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收回农民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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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收回农民土地吗?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谈谈自己的认识。

现如今农民手里的土地越来越受到关注,因为这是他们生存的根本,土地是他们生活的重要来源。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农民手中的土地也经常会因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而面临着土地被征收的境地。


其实,农村的土地在国家如今的定义中,是属于三权分置的,其中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属于承包土地的农民,但是现在农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将手中的承包地的经营权进行出租,让他人进行土地的经营管理,承包者从中收取租金。


除了自己将经营权出租转让意外,还会遇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情况,当然这时候一般是要经过村委会、村民、受租者三方进行协商的,在村民与受租者达成补偿协议,然后在村委会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将土地收回。如果村民不同意,在承包期内村委会是不能擅自将其土地进行出租转让的。

当然,如果因特殊用途需要征用土地的话,村民有义务配合,如果不配合,村委会有权将土地收回,同时如果承包者所有组成人员已灭失,村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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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收回农民土地吗?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剥夺和非法限制村集体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村委会不能收回农民承包地,也不能调整农民承包地。

发现很多的答主回答,要么是自己臆想,要么是已经过时的规定,村委会有没有权利收回农民土地,一切要以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合同法和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不能发散自己的思维。

村委会作为农村土地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承包关系上是平等的,村委会不过是村民自治的一个代表性的组织而已,他的日常运作是维护本村集体农民利益的,而不是寻思着怎么收回农民的土地。这个我们从村委会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上面就可以看出来。

那么,作为承包方的农民个体,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又是什么呢?

从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可以看得出来,只有承包方的农民个体,在不承担自己义务的时候,村委会才有权利收回承包方农民个体的土地。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是把承包地用于非农用途的。

第二个是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的。

第三个就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面的义务。

那么,再具体一点来说,村委会有权应该收回农民土地的表现在哪几个方面呢?这个要逐一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万万不可自己臆想。以下是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在农村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家同时对农村集体的以下行为给与了更正,同时村集体还要负一定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村委会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无明文规定的,农村村委会收回农民土地的行为就是违法。但是特除的情况比如承包方农民家庭户出现绝户全体成员灭失,五保户死亡等情况,那是属于土地承包合同关系的失去当事人一方自然解除,而不是村委会违法收回。

至于还在援引农村土地承包法原来规定的答主,就纯属是意外了自己的业务不熟。现在应该是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内容为准了。请明察。


农民妹子一枝花


我国曾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两轮的调整。第一轮土地承包制是1983年开始的,承包期15年,第二轮则从1997年开始,承包期30年,2027年土地承包期满。2017年10月18日,国家宣布: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暂时来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可以到2057年。近两年各地正在进行的土地确权要求“增人不增田,减人不减田”,所以不管人数增减都不会再对耕田进行重新分配。

农村的土地承包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里面规定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是农村土地的发包方,村民是承包方,十分清楚地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也就是承包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原因收回。即使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但也有一些情况发包方可以收回,如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但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同时一些没有继承人的承包方死亡的,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也可以收回。


濯日漫谈


没有特殊情况下村委会不能收回农民的土地,在正常的承包期内土地属于农民自己所有。而村委会想要收回土地则要召开村集体大会,一般来说政府征地会收回土地,但会给村民一定的补助。那什么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土地,下面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1.农民自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权,这种情况下可以收回土地。 自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权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一般来说村民应提前半年做书面申请。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村委会强制收回土地。

2.女儿出嫁到婆家又分得土地,娘家的土地可以收回 因为国家规定每个人只能拥有一户的土地。如果在娘家已经分得土地的,在婆家并没有分得土地,这种情况土地不可以收回。但如果在婆家分得土地的情况下,在娘家也拥有土地,这种情况下娘家的土地就要被村委会收回。


3.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全部消亡 本着土地不增加不减少的情况,只要户口中有一个成员存在的,那不管家里多少地,都不可以收回。而如果一个家庭中所有的户口都消亡了,那这时候土地就可以被自动收归村委会。

4.户口转为地级市且全家为非农户口 只要户口中有一个成员没有迁到地级市的,那这个村民就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如果户口中全家都迁到小城镇中,这种情况也不能收回土地,要按照村民的意愿决定土地的去留。而只有所有成员都迁到地级市的,村委会才能把土地收回。

5.村民所在的土地连续两年荒废的,村委会可以收回土地。 只要不满足以上的条件,强制收回土地都是违法行为。如果大家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拿出自己的法律武器,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三农圈子


问题:村委会有权收回农民土地吗?

我们大家都清楚的知道,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只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也就是村委会不得无故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但下列特殊情况下,村委会有权将承包地收回。


一、村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

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该自愿的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村委会。不交回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二、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村委会有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的权利,且《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承包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因此,一旦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村委会有权收回。

三、农村妇女结婚后在婆家取得承包地的

农村妇女结婚后如果在婆家取得了承包地,那么娘家的那份承包地村委会就有权收回。


四、村民自愿将承包地交回村委会的

承包期内,村民自愿将承包地交回村委会的,村委会可以收回,但交回的村民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了。

五、村民承包户已经消亡的

我国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如果一个承包户全部家庭成员都已经去世了,那么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


以上五中情形就是村委会可以收回农村承包地的情形,欢迎大家对此提出自己的观点,参与讨论,了解更多农村土地政策请点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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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三农万象


村委会没有这种专断权力,一切依《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处理,只要农户不违法使用土地,任何单位无权收回农民的土地,虽然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村委会只有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报经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1,五保户死亡后的承包地。2,荒废俩年以上不种农作物的地。3,用于非农建设的地,改变农业用途的地。如耕地建宅,建厂,办企业,出卖出租给非农经营的地。除此之外,国家建路,划定区域规划的公共占用的土地,在于农户协商好补赔价钱之后,由村统一办理处置事宜,以外都无权收回农民土地。

土地有两种属性,一是国有,一是集体属有,农村现实情况是集体所有,以村为一个集体单位,属有集体成员都是夲集体资产的所有者,是主人,受宪法保护,有不可剥夺的权力。村民委员会只是本集体的管理者和维护者,一切尊从国家法律依法而为,接受上级机关和集体成员鉴督,没有扩张权力,自定枉为的空间。不能随意收回处置农民承包的土地,只能依法而行,接受检督,并没有特权。


用户6003889228


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吗?

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公正公开分配给农民使用,确权后,承包期内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及所有权。但是,也并不是土地这样就是“安全”的,农村土地使用也是有严格规定的,违反规定有可能被收回的!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

①村民分配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弃耕抛荒2年以上,村委会有权收回。

②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闲置2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并重新归还村集体重新分配。

③五保户死亡(绝户)的,由村委会收回土地

④承包期到期后,户口不在村集体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并不再分配。



⑤在耕地非法建设,破坏耕地的,村委会有权要求恢复耕地,如多次警告劝阻不执行的,村委会向上级部门反应后有权收回土地。

我是豫见新农人,以上就是我的个人浅谈观点,若有不妥还请批评指正,欢迎关注我互动评论必回?

豫见新农人


农村土地确权给农村的父老乡亲对土地的使用有了主心骨,极大的增强了农户的种植积极性,虽然国家出台的好政策对土地的使用权有了保护,并不代表对农户的使用上放任不管,如果农户在自己已经确权的土地上出现不合适的使用,

村委会有权收回农民土地吗?对于这个问题,还是要提醒有地的农户朋友多关注一下。

国家为了保护已经确权的土地资源得已合理使用,如果农户出现下面5种情况,村委会有权收回已经确权的土地。

1.如果土地出现2年出现抛荒弃耕,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土地管理法》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个人或是单位闲置荒芜耕地,对于连续2年出现荒地的,村委会可以立即收回土地,以便承包给需要的农户。

2.对于此前取得承包合同的,如果全家迁走,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所在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随着城市发展,许多农村人逐渐走出农村,虽然户口农转非原因各不相同,但是只要户口性质一变,就不在享受农村的土地政策。

3.对于出嫁到外村的女性,已经在嫁入村取得土地,本村的土地会被村委会收回,作为备用土地留给有需要的农户。土地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已婚妇女如果不是同村,在嫁入外村后也会相应的在当地得到土地,不可以享受双重土地政策。

4.承包方自愿交出承包地,村委会能收回土地。处于对农田和种植户的双方保护,如果是农户出现各种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无力耕种,自愿放弃的,村委会可以收回。

5.如果农户出现后继无人,也就是农村俗称的“绝户”村委会可以依法收回。受新政策“添人不添地”的影响,户口迁出或是死亡,农村没有户口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

国家出台的好政策无疑是对土地资源更好的保护,在土地国有的基础上,更好的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


农家老院子


村委会有权收回农民土地吗?

这个是要分情况的一般出现这五种情况那么村委会就有权收回农民的土地!

1,村民抛弃耕地长达两年的时间,村委会将有权收回该承包户的土地

就是说一些地方的农民因各种原因把土地无故抛弃不种而且时间较长的情况下村委会就有权收回进行在分配!

2,承包户家庭全家迁入城市居住并且户口已入城市户口的村委会有权收回!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了就是说在农村生活的家庭已经在城市买房而且户口已入城市变成了非农户!

3,当承包户家庭出现了“绝户”的情况下村委会有权收回!

这个一般来说比较少了!现在没有那个家庭会出现后继无人的情况!

4,已婚的女孩并且在娘家方重新取得承包地的!

如果女孩结婚到了另一个村子而且她在娘家在次或得了承包地,那么她老家的村委会就可以收回她在老家的土地!

5,承包户自愿归还土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

这个我想一般没几个人会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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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收回农民土地吗?

可以非常肯定的告诉你,村委会是有权里收回农民土地的。

因为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收益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建房屋的产权。

土地归村委会集体所有,当然有权利收回,但是已经分配给了农民的土地,村委会是不能够任意想收回就收回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所承包的土地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也就是说,农民承包了土地,连续两年不耕种,任其杂草丛生,村委会是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将土地收回的。

2.农民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

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是按户承包,如果农民全家的户口迁入了设区的市而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但这里要注意,如果这户人家中有一个人的户口没有迁出或者是全家迁入的是小城镇,也就是不设区的市,那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村委会是无权收回土地承包权的,必须等到土地承包到期后才可以收回。

3.已婚妇女在婚入地取得了承包地的,婚出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其土地。

一个人是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取得承包地的,对于婚嫁的妇女,如果在娘家时已经有了一份承包地,在嫁入婆家后又取得了一块承包地,是不允许的,两者必须去掉一块,至于去掉哪块,由当事人与两地的村委会协商而定,一般是保留户口所在村委会的承包地。

4.没有继承人的承包人死亡后,村委会有权收回其土地。

如果承包人没有继承人,那么他死亡消户后,村委会自动将其承包地收回。

5.承包方主动交回所承包的土地。

因为个人原因,有的承包人就是不想承包土地了,可以主动将土地交回村委会,但必须注意,交回必须是农民自愿的,而且要有书面申请并确认签字,此举是为了防止村委会违法强行收地。

除了以上五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的收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村委会也不能随意的调整农民手中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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