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七年,酒驾醉驾缘何屡禁不止?

印象庆阳网讯: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今年是实行“醉驾入刑”的第7年,西峰城区的酒驾醉驾情况如何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酒后禁驾 有人自觉有人玩火

7月14日,西峰区一家烧烤店内,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张小宏刚落座,就被朋友要求先喝一瓶啤酒。张小宏表示,因为自己随后要开车,所以只能喝茶。“出来玩,怎么还开车呢?”“醉酒驾车还要判刑!”同桌的人纷纷议论起来。

如今,餐桌上的酒文化正在发生变化,一说开车就犹如拿上了“免酒盾牌”。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因为喝酒开车而“扬名”,甚至开除公职,太不值得了。

然而,现实中总有些人喜欢玩火。

7月15日,市民刘先生与朋友聚会,因盛情难却,小酌了几杯。餐毕,外面大雨倾盆,“雨这么大,交警肯定不会查酒,我就自己开车回去了。”刘先生多次劝导朋友,可朋友以喝的不多为由,拒绝代驾和打车,自己开车回家。“虽然没有遇到值班交警,但是酒后驾车十分危险。”刘先生表示,像这样的朋友在他周围不少。

记者从镇原县公安局了解到,今年3月27日,镇原县中原乡原峰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杜文银驾驶小型轿车沿镇原县新城至中原乡道由西向东行驶时,将在道路南侧由东向西行走的杜海玉撞倒致伤。逃逸之后,车辆驶出道路北侧路沿后侧翻,杜文银受轻微伤。后经抽血送检,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5.57mg/ml,属醉酒驾驶。

侥幸心理仍是酒驾主因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交警大队宣传股股长刘晓玲介绍,醉驾入刑7年来,西峰交管部门查处的酒驾、醉驾,时间段主要集中在晚上8时至凌晨1时;人员在20岁至45岁之间,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主要为无业人员和商人,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较少。

“七年来,从西峰城区查出的酒驾、醉驾的数字来说是增长趋势,但从近几年查处酒驾的力度和驾驶人员、机动车的增长来看,酒驾、醉驾以及交通事故的发生均处于下降趋势。”刘晓玲说。

“总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正好撞到交警。”一位曾因酒驾被处罚的雷先生向记者坦言,自己家比较偏僻,喝的也不多,开车没有问题。对此,刘晓玲表示,酒驾一直以来都是夜间查处的重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始终很大,但由于受警力的限制,不可能全天候全覆盖,造就了饮酒者“不会那么倒霉,正好撞到交警”的侥幸心态。

“大多数驾驶人存在与雷先生类似的侥幸心理,归根结底是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酒驾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刘晓玲表示,在醉驾入刑的高压下,不少人依然以身试法,法律意识不强是一个重要原因。有的驾驶人把酒驾当成家常便饭,不考虑后果,自认为可以通过“关系”摆平问题;有的一发现民警设点检查,立即掉头逃离;还有甚者在面对交警检查时,置执法人员及其他群众生命安全不顾,直接冲卡或暴力阻碍民警执法。再者,饮酒文化。中国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宴”的说法,逢年过节,亲朋聚会,酒是不能缺少的,特别在一些应酬、答谢、喜庆等宴会上,一些驾驶员为了应酬方便,往往喜欢自己驾车去酒店,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

驾驶人自律更重要

针对酒后驾驶车辆的危害,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张黎明介绍,酒精被胃、肠吸收后溶于血液当中,当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中枢神经系统活动逐渐迟钝,致使大脑判断发生障碍,手脚迟钝不灵活,甚至丧失操作能力。

“近年来,因酒驾、醉驾来院就诊病人数量有所减少。”张黎明告诉记者,通常所说的的醉酒状态,医学上称为‘急性酒精中毒’,一般分为兴奋期、共济失调期和昏睡期,大多数饮酒者处于兴奋期,表现为颜面潮红或苍白、眼结膜充血、欣快和兴奋、谈话滔滔不绝、行为失控,常伴恶心、呕吐等。“处于这三个阶段的饮酒者,如果驾驶机动车辆,都属于醉驾行为。”张黎明表示, 醉酒情况下,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更为致命的是,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事故的几率就越大,所以大家要注意喝酒不开车,以免发生意外。

那么,如何做到有效的禁止酒驾、醉驾呢?市民李军军表示,应注重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考试制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各职业驾校培训机构应将“酒驾入刑”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学员理论培训的重中之重,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根深蒂固。

“家人的提醒、监督很重要,自从儿子买车以后,我几乎天天都会叮嘱,让他改变‘用酒加深感情’的思想,时间久了,就会形成好的驾驶习惯。”市民张大爷说。

“目前,严查酒驾已经成为交警部门常态化工作,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存在获取罪证困难、执法环境复杂等困难,要真正杜绝酒驾、醉驾,最关键还是要靠驾驶人自律。”刘晓玲表示,法律固然能惩罚醉驾者的错误行为,但也仅仅只是个事后调整手段,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要树立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他人的幸福,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高尚社会公德。这样,当人们安全意识增强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会大大减少,交通事故就会大幅度下降,人们的安全出行感就会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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