同年,琉球中山国国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杨载入朝,贡献方物。第二年琉球北山、中山、南山三国开始向明政府朝贡,使用明朝年号,正式成为明王朝的藩属国。明亡后,琉球继续向清政府朝贡。1663年,琉球正式被清王朝册封,从此琉球使用清朝年号,向清朝纳贡,历代琉球王都向中国皇帝请求册封,从未间断。

如果李鸿章当初签了这个条约,中国或拥有半个琉球

1609年,日本萨摩藩率兵侵占琉球,逼迫琉球向日本进贡,琉球王国形成中日“两属”状态,后逐渐被萨摩藩实际控制,成为萨摩藩的附庸。1873年,出兵琉球,废除国王,另立傀儡,并趁机侵略台湾。大清闻讯,派沈保桢统兵万人,紧急赴台,并决心死战。日本见大事不妙才肯“和谈”,威逼敲诈腐败愚蠢的大清签下丧权辱国的《北京专约》,日本虽然从台湾撤兵,但清廷并未追究日本出兵琉球的责任。

如果李鸿章当初签了这个条约,中国或拥有半个琉球

1875年,日本得寸进尺,大军开入琉球,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废除中国年号,改为明治年号。虽然大清软弱无能至此,但在琉球主权问题上始终坚持为中国所有,没有让步。直到1879年日本推行“废藩设县”,在琉球强行搞了个所谓的“琉球处分”,把琉球一分为二:北为日本领土,改为“冲绳县”,南为大清领土,并企图硬逼中国承认。

如果李鸿章当初签了这个条约,中国或拥有半个琉球

而在此时,沙俄在伊犁边界又欺负大清无能,掠夺蚕食。朝廷迫于内外交困,于1880年再次向日本让步,欲按照日本的二分法签订分界条约,这样琉球北部归日本,南部归中国。但此条约在北京遇到朝廷重臣的大力抨击,指责这是“卖国契”,主战派甚至主张立即派出重兵,不惜与日决战到底。

如果李鸿章当初签了这个条约,中国或拥有半个琉球

这时李鸿章上奏折说:“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唯有以延宕一法,最为相宜”,大清随搁置此案。后来虽经日本再三催促也没结果,清庭不签此约,那就意味着中国不仅拥有南琉球的主权,而且仍然坚持琉球北部的主权。此后,日本干脆装聋作哑,继续窃居中国领土。而中国也无力驱逐日本。

如果李鸿章当初签了这个条约,中国或拥有半个琉球

1945年,美军发起冲绳战役,并占领了琉球群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和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改变了对中日两国的态度,开始扶植日本为其亚洲战略服务,美国在琉球群岛问题上的立场也发生了重大改变。1962年,美国总统肯尼迪公开承认日本对琉球群岛的完全主权。1972年,美国将琉球诸岛交给日本。随后,日本完全控制了琉球群岛。

如果李鸿章当初签了这个条约,中国或拥有半个琉球

试想一下,如果当年李鸿章与日本签订了中日琉球划界的条约,南部琉球就属于中国的合法领土了,二战结束后也许可以像台湾一样,将南部琉球归还中国。但是历史不能假设,毕竟李鸿章当时没有签订这份协议。

虽然现在琉球群岛被日本所控制,但中国从未承认琉球属于日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