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化部去年收入102.80億,原國家旅遊局去年收入8.58億

7月20日,文化和旅遊部官網發佈《2017年度文化和旅遊部部門決算》,公告顯示,原文化部2017年收入總計1,028,049.35萬元,2017年支出總計1,028,049.35萬元;原國家旅遊局2017年收入總計85,757.31萬元,2017年支出總計85,757.31萬元。

原文化部去年收入102.80億,原國家旅遊局去年收入8.58億

◆原文化部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1.收入總計1,028,049.35萬元

2017年度總收入1,028,049.3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747,209.98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589,164.88萬元。 系原文化部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當年從中央財政取得的資金。較 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32,950.84萬元,增長 5.9%,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對文化工作要求以及文化發展改革需要,中央財政增加安排我部項目資金;二是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財政部就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調整等工作追加預算。

(2)事業收入113,778.19萬元。 系所屬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演出收入、展覽收入等。較2016年度決算數增加10,044.8萬元,增長 9.7%,主要原因是:在文化發展改革的大背景下,文化事業不斷髮展,相關事業單位演出、展覽收入等有所增加。

(3)經營收入9,296.9萬元。 系所屬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銷售收入、房租收入、出版經營收入等。較 2016年度決算數增加3,102.89 萬元,增長 50.1%,主要原因是:部分事業單位文創產品收入、房租收入增加等。

(4)其他收入34,970.01萬元。 系原文化部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投資收益、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較 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 2,524.51 萬元,增加 7.8%,主要原因是:部分事業單位接收其他部門橫向撥款、投資收益等增加。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405.01萬元。 系所屬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按規定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較 2016年度決算數減少 6,558.67萬元,下降73.2%,主要原因是:部分事業單位因收入增加,收支差額減少,動用事業基金彌補的金額減少。

(6) 年初結轉和結餘 278,434.35 萬元。 系原文化部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及項目已完成產生的結餘資金。包括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上年度部分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結轉資金。

原文化部去年收入102.80億,原國家旅遊局去年收入8.58億

▲原文化部2017年收入

2.支出總計 1,028,049.35 萬元

2017 年度總支出1,028,049.3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795,863.47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3,109.37萬元。 主要用於所屬事業單位中國國學研究與交流中心人員工資、日常運轉和開展業務的相關支出以及中央紀委派駐機構紀檢專項工作經費。較2016年度決算數增加22,989.85萬元,增長19,235.1%,主要原因是:根據中編辦批覆,2017年中國國學研究與交流中心從國務院參事室劃歸原文化部, 新增中國國學中心建設項目、人員工資等支出。

(2)外交支出(類)35,374.19萬元。 主要用於海外文化中心購建及經費獨立核算的駐外文化處和海外文化中心人員工資、日常運轉和開展業務的相關支出。較2016年度決算數減少8,822.15萬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需要,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設和租賃費等項目支出減少。

(3)教育支出(類)904.65 萬元。 主要用於原文化部本級全國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和所屬事業單位中央文化管理幹部學院全國文化管理幹部素質能力提升專項培訓支出。較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9.39萬元,增長1.0%,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需要,原文化部本級全國基層文化隊伍培訓項目支出增加。

(4)科學技術支出(類)36,007.42萬元。 主要用於原文化部所屬科學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工資和單位日常運轉、學術研究、研究生培養、科研單位基礎設施修繕及設備購置等方面的支出。較2016年度決算數增加1,353.56萬元,增長3.9%,主要原因:基本工資和離退休費標準提高,相應增加支出。

(5)文化體育與傳媒(類)592,853.9萬元。 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用於原文化部機關人員工資和單位日常運轉以及履行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職能而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的支出;二是用於所屬文化、文物和新聞出版預算單位人員工資和正常運轉以及基礎設施建設和開展專業業務活動發生的支出。較 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 42,936.59 萬元,增長 7.8%,主要原因:基本工資和離退休費標準提高,相應增加支出;根據工作需要,國家美術館工程等項目支出增加。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12,339.86萬元。 主要是原文化部機關離退休職工工資及管理方面的支出。較2016年度決算數增加3,499.96 萬元,增長39.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資和離退休費標準提高,相應增加支出。

(7)節能環保支出(類)327.46萬元。 主要用於原文化部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較 2016年度決算數減少2,159.66 萬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需要,基建項目支出減少。

(8)住房保障支出(類)18,549.68萬元。 主要用於原文化部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發放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較 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1,463.98萬元,增長8.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增加。

(9)其他支出76,396.94萬元。 主要是國家藝術基金的支出。較 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 12,480.04 萬元,增長19.5%,主要原因是:隨著國家藝術基金工作不斷推進,資助項目不斷增加,支出相應增加。

(10)結餘分配9,300.97萬元。 主要是所屬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

(11)年末結轉和結餘222,884.91萬元。 主要是原文化部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後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原文化部去年收入102.80億,原國家旅遊局去年收入8.58億

▲原文化部2017年支出

◆原國家旅遊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1.收入總計85,757.31萬元

原國家旅遊局2017年度公共預算總收入85,757.3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7,444.3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52,098.48萬元。 系原國家旅遊局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當年從中央財政取得的資金。較2016年度決算數增加4,470.59 萬元,增長9.4%,主要原因:一是為推動建立瀾滄江—湄公河國家命運共同體,促進旅遊合作健康持續發展,增加瀾湄合作基金項目預算;二是增加世界旅遊組織第 22 屆全體大會項目預算。

(2)事業收入2,504.75萬元。系原國家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較2016年度決算數減少483.05 萬元,減少16.2%,主要原因是:下屬事業單位2017年委託課題費收入減少。

(3)經營收入36.93萬元。系原國家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較2016年度決算數減少 7.37萬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下屬事業單位經營性活動減少。

(4)其他收入2,804.24萬元。 系原國家旅遊局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投資收益、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較2016年度決算數減少343.4 萬元,減少10.9%,主要原因是:所屬事業單位投資收益減少。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43.85萬元。 系原國家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按規定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較 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116.16萬元,增長419.5%,主要原因是: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因支出增加,收支差額增大,動用事業基金彌補的金額增加。

(6) 年初結轉和結餘28,169.07萬元。 系原國家旅遊局及所屬事業單位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及項目已完成產生的結餘資金。

原文化部去年收入102.80億,原國家旅遊局去年收入8.58億

▲原國家旅遊局2017年收入

2.支出總計 85,757.31 萬元

原國家旅遊局2017年度公共預算總支出85,757.31萬元,其中本年支出55,069.8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外交支出(類)452.33萬元。 主要是向有關國際組織繳納的會費和捐贈支出,以及對外合作與交流方面的專項支出。較2016年度決算數減少 93.58萬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減少一次性項目“孟中印緬經濟走廊旅遊合作研究”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057.49萬元。 主要是原國家旅遊局機關離退休職工工資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較2016年度決算數增加 974.67萬元,增長46.8%,主要原因是:2017年調整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補貼標準。

(3)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 50,714.28 萬元。 主要用於旅遊行業業務管理以及開展旅遊宣傳促銷活動等方面的支出。較2016年度決算數減少 367.42萬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境外宣傳推廣費用減少。

(4)住房保障支出(類) 845.8 萬元。 主要用於原國家旅遊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發放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等方面的支出。較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 8.14 萬元,增長 1.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增加。

(5)結餘分配715.6萬元。 主要是原國家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

(6)年末結轉和結餘29,971.82萬元。 主要是原國家旅遊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後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及項目已完成產生的結餘資金。

原文化部去年收入102.80億,原國家旅遊局去年收入8.58億

▲原國家旅遊局2017年支出

(詳細數據和內容請查看:http://www.mct.gov.cn/whzx/ggtz/201807/P020180720387867440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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