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嚇倒騎車人也要擔責?真的!

开车吓倒骑车人也要担责?真的!

開車嚇倒騎車人被認定擔主責

近日,萬先生駕駛小轎車在江寧金箔路女人街無信號燈路口轉彎時,同直行方向駛來的電動自行車交織。電動自行車剎車摔倒,但離萬先生的車還有近1米的距離,並未發生碰撞。騎電動車的兩人報警,稱因受到萬先生車子的驚嚇倒地受傷,要求賠償醫藥費。最終交警認定,萬先生因沒有禮讓電動自行車優先通行,並且未減速觀察,導致電動自行車緊急避讓時摔倒,判定萬先生承擔主要責任,電動自行車由於違規載人判定次要責任。萬先生對此表示質疑。

交警解釋:交通事故並不一定是說兩車非要碰撞在一起

為何會這樣認定責任?東山交警中隊負責人給出瞭解釋。根據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相關要求,雖然雙方未產生碰撞,但機動車行駛中構成“轉彎時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安全”違章行為,其交通行為是導致“其他車輛發生意外的直接原因及根本因素”,為此雙方構成交通事故發生的基本要素。

像萬先生這種情況,屬於非接觸事故,是指在發生事故時,當事雙方沒有發生實際的碰撞。非接觸事故中,也是根據因果關係和過錯程度劃分責任。如果一方是行人或非機動車輛的情況下,將結合“優者危險負擔原則”進行定責。

優者危險負擔原則:指在受害人有過失的情況下,考慮到雙方對道路交通注意義務的輕重,按機動車危險性的大小以及危險迴避能力的優劣,分配交通事故的損害後果。

簡單說就是,一般機動車輛的危險迴避能力比非機動車和行人都要高,在事故分配定責時,會適當增加機動車司機責任。在事故中司機即使沒有違法,通常象徵性賠償也是不可避免的。

非接觸事故常常是由違停、亂開遠光燈、強行變道等違法行為引起,遇到這些情況,司機們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駕駛。

12歲熊孩子獨自開車去踢球,小區門衛嚇呆了

當地時間7月15日晚7時,河北省保定市一位年僅12歲的男孩獨自開車到徐水城區世紀家園小區踢球,過小區電控門欄杆時被門衛攔下。據徐水區警方稱,這位男童是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拿了車鑰匙將車開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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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柳州公安報道,事發當時,一輛黑色日產轎車在進徐水區世紀家園小區時被電控門欄杆攔停,小區保安人員上前登記車輛信息,意外發現駕駛員竟是一個孩子!門衛見此情形大吃一驚,男童卻很“淡定”!隨後保安立馬要求這位孩子下車,並仔細詢問男童家長的手機號碼,同時撥打110向當地公安局報警。經詢問家長聯繫方式無果後,保安推來一輛自行車,讓孩子把家長叫來,再領取車輛。這時,派出所民警已趕赴現場,並在車內查找資料,但仍沒有找到孩子父母的聯繫方式。當晚9時,男童家長匆匆到達現場,民警詢問家長車輛情況並調查男童"駕車"之事。孩子父親稱:“孩子今年12歲,當天下午對自己說去世紀家園小區找朋友踢球,但自己當時有事,把車鑰匙放在桌上就走了,沒想到鑰匙被兒子隨手拿起,開車出去了”。男童父親當晚回家,以為車子被盜,直到孩子跑來坦白實情,被嚇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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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民警對這位孩子進行了深刻教育,並對孩子家長予以嚴肅批評。同時,民警提醒廣大網友,孩子放假在家,請廣大家長注意把車鑰匙等物品放置在孩子夠不著的地方,同時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避免交通以外事故的發生,希望每位家長一定嚴格監管好自己的孩子。

滴滴司機稱″累了″讓乘客開車 出車禍三人受傷

龐先生和女友小王搭乘滴滴順風車,行至半路,司機稱自己太累,換龐先生女友駕車,結果出了車禍,三人均不同程度受傷。事發後,司機認為出事時駕車者不是他,所以不予負責,而龐先生則認為滴滴司機和滴滴平臺應對此次事故負責。

开车吓倒骑车人也要担责?真的!

圖片來自華商網。

7月22日下午,龐先生和女友要從延安到西安辦事,因為沒能買到火車票,當日下午3時40分,他們在延安火車站附近叫了一輛滴滴順風車到西安。

“剛開始是司機開的,在一個服務區加油後,司機跟我們說他累了,要讓我們開車。”昨日上午,躺在病床上的龐先生講述了事發經過,他說滴滴司機一開始讓他開,但他明確拒絕,表示不會動陌生車輛,但司機似乎真累了,直接坐到副駕駛位置,又提出讓龐先生的女友小王開,“我女朋友一看司機都坐副駕駛了,就無奈同意了。”

龐先生介紹,在女友駕車約半個小時後,也就是當天下午6時許,車輛行至三原附近路段時,小王超一輛大貨車時方向失控,車輛先是輕微剮蹭大貨車,而後撞向另一側的道路護欄,車頭部位損傷嚴重,車上三人均受傷,坐在前排的滴滴司機和小王僅是擦傷,反而是後排的龐先生傷勢較重。後經西安市紅會醫院檢查診斷,龐先生左肩骨折、右胳膊肘部骨折,需要手術治療。

滴滴司機稱自己無責:平臺願墊付醫療費

據龐先生姐姐介紹,當事滴滴司機李某除了當晚陪同進了一趟醫院外,再沒見過人。與之取得聯繫後,李某卻表示,出事時不是他開的車,他不負責任。龐先生姐姐說:“滴滴公司又打電話了,說可以墊付醫療費,需要警方開墊付單,但警方還沒有給我們開。”

律師:司機平臺應承擔一定責任 女乘客主觀上也存在過錯

滴滴平臺為車輛及順風車司機提供載體,對其派出司機致損行為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而本案女乘客在乘車過程中,其駕駛的行為已超越了乘客的合同權限,主觀上亦存在一定過錯。

另外,涉事車輛與第三方貨運車之間發生了交通事故,需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認定女乘客與貨運車司機的責任,如果認定貨運車司機有責(全責、主責、同等責、或次責),那麼貨運車司機應向女乘客、男乘客及順風車司機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如果認定貨運車司機無責,女乘客應該向貨車司機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

(據環球網、華商網、南京晨報等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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