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為保證電工的人身安全及減少財產損失,必須制定供電系統安全防護管理措施以保障人身安全。

電工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一、組織措施

1、凡電氣工作人員必須精神正常,身體無妨礙工作的疾病。

2、必須按有關部門規定培訓考核,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上崗證在有效期限內必須及時參加複訓。

3、電工必須熟悉掌握施工現場用電操作規程,並懂得觸電急救知識和安全用電技術。

4、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嚴格遵守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5、把好施工關,合理設計,正確選型,電器設備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施工安裝應符合規程要求。

二、技術措施

1、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器設備或線路上工作,必須完成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掛標識牌和裝設遮攔等技術措施。

2、現場安裝、維修或者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3、電工作業人員要熟知電工安全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帶電作業或停電檢修時,配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在高處作業時,使用電工安全帶。

4、現場臨電電工要熟悉臨電工程安全技術規範,遵守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負責檢查、保護電氣裝置及保護設施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做好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3、電器安全用具。為了防止電氣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觸電、電弧燒傷、高空摔跌等事故,必須使用經試驗合格的電氣安全工具,如絕緣棒、絕緣夾鉗、絕緣擋板、絕緣手套、絕緣鞋、驗電器、高低壓型電流表等;還應使用一般防護安全用具,如攜帶型接地線、臨時遮攔、警告牌、安全帶等。

電工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三、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時,電工作業人員要採取下列安全技術操作措施:

1停電

1.1將被檢修設備可靠地脫離電源,也就是要將有可能給被檢修設備送電或向被檢修設備送電的各個方面的電源斷開。

1.2 斷開電源,拉開至少一個有明顯的斷開點的開關。

1.3 停電操作時,必須先停負荷,後拉開關(斷路器),最後拉開隔離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1.4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時,正常活動範圍與帶電設備的距離應不小於安全規定。 鄰近帶電設備的工作人員在進行停電操作時,應與帶電部分保持安全距離,在無遮攔時,對10kv系統不小於0.7m,對低壓系統不應小於0.1m。

2驗電

2.1分相逐相進行驗電,在對斷開位置的開關或刀閘進行驗電的同時,對兩側各相驗電。

2.2對停電的電纜線路進行驗電時,若線路上未連接可構成放電迴路的三相負荷,要予以充分放電。

2.3表示設備斷開的常設信號或標誌,表示允許進入間隔的閉鎖裝置信號,以及接入的電壓表指示無壓和其它無壓信號指示,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設備無電的根據。

2.4 高壓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

3裝設接地線

3.1對於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裝設在工作地點可以看見的地方。接地線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定。

3.2檢修部分若分成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位,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或接地。

3.3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未塗相色漆的地方。

3.4 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應有開關或熔斷器。

3.5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禁止用纏繞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4 現場作業規定

4.1電工帶電作業應由兩人以上協同進行,其中一人做監護人,工作人員要服從監護人的指揮。

4.2 架空線路的終端杆及轉角杆要做重複接地,線路架設時要整齊牢固,不得成束捆紮。

4.3 綁紮各種絕緣導線時不得使用裸導線,不允許將導線綁在金屬桿上。

4.4 施工照明及電氣設備用線要使用護套電纜線,嚴禁使用花線等不合格及外皮破損的電線。

4.5 現場固定設備的配電線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設,應穿管埋地敷設,管內不得有接頭,管口要密封。電纜線路要按規定深度埋地敷設。

4.6 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安裝和配置要符合有關規定,保證現場“一機一閘”。

4.7 凡移動式設備或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做到“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用。

4.8工作完畢後,必須拆除臨時地線,並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電杆上。

4.9檢查完工後,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看是否合乎要求並和有關人員聯繫好,方能送電。

4.11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粉質滅火器或黃砂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4.12工作結束後,必須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儀表等隨之撤離,原有防護裝置隨時安裝好。

4.13操作地段清理後,操作人員要親自檢查,如要送電試驗一定要和有關人員聯繫好,以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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