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圖分享|放寬出資比例限制,政府引導基金加速市場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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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決投資約束問題上,不少地方政府引導基金已經開始採用更為靈活的投資策略。日前,天津市政府發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關於加快推進智能科技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放寬政府引導基金出資比例限制。

“政府引導基金的決策、運營、激勵等機制的市場化和商業化,近年來一直是行業努力和推動的方向。這裡有一點要注重,那就是政府引導基金的資金來源、退出機制和支持領域一定要更能體現政府引導的價值。”某大型政府引導基金管理機構合夥人周某表示。

放寬30%比例限制

伴隨著政府引導基金的不斷髮展與完善,地方政府在投資策略的選擇上顯得日漸靈活。日前,天津市政府發佈《通知》,放寬政府引導基金投資母基金不得超過總規模30%的限制。

據瞭解,此前出資比例一直是政府引導基金的“硬性標準”之一。通常情況下,政府引導基金的出資比例在20%-30%之間,是有一定限制的。在政府引導基金裡面,出資比例在30%以上的很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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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知》,由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設立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產業基金。該基金由海河產業基金管理公司通過市場化募集,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發起設立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產業母基金,再通過設立子基金等方式,進一步放大基金功能,形成總規模1000億元的基金群。其中,設立總規模300億元的子基金群,投向智能製造終端產品、傳統產業智能化改造,放寬引導基金投資母基金不得超過總規模30%的限制,並可視情況調整出資規模和比例。

從市場多方觀點來看,政府引導基金能優化資金配置方向,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引導資金投資方向,扶持創新中小企業;資金可持續循環利用,實現財政資金槓桿放大效應等。不過,就像硬幣的兩面一樣,政府引導基金也存在著不夠市場化等問題,面臨著管理分散缺少協同、限制條件多、政策導向與商業目標衝突、缺乏切實可行的考核激勵機制等風險。此次天津放寬30%的出資比例限制,在解決政府引導基金投資約束問題上無疑又更進了一步。

加速市場化轉型

市場化母基金和政府引導基金沒有本質不同,主要差異在於政府引導基金承載了更多對於產業及市場的引導作用,在一些市場化資金不願意或者關注不到的地方進行引導和支持。同時,政府引導基金在挑選投資標的方面,有著更嚴格的流程及盡調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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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存在投資約束,政府引導基金比較難投到頂尖的市場化創投基金。首先,從資金端來看,市場化母基金的出資人追求財務回報為第一目標,政府引導基金在本金相對安全的情況下,追求產業引導功能。其次,從投資端來看,市場化母基金在基金管理人的選擇上,以投資能力為根本標準,支持其在堅守自身核心能力的原則下,靈活配置;政府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的註冊地、投資區域、方向有額外要求,對子基金投資配置造成一定影響。再次,從團隊構成來看,市場化母基金的投資團隊採用專業化團隊以及市場化的激勵機制;部分政府引導基金由原先政府工作人員組成,有個專業經驗積累的過程,激勵機制相對欠缺。最後,從決策程序來看,市場化母基金由投資團隊按最優原則獨立決策;部分引導基金對外投資涉及政府內部審批流程。

實際上,除了出資比例,政府引導基金在績效考核上也在加速向市場化機構靠攏。今年3月15日,河北省科技廳印發《河北省科技創業投資和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加強了對子基金管理人的激勵措施:若有超額收益,引導基金可將其享有的子基金收益的20%獎勵子基金管理人,當子基金80%(含)以上的資金投資於河北省境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及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管理人的獎勵比例提高到40%。

政府引導基金也在嘗試委託專業第三方來管理引導基金,提高投資專業化水平。政府引導基金返投倍數相比之前有降低趨勢,更為務實,並探索更靈活的方式,例如對子基金所投項目的分支機構落戶也視同返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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