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治理房产“乱象”,本月底前推行房地产企业服务承诺书

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近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此,山东省住建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本省范围内同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其中,本月底前,在各市推行房地产企业服务承诺书,并纳入销售档案。

自7月初至12月底,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在包括济南在内的全国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其中包括,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此前,山东省住建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出《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应当提供《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阅读。

此次通知要求,各市于本月底前,推行房地产企业服务承诺书。新建商品房售房时,销售人员(置业顾间)要主动向购房人提供书面的《房地产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双方签字确认。存量房交易当事人接受中介机构居间服务时,房地产经纪人员要向交易当事人提供书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承诺书》,双方签字确认。上述服务承诺书纳入企业或机构房屋销售档案一并保存,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执行不到位的,纳入行业负面信用管理。

此外,各市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连同房地产开发项目问题排查、房地产领域购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自本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


房地产经纪服务承诺书

(参考样本)

尊敬的顾客,

欢迎选择我公司提供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执业经纪人 (实名登记号: )竭诚为您服务,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及执业经纪人向您所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与委托房屋无利害关系。

二、一次性书面告知委托人应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交易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书面向委托人告知提供交易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涉及的税费。

四、书面告知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五、代办贷款、代办不动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另行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

本公司及执业经纪人服务过程中,如有您认为的违法违规情况,可直接向本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82077766 。

房地产经纪公司盖章 执业经纪人签字 : 委托人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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