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四个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管理

近日,西乡县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派驻机构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力量,深化派驻机构管理。

进一步明确工作关系。明确指出,派驻机构是由县纪委派出,受县纪委领导,是县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对驻在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进一步强化统一管理。明确规定,在不改变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的情况下,整合全县派驻部门纪检组人员力量,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领导任组长,联系室(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有关派驻部门纪检组为成员的6个纪检监察工作联组,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切实强化统一管理。

进一步严明工作要求。明确要求,派驻机构所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参与县纪委纪检监察工作联组履行职责。必须服从县纪委统一调配使用,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变更纪检监察工作联组设置。纪检监察工作联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涉及本组纪检监察工作有关事宜,必须按程序履行请示报告手续,并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