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尼山镇“和为贵”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因债务引起的矛盾纠纷

7月9日一大早,尼山镇“和为贵”调解室来了一位中年妇女。“同志,你帮帮俺。孔某某欠俺钱多年不还。他要是再不还钱,我就天天堵他家门去骂。”面对当事人情绪如此激动,司法所工作人员老刘笑着递上了一杯热茶放到当事人手中。经过一番劝说,当事人情绪平稳下来,说起来缘由。原来,当事人的丈夫叫郭某某,尼山镇大湖村村民。郭某某平时负责收取村里的电费,维修电路。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上半年郭某某为孔某某垫付电费5070元。事后郭某某多次向孔某某催要此款。孔某某一直没有把郭某某垫付的电费款还给郭某某。于是两家起了纠纷。

曲阜市尼山镇“和为贵”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因债务引起的矛盾纠纷

欠账还钱本应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什么孔某某迟迟不还呢?调解员感觉此事不会那么简单。老刘承诺一定会帮助当事人要回合法的收入。在送走了当事人之后,调解员老刘亲自骑车赶往大湖村,经打听找到了孔某某的住处。见到孔某某后,老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经了解,孔某某的儿子以前跟着郭某某干活。在一次维修电路中,孔某某的儿子不慎摔伤,导致右腿骨折。事后,郭某某虽然来看望过。但是孔某某认为郭某某没有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应该负全责,并且得赔偿医药费,就从郭某某垫付的电费里面扣。老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对孔某某作了解释。两人是师徒关系,并不存在劳动雇佣合同。况且孔某某儿子摔伤是因为自己操作不当导致的。事后,郭某某夫妇俩对孩子进行了紧急救助,并且到医院看望。两家又是多年的老邻居了,抬头不见低头见。因为这点小事闹的不可开交让人家笑话。邻居之间还是应该以“和为贵”。之后,老刘又列举了两家之前和睦相处的事情。差点还成为亲家。说着说着,两家的疙瘩逐渐解开。老孔随后就去郭某某家登门拜访请求原谅。郭某某夫妻俩也表示谅解,并且送上1000元给孔某某的孩子当做营养费。

曲阜市尼山镇“和为贵”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因债务引起的矛盾纠纷

7月12日上午,两家来到“和为贵”调解室签了调解协议书。孔某某按照协议规定把欠的钱如数奉还。两家重归于好。此案十余年未了,当事人也存在了十几年的心结,有矛盾越来越大的趋势。“和为贵”调解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扩大,用心调解,圆满化解,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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