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通过赵飞录等同志任免的决定

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通过赵飞录等同志任免的决定

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通过赵飞录等同志任免的决定

7月23日,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宝音满都呼主持会议并讲话。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秀峰、王永清、王吉日格勒、何乌兰出席会议。旗委副书记、提名旗人民政府旗长人选赵飞录,旗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力平,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乔爱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左晨光,驻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人大各委办副主任及监委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通过赵飞录等同志任免的决定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际出席人员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审议通过了《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陈占发等同志职务的议案》;通过了关于接受乔允利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会议任命赵飞录同志为乌审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决定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赵飞录同志代理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宝音满都呼为赵飞录颁发了任命书,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并在宣誓承诺书上签字。

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通过赵飞录等同志任免的决定

宝音满都呼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对赵飞录同志代理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表示祝贺。希望赵飞录同志牢记宪法宣誓誓言,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旗政府班子,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拓创新、恪尽职守、务实进取、执政为民,为推进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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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赵飞录同志代理乌审旗人民政府旗长的决定

(2018年7月23日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赵飞录代理乌审旗人民政府旗长。

个人简历

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通过赵飞录等同志任免的决定

赵飞录: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伊金霍洛旗人,研究生学历,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乌审旗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乌审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代理旗长。

1986.07-1990.02 在伊金霍洛旗劳动人事局工作;

1990.02-1996.05 任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6.05-1996.09 任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6.09-2000.07 任伊金霍洛旗新庙乡党委书记;

2000.07-2002.03 任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2002.03-2005.06 任伊金霍洛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5.06-2007.11 任伊金霍洛旗政府副旗长;

2007.11-2009.06 任伊金霍洛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2009.06-2010.11 任伊金霍洛旗委副书记;

2010.11-2011.04 任伊金霍洛旗委副书记,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党工委书记(正处级);

2011.04-2012.03 任东胜区委常委、副书记(正处级);

2012.03-2012.11 任东胜区委常委、副书记,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党工委书记;

2012.11-2013.04 任东胜区委常委、副书记;

2013.04-2017.09 任鄂尔多斯市委副秘书长,市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2017.09-2018.07 任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7-至今,任乌审旗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乌审旗人民政府旗长人选;

2018年7月23日,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任命为乌审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决定为代理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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