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杨凌再出重拳!

@杨凌人

杨凌示范区扫黑除恶公告来了

这些举报方式要记住!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进驻公告

  经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研究同意,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从2018年7月24日开始,利用1个月时间,对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党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杨陵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

   本轮巡察将紧紧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杨凌示范区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是否存在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二是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三是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助力党工委“3631”方略,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中态度消极暧昧,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巡察期间,党工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点、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举报和反映。

巡察组办公地点: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七楼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1779201291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邮政信箱:杨凌示范区新桥路6号杨凌政务大厦七楼第三巡察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12100

同时在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七楼电梯口和示范区公安局设置了举报信箱。

  特此公告

党工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

2018年7月24日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十 类 打 击 重 点

扫黑除恶,杨凌再出重拳!

  •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砂石等建材供应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杨凌再出重拳!

  •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杨凌再出重拳!

  • 在街头、火车站、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歌厅、舞厅、洗浴、发廊、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等卖淫涉毒的黑恶势力。
  • 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形式非法高利放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及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 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 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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