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投資人希望自己投資的P2P平臺跑路,但萬一因選擇平臺不慎或平臺發生了意外風險事件,有的投資者態度消極,抱著錢款追不回來的態度,有的投資人以遊行、鬧事、甚至危害自己生命健康等極端手段進行維權,然而收效甚微。投資人應該如何理性自救,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呢?
投資者首先應該明白,維權不是一天兩天能搞定的事情。維權的同時,不要過於耽誤自己日常的生活。
這與P2P投資的特點有關:
一方面,P2P平臺涉及的投資者、借款人往往遍佈全國,資金往來涉及第三方支付平臺等多個機構,這就決定了P2P平臺一旦跑路,調查取證是比較困難的。
另外,此外,投資人群分散、複雜、法院審理流程漫長等原因也加重了維權的困難度。
但是,需注意的是,維權困難並不代表投資者追回本金無望!
維權成功案例
2013年4月,上線僅一個月的眾貸網倒閉,投資人就通過及時維權追回了本金;
2014年2月,窯灣貸出現提現困難,投資人及時報警,平臺所在地江蘇新沂警方迅速扣下了平臺現金和一部汽車,並根據投資人提供的投資證據返還了資金。
事實上,積極開展維權,就一定有挽回損失的希望!同時,投資人的維權行動也會對那些試圖一跑了之的平臺經營者形成一種震懾,有助於改善整個P2P行業的生態環境。
P2P跑路之後投資人採取哪些維權方式最有效呢?
首先,應明確責任主體。需判斷責任主體到底是P2P平臺還是融資者。
對於責任主體為融資者的暴雷平臺而言,維權方式相對簡單:
投資者到期的債權得不到實現,有權依照約定向融資者主張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需要注意債權請求權有2年的訴訟時效限制。投資者可委託律師發函催告融資者償還債務。決定以民事訴訟維權的,投資者可委託律師起訴融資者。
對於責任主體為平臺自身的暴雷平臺而言,可以採取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商務談判:
受害投資人在發現提現困難的初期,與平臺進行及時溝通交涉,瞭解平臺逾期的真實原因,運營者的後續退出想法。其優勢在於對於一些運營良好、一時資金週轉困難導致逾期的平臺而言,在網站出事初期,大多希望息事寧人,這種方式不僅可以穩定投資人自身情緒,也可以緩解對平臺的壓力,回款可能性較大;但劣勢在於如果時機把握不準,可能給平臺經營者轉移資產的機會。
民事訴訟:
受害投資人作為原告到網站開設地法院民事庭起訴。優勢在於投資人可在某種程度上把控案件進度。劣勢在於花費較大,效率較低,立案難度相對較大。
刑事報案:
受害投資人需前往當地公安經偵部門報案,提供相應證據,選擇一個或多個罪名。優勢在於效率高,花費少,因為刑事立案不需要立案費,一旦立案,公安機關會立馬組織偵查布控;
劣勢在於投資人報案後,案件進入公訴案件程序,不能再撤訴,如需知悉進度,需與具體辦案人聯繫,證明身份後瞭解相關信息。在此過程中,投資人可能需要聘用律師追蹤、監督、推進案件進程。報案需注意的事項
報案前:
1、蒐集保存相關證據。
2、成立維權群,抱團取暖。
3、尋求媒體幫助。
4、切忌發生不理性事件,幫倒忙。
立案時:
1、諮詢律師,找到效率最高的辦法。
2、如果警方不予立案,投資人應詢問警方不予立案的原因,如果是因為證據缺乏,應當儘快補充證據;如果沒有正當原因,投資人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警方施加壓力。如果最終未能刑事立案,投資人可以開啟民事訴訟,採用訴前財產保全等的方法將平臺經營者的主要賬戶控制住。這樣,一旦有款進來,有望優先滿足原告即投資人的訴求。
立案後:
投資人應當多諮詢律師的建議,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作出最有利的選擇。維權不可半途而廢,為了加快案件辦理進度,投資人可安排專人跟進司法環節。
投資者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注重投資人之間的相互溝通與協調。
部分投資人急於挽回自身損失,採取不適當的行動,不僅未必能達到目標,反而可能有礙於投資人群體的維權。部分投資人只顧自己利益而拖累整個維權進度,很可能得不償失。
可以考慮選出兩至三名有時間精力、比較熱心、社會經驗較為豐富的投資人作為代理人,由代理人代表大家與公檢法辦案機關溝通,與律師配合追款,以提高維權效率。
第二,一定要依法維權!
在某些案件中,投資人將平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經營者圈禁,構成非法拘禁罪。要注意,如果發生了非法拘禁或者鬥毆、非法集會等違法行為,投資人不僅難以正常維權,自己還將受到法律制裁,這顯然是得不償失的。
第三,防止假借維權名義進行忽悠的騙子!
部分喪失倫理道德、良心泯滅的騙子藉著P2P倒閉潮發國難財,混入維權組織,自稱認識平臺CEO、高管,或有相關渠道進行維權等進行詐騙。投資人要注意分清敵我,防止受到二次傷害。
最後,真誠的希望因暴雷潮導致合法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們都能如願以償追回債務,化解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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