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擬3億元回購子公司隆基新能源21.43%的股權

隆基股份6月22日晚間公告,為了更好的推進分佈式光伏業務發展,公司於6月21日與浙銀覆成(杭州)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銀覆成”)簽訂了股權購買協議,並將股權購買款3億元支付給覆成和帆一號契約型基金,用於購回浙銀覆成持有的子公司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基新能源”)21.43%的股權;同時,公司於當日辦理了持有上述投資基金份額(7500萬份)贖回業務,對應贖回金額7500萬元。

此前,覆成和帆一號契約型基金(以下簡稱“投資基金”)投資於子公司隆基新能源的股權及債權,用於分佈式光伏項目的投資建設,該投資基金首期募集金額為3億元,其中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優先級份額持有人認購2.25億元,公司作為劣後級份額持有人認購7500萬元。截至2018年6月20日,公司持有隆基新能源78.57%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浙銀覆成持有隆基新能源21.43%的股權。

待公司支付交易價款,完成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後,隆基新能源將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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