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调解 干戈化玉帛

(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张东 通讯员张宁)“我是受害者,你必须赔偿我2000元!”“你的手机就

是修修的事儿,简直就是漫天要价!”10月30日上午,在开封市龙亭区司法局大兴司法所的调解室,王先生与李先生互不相让,各讲各的理。事情还得从4天前的一起非机动车相撞说起。

10月26日,王先生骑着共享单车沿着西门大街从东向西行驶,而李先生骑着电动车从一胡同出来,由于车速过快,本打算右拐的他却将行至此处的王先生连人带车撞倒在地,造成王先生的左膝和左胳膊轻微擦伤,手机滑落到地上,屏幕摔裂。王先生当场要求李先生赔偿2000元,李先生虽然承认自己车速过快,有一定责任,但觉得王先生只是轻微擦伤,手机可以维修,只愿意拿出500元作为赔偿,双方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便争吵了起来。

龙亭区司法局大兴司法所所长王婷婷等人正在路上巡查,见此状况,便上前询问了事情的经过,由于人流量、车流量较多,王婷婷先安抚王先生与李先生的情绪,并与之沟通协商,邀请他们到大兴司法所进行调解。由于王先生有急事要处理,双方互留了联系方式,并约定了调解日期。

10月30日,开封市司法局指派宋都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波与王婷婷共同调解这起矛盾纠纷,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张建波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指出李先生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王婷婷则从人情出发,希望他能够互谅互让,各退一步。看到李先生与王先生的态度有所缓和,王婷婷与张建波对当事人双方展开了“背靠背”的调解工作,王先生表示其实并不是一定要2000元的赔偿费,主要是当时李先生的态度不好,他心里拗不过这口气。而李先生也承认了自己有过错,愿意赔礼道歉,并作适当补偿。

在王婷婷与张建波于情于理于法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李先生当即拿出600元作为赔偿,并向王先生诚恳道歉,化干戈为玉帛,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也随之圆满化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