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冰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9倍

30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数据显示,从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5元,到2017年的35546.0元,收入增加了35251.5元,增长了119.7倍,年均增长13.1%。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分阶段增长

纵观哈市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7年):城镇居民收入加速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94.5元到973.8元,增长2.3倍,年均增长14.2%。

第二阶段(1988-1997年):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100.2元到4233.4元,增长2.8倍,年均增长16.2%。

第三阶段(1998-2007年):城镇居民收入较快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449.5元到12772.0元,增长1.9倍,年均增长12.4%。

第四阶段(2008-2017年):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4588.6元到35546.0元,增长1.4倍,年均增长10.4%。

城镇居民收入格局不再单一

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经济发展的提速,收入格局单一的局面被打破,城镇居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1978年,工资性收入几乎占据了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的全部,到2017年工资性收入占比下降到55.4%,下降了44.6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上升了12.9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上升了8.1个百分 点。据悉,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城镇居民收入主体, 2014年、 2016年和2017年三次上调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2年、 2015年和2017年三次上调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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