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應用理論研究重點課題《涉農職務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研究》順利結項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顺利结项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顺利结项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下發《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應用理論研究重點課題結項通知》,通知銀川市檢察院申報的重點課題《涉農職務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研究》“能夠立足檢察工作實際,對於相關問題研究較為系統深入,觀點正確,材料詳實,對檢察工作具有一定參考價值和指導意義,質量符合立項要求,准予結項”。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顺利结项

該課題由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韓軍主持,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魏永文、曹湘寧,偵監處處長賈斌,公訴處處長魏宏宇承擔。根據韓軍檢察長的指示,課題組成員聚焦辦案過程中法律適用的難點問題,在總結司法實務部門和學術界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通過收集近五年來全市辦理涉農職務犯罪和數據資料和案例,聽取市中院及部門基層法院刑事審判庭、研究室等相關部門的意見等研究方法,提出對策建議,為今後的辦案時間起到參考和指導作用。

課題由銀川市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現狀分析及對策研究、涉農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中犯罪主體的認定問題、涉農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中內外勾結涉農職務犯罪定性研究三部分組成。從銀川市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現狀分析及對策研究入手,通過數據分析,總結出此類案件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新變化和新特點、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形成的原因及防範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對策與建議。對涉農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中犯罪主體問題的認定,課題組認為農村基層組織人員應當成為瀆職罪的犯罪主體,村民委員會的犯罪行為符合刑法規定的單位犯罪的特徵時,應將其作為單位犯罪的主體定罪量刑,並在課題中詳細闡述論據,運用案例加以論證。在涉農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中內外勾結涉農職務犯罪定性上,課題組根據對典型案例的分析,並從內外勾結涉農職務犯罪的規範之維及內外勾結涉農職務犯罪的事實之維兩方面論證。

近年來,市院黨組高度重視檢察調研工作,堅持以課題為龍頭,帶動全市檢察理論研究工作平穩較快發展。根據“一院一品牌,一部門一亮點”的工作部署,做到檢察調研與檢察業務同安排、同部署、同推進,使檢察調研成為推動檢察工作的“發動機”,持續為檢察工作提供創新和發展的動力。

銀川檢察新媒體工作室 2018年第120期

【總第5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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