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14年!「城市建設能人」在悔恨中黯然謝幕

“宋邦友出事了!”一時間,這個消息成了山城畢節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這位“謙謙君子”“城市建設干將”出事了……

宋邦友在農村生產隊幹過,勤奮的表現加上聰明的頭腦,使其很快就從同齡人中脫穎而出,從一名招聘鄉鎮幹部轉為國家幹部,並相繼在鄉鎮書記、環保局長、政協副主席等多崗位幹過。和宋邦友工作過的同事、下屬總是這樣評價他:“平易近人,不擺官架子,工作能力強,有擔當精神。”他常用“我是一名標準的農民子弟,吃過苦,過過困難日子”的“口頭禪”時刻提醒自己不忘農民本色,告誡自己清白做官。可惜,“口頭禪”畢竟只是“口頭禪”。

近十年來,七星關區城市建設如火如荼。2003年11月,宋邦友兼任畢節市天河城建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後,對城市建設工作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在倒天河綜合治理等工作上成效突出,因此被提拔為畢節市(縣級)政協副主席。2010年,畢節市(縣級)成立德溪新區建設管理委員會,宋邦友調任管委會主任,兼任德溪建設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負責新城開發建設。通過幾年努力,新區面貌煥然一新。然而,這個“城市建設能人”卻沒抵擋住腐敗的侵蝕,走上了違紀違法的道路。2015年3月30日,宋邦友被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以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有期徒刑14年!“城市建设能人”在悔恨中黯然谢幕

“懂感情”“信得過”就是“好朋友”

宋邦友當上總經理後,有能力、敢拍板,成了幹部眼中的“能人”,同時也成了別有用心者“圍獵”的目標。在金錢的誘惑下,宋邦友忘記了黨員的職責,大肆用手中的權去“圈”老闆包裡的錢。

2008年,倒天河二期工程安置房項目300餘萬元監理工程招標,掛靠湖南已太監理公司的梅某經人介紹,找到宋邦友,順利中標後梅某到宋邦友辦公室送上6萬元感謝費。監理過程中,為了避免停工帶來損失,增加監理收益,梅某再次送上4萬元。收錢後,宋邦友將該公司監理費率從1.6%提為2.45%。從此,梅某連續5年春節都送給宋邦友2萬元“拜年”,感謝其“關照”。“監理工程簡單,公司又是外地的,收點小錢也沒什麼大不了。”宋邦友漸漸放鬆了對自己的約束。在稍後的倒天河二期景觀綠化監理工程中,宋邦友如法炮製,收受杭州城市監理公司莫某某感謝費8萬元。

2009年,政府規劃在碧陽湖畔修建同心閣樓,工程老闆趙某某在貴陽某賓館塞給宋邦友20萬元。宋邦友經過“協調”幫助趙某某拿下了該工程。事成後趙某某又追加10萬元作為長期感情投資。一來二去兩人成了“好朋友”。在宋邦友的關照下,趙老闆先後獲得車壩村苗圃基地系列工程、流倉橋環境整治工程、德溪新區一號、二號路部分綠化工程等共計5000餘萬元的工程項目。2011年,德溪公司準備購買一輛道奇越野車,宋邦友安排駕駛員請趙老闆“代購”,趙老闆墊資24.9萬元購車後將車交給德溪公司。報銷車款後,宋邦友借到貴陽出差之機安排駕駛員把錢還給了趙老闆。“懂事”的趙老闆原封不動提到宋邦友房間,幾句寒暄後,如數塞回宋的懷中。這些掩耳盜鈴的折騰,難掩他內心的不安和恐懼,但兩人走得越來越近,宋自認為趙“靠得住、信得過”,膽子也越來越大。宋邦友翻修長春堡老家住宅時,趙老闆又主動購買了門窗、樓梯、木地板等材料“送貨上門”,前後花去25萬餘元。

在宋邦友腐敗歷程裡,還有一個重要角色——重慶遠海建工集團(以下簡稱“遠海集團”)副總經理李某某。2008年,李某某從網上得知畢節濱河路工程招標消息後,憑藉多年從事建築行業的經驗,認為該工程競爭應該不大,可以爭取一下。於是,李某某便找來另外3家公司參與圍標,因為開標時只有4家公司報名,李某某如願中標。然而,在施工中才發現矛盾問題特別多,必須有當地領導關照打招呼才行。2009年7月的一天,得知宋邦友要到工地檢查,李某某意識到“機會來了”。他提前準備好20萬現金,在檢查結束後放到宋邦友車後排座位,並請其督促工程進度。宋邦友心知肚明,從此對李某某關照有加,對其承攬的工程項目大開“綠燈”。

家人同事朋友扯出“一窩”

宋邦友的“精明”不僅體現在城市建設上,斂財也十分老到。宋邦友與其弟宋某國商量說:“現在做工程賺錢,直接收老闆錢不太安全,把工程直接拿給親人做又不太合適,不如由你參與做工程分點錢。”宋某國沒有資質,沒有經驗,沒有實力,找誰“合作”風險才最小?宋邦友把目光投向了遠海集團副總李某某。三人“一拍即合”,由宋邦友“坐鎮幕後”,宋某國、李某某具體“操盤”,在2011年、2012年兩年時間裡,在倒天河三期流倉橋至陸家橋截汙幹管工程、倒天河三期一號路工程、百里杜鵑大道及安置工程、德溪二號路延伸工程等工程中“精誠合作”,獲利頗豐。2011年以來,宋邦友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提前透露信息、設置投票附加條件、向下屬打招呼等方式為相關人員謀利,通過特定關係人受賄800餘萬元。

權力籠罩之下,將工程分給誰由他說了算,誰拿到工程誰就能大撈一筆。除了親人外,部分好友和同事也分到了一杯羹。

有期徒刑14年!“城市建设能人”在悔恨中黯然谢幕

然而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案發後,拔出蘿蔔帶出泥,其關聯的天河公司、德溪公司、建築商以及家人近20名涉案人員相繼落網。看守所中,他的一個涉案下屬這樣寫道:“在公司工作,起初自己也沒有想到這樣的泥潭自己會涉足進去……以為大家都這樣,應該沒問題,別人還不是好好的,從沒想到會有東窗事發的一天。”

公益事業公私“兼顧”

作為政協副主席,宋邦友還參與了一些社會公益事業。2012年,在郭家灣高架橋設計中,他發現廣東某設計公司利潤比較高,就聯繫該公司負責人何某開始贊助民生事業。2013年,宋邦友想為老家長春鎮王官村修建一個愛心廣場,在與家鄉有關人員商量規劃後,於是宋邦友又聯繫何某請求全額贊助,何某稱經費緊張,只同意贊助53萬元,宋邦友收到53萬元後為何某出具了蓋有政協辦公室印章的收條。事後,宋邦友從53萬元中列支2萬元用於政協網絡維護,剩下51萬元帶回家中挪作家用,直至案發廣場也沒有動工,51萬元被上繳國庫。

在大家眼中,宋邦友就如同他的名字“幫友”,為人很講“義氣”,但正是因為“義氣”,使他在圍獵、追捧中放鬆對自己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崇尚起金錢至上的法則,利用職權進行權力尋租,“以項目換錢,以權力換錢”,最終在“親情債”“感情債”中墮落成為鉅貪,面對鐵窗,悔恨終身。

有期徒刑14年!“城市建设能人”在悔恨中黯然谢幕

【懺悔書】

在我聯繫和分管具體抓城市建設的十年當中,忽視了對法律法規的學習,缺乏了法律的敬畏心,同時在複雜多變的經濟大潮中,心裡有失衡的現象,所以出現了犯罪行為,可以說我的犯罪,對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了一定的影響,辜負了領導,組織上和各位朋友對我的關心和希望,同時也對我的家人帶來了滅頂之災,從良心上我對不起組織,對不起各位領導和關心我的朋友,更對不起我的家人。

我從事十年城建工作當中,送錢的人非常多,有上百萬的,幾十萬的,非常多,拒絕不了,就收了。

我從一個農民變為一個幹部,也從一個幹部變為階下囚,擔心、懼怕、絕望,擔心我的家人,我想自殺了此一生算了,但是我想判決後,今後能出來更好。如果在裡面畏罪自殺,今後兒孫更無法面對。

我接受法律的判決,面對今後的伏法,好好的改造,爭取在有生之年以自由之身回到七星關,以自己刻骨銘心的教訓教育家人,遵紀守法、敬畏法律、貢獻社會。請給予我從輕量刑,我一定好好接受改造。

(摘自宋邦友懺悔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