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县节能监察中心的事业编制能否参公与逐步转为公务员?

乡里村民


基本不可能。新一轮机构改革过程中,原发改委隶属的节能减排职能,划归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门。

1、职能:节能减排属于行政监察和辅助类事业单位,是公益一类,使用的事业编制。其职能是就是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推广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2、机构:节能办一般调在发改委。在县一级,由于工作原因,节能办设在发改委,可是节能减排工作,基本上由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共同承担,职责相互交叉,界限不清,经常政策打架。

3、改革去向: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明确节能减排工作由发改委调整到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门,在县一级就是生态环境局。在改革过程中有两个结果,一是其职能整合到机关整体职能中,人员随职能安置在生态环境局下面的事业单位,另一种是保留节能办机构,改变隶属关系。由于许多地方县一级的环保局本身就是事业单位,在县一级,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很多,这是受行政机构个数和行政编制数限制,环保局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就更不可能是行政了,保持现有机构编制状态,已经是很不容易了,更不要提什么参公了,转公务员,根本不可能。


真宁腔调


谢邀。要弄清能否参公或转为公务员,先要了解公务员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的区别。

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事业单位一般不要求实行公务员管理,但个别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分为:全额拔款、差额拔款、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三种。

全额拔款事业编制,不允许也不能自主创收,多指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防疫站等等。

差额拔款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拔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公立医院、公立大学、报社等。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单位,如:政府招待所、政府下属培训中心等等,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将逐步改制成企业。

现在的政府机关公务员编制名额是固定的,除了报计划公开招考,不能随意增加。政府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只有领导(副处以上或少部分正科)是公务员编制,其他人都是事业编制或者是合同工。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编制是没法直接转为公务员编制的,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还需看单位性质及个人条件的。


荒漠独行8


县节能监察中心也叫节能办,是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好多地方只是局内设一个股室,发改局好多事业编干部编制就在节能办里面。


发改局节能监察中心在市一级本来就是参公管理单位,但在县一级基本上是普通事业编,要说参公可能性很小,因为在县一级像这样承担行政职能二级事业单位多的很,大都没有办公。就算参公,里面事业编也不会转成参公或者公务员,因为一个单位事业编干部都在这个机构,这个机构最多给3个行政编制,其实也是给领导或者有后门的人办了好事。

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节能监察中心被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财政,也算中规中矩。要想转变身份,除非国家下大力气解决基层混编混岗现象,要不然是没有任何机会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祝你好运。


公职向导达人



谢谢邀请!题主所问的县节能监察中心属发改委二级事业单位,应该是全供事业单位,还未参公。

首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是两个管理渠道。此次事业单位改革由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具体工作由中编办承担,改革分三大类,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节能监察中心是列为公益类,属于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类别。参公管理属于人事管理制度,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节能监察中心在改革中方向。针对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2018年2月28日《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提出,此类事业单位将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我前几天在悟空问答里对此有些解读,感兴趣的话可以在我问答里看看。

第三,节能监察中心按照公益一类事业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属于最终保留的事业单位,并加强创新规范管理,整体来说改革中相对稳定。



第四,关于参公条件问题。参公审批要求几个条件:一是全供经费保障,二是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三是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节能监察中心职责为受发改委委托,做好节能监测、评估等工作。可以对照看是否符合条件。

第五,关于参公审批问题。市县级事业单位参公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因为参公后享受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同等待遇,申请单位较多,并非所有符合条件的都能通过审批。一些省份对参公审批有总量指标控制,达到了就不再批。而且,事业单位改革中,机构编制部门已严控参公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此属于改革中部门之间政策衔接问题,对参公审批有一定影响。



最后,如果本单位符合参公条件,需要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争取上级支持,统筹协调多方,好事多磨,赶早不赶晚,才有可能申请成功。


风27476


县节能监察中心有些地方也叫节能办,该事业单位有的属于发改部门管辖,有的属于经信部门管理。以笔者所在县城为例,节能办为经信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对于节能办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前景,笔者认为其转为参公的可能性有。



县节能办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明确提出,要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做到政企分开,避免政出多门,进一步理顺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而承担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坚持的原则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



那么,对于县节能办的工作人员,笔者认为会有一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人员会转为参公,可能会随着改革深入转变为公务员。此外,一部分承担公益性服务人员可能会继续成为全额事业编,不会改变身份。总体来说,节能办的改革,可能会分为两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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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爱雨侃见闻


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县节能监察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节能监察中心的主要职责:依法承担节能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对指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重点监察;负责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测,开展节能技术普及推广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通过节能监察中心的职责最后一条可以看出,节能监察中心是具有执法性质的事业单位

下面,我们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趋势确定县节能监察中心的方向,看图↓

前文中已经判断出,县节能监察中心是具有执法性质的事业单位,对应到图里应该就是第一条——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那么改革方向也很明确,改为行政机构,你们的机构按道理是要向行政化方向改革的,但是对应到个人头上的编制就不好说了。假如你是一般事业干部,即便机构改革为行政机构,身份也不好转换,除非当地有相应的政策。假如你是副科级以上事业干部,随着机构性质的转变,你身份转化为公务员是很轻松的,也非常有希望。总之,各地区具体操作也不一致,具体要看当地如何决策。


九品芝麻吏


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事业单位改革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同时推进,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原则,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深入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去市场化。

市级节能监察中心一般是发改委或经信委下属二级机构的事业单位,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参公和自收自支不同情况存在,主要负责监察企业设备节能达标程度,审查节能评估报告,下达节能监察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之类的。

省级的节能监察部门多是参公的,享受公务员待遇。但是县级部门属于事业单位体制,不参公也不会随着事业单位改革而有参公可能。多承接上级分发工作,人员多被借调或外派,出差任务比较多。根据其工作性质,各地也没有固定部门称谓,主要叫法有:节能监察支队/节能监察中心/节能管理办公室/节能监察大队 ,其实他们都是指同一个部门。


钰霖大帝


首先,你得明白,参公不是指的个人,而是指的单位。而且所谓的参公编制,也是事业编制,和公务员、行政编是完全不同的体系和概念。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是参公单位,你才有可能是参公编制,而且你的编制性质并没有改变,还是事业编制。

那么要想由事业编变成行政编,成为公务员,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参加公务员考试。逢进必考,这是当前公务员管理体制中的一条重要规定,任何人都无法逾越。哪怕你有很强大的背景,你也只能在考试中做点手脚,而不可能不经过考试,直接成为公务员,纳入行政编。

了解了以上政策,你就能知道,你所描绘的这个路径是根本行不通的。即使,你所在单位在改革中改为了参公单位,你的编制还是事业编,不可能因此成为行政编。再进一步说,你的单位改革改成了公务员单位,那也和你没有半点关系,你在这个单位里依然还是事业编。


熙熙天下


现行的事业单位转变为行政机构是有限制的,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到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公益属性。节能监察中心应当属于公益类的事业单位,现行参公单位多数属于执法类的单位,单位转成参公的有难度。

单位转化不行就只有从编制上转化了,从人事编制上,事业编制转为参公或行政,目前只有一个办法,参加公务员考试(七级职员下)。要是目前是七级岗位以上只要“能力”够,还是可以转为行政或者参公。


天荒49


难!

县节能监察中心是事业单位,有的是全额拨款,有的是对半,还有自收自支。

编制的转换非常难,因为和行政,参公,走的不是一条线,而且即便能转换,也得是副科领导以后才能打开这扇门。

所以有机会还是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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