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社管局)推出數項社會組織登記審批改革措施

市民政局(社管局)推出数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改革措施

5月18日,為全面推進天津市社會組織登記審批改革,實施審批與監管聯動機制,形成社會組織管理閉環,市民政局副局長劉麗紅代表市民政局在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組織召開的行政審批系統市區兩級聯動調度會上做專題發言,市審批辦主任趙宏偉出席會議並講話;市審批辦副主任吳愛民、市社管局副局長郝靈節、市公安局、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督委、市衛計委、市教委審批處及16區審批局負責同志共計50餘人參會。

市民政局(社管局)推出数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改革措施

劉麗紅副局長在講話中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津八條”等營造天津良好營商環境重要舉措,推進我市社會組織登記審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務社會組織能力,市民政局將與市審批辦聯合推出“組合拳”,多項舉措推進社會組織登記審批制度改革,主要為:一是壓縮審批時限。實施要件容缺、承若審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並將社會組織、慈善組織成立、公開募捐資格許可的辦理時限由15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二是穩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的直接登記。我市凡行業協會商會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批覆,直接由發起人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請。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應當由區審批局依法審批。三是簡化行政審批中介要件。改由申請人提交銀行出具的出資函證或由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四是推行一表式年檢制度。為進一步減事項、減環節、減材料,在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社會服務機構)年檢工作中,實施一表式年檢制度。劉麗紅副局長強調,本次社會組織改革制度是落實市委市政府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先行先試的探索,各區民政局、審批局要整合資源、鼎力配合、主動擔當,正確處理審批中有監管事宜、監管中涉及審批事項的疑難問題,主動協調解決,突破制約因素,要以市委書記李鴻忠“民評民說是依據、民苦民痛是失職”為考量我們此次改革工作成功與否的唯一標準。

市民政局(社管局)推出数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改革措施

市審批辦主任趙宏偉要求全市各級審批部門在兩局聯動工作中要擔主責、清積件、搞協作、抓落實,並對今後審批工作提出五點要求:一要鼓足工作勁頭;二要為創造良好營商環境服務;三要打造智能化審批模式;四要建立統一審批管理體系;五要擔當作為主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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