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強力決戰「基本解決執行難」,確保2-3年如期完成

最高法院強力決戰“基本解決執行難”,確保2-3年如期完成

一、最高法決定,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

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今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決戰之年,全國各級法院將堅決攻克頑瘴痼疾,確保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最高法此間召開的全國法院決勝“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動員部署會指出,兩年來,“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取得階段性重大進展。“基本解決執行難”是一場攻堅戰、殲滅戰,當前任務還很重,形勢依然嚴峻,執行工作管理水平與發展要求還不相適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消極腐敗等現象在執行領域仍一定程度存在。


最高法院強力決戰“基本解決執行難”,確保2-3年如期完成

二、各級黨委政法委牽頭負責、各部門有效聯動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形成強大合力

據悉,為確保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戰,全國法院將持續強化組織領導,推動形成由各級黨委政法委牽頭負責、各部門有效聯動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形成強大合力。始終堅持目標導向,實現長效機制的重大變革、執行工作作風的重大轉變、執行質效的重大進展,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強化執行規範化建設,加強制度建設,強化依法依規執行、公正執行、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理念,加強執行作風和廉潔建設,對執行領域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追責一起,絕不姑息。

最高法院強力決戰“基本解決執行難”,確保2-3年如期完成

三、完善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加強與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的合作,紮緊“制度鐵籠”和“數據鐵籠”,不斷提高查人找物能力

全國法院將進一步提高執行信息化水平,繼續拓展完善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加強與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的合作,紮緊“制度鐵籠”和“數據鐵籠”,不斷提高查人找物能力。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規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納入操作,繼續開展好涉黨政機關案件專項清理活動和涉民生案件專項活動,加大執行信訪化解力度。積極創新工作方法,強化執行工作保障,為“基本解決執行難”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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