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陸豐幹警協同合作成功押回查封寶馬

“其實最應該感謝的是陸豐法院執行局,如果沒有他們的全力相助,這臺車就不可能扣下來。”7月31日,張某某將一面繡有“秉公辦案保權益,規範執行顯公平”的錦旗送到大連中院執行局時說。

發現被查封的寶馬車行蹤

7月6日,大連中院執行法官馬會敏、楊筱宸到廣東省茂名市辦理執行案件。當天下午,申請執行人提供了被執行人餘某某名下的一輛寶馬X5車的行蹤。當天18時,馬會敏和楊筱宸立即從茂名乘車趕到陸豐市東海鎮,並發現該車停放在陸豐市某機關單位的院內。在請求當地交警部門配合扣押該車無果後,馬會敏和楊筱為避免打草驚蛇,在該單位附近一家酒店住下來。

兩地幹警拉鋸戰後成功押回寶馬車

第二天一大早,馬會敏和楊筱宸向陸豐法院執行局局長黃賢丹提出協助請求。黃賢丹局長毫不猶豫地說:“在決戰執行難的關鍵之年,我們更應該抱團,你們需要多少人我們就派多少人。”

當日9時,兩地法院8名執行幹警從陸豐法院出發。該車目前已經移動到某飯店門口。8名執行幹警馬上趕到某飯店門口,找到正在就餐的駕車人陳某某。陳某某很震驚,找各種藉口堅決不肯交車,同時拿出電話要報警。隨後,他又收起電話,要求將車開到陸豐法院商討處理辦法。在車輛啟動時,陸豐法院執行員龍萬銳不顧個人安危,隨陳某某將車開到了陸豐法院院內。

陸豐法院4名法警一刻不離地陪伴在馬會敏、楊筱宸身邊,對當事人形成一種震懾。當馬會敏做好筆錄時陳某某拒絕簽字,馬會敏、楊筱宸不厭其煩地向他釋明法律規定,告訴他可以通過提執行異議的途徑保護自身權利。但陳某某以各種理由拒絕配合法院執行。“拉鋸戰”一直持續到13時許。之後雙方在電梯旁又進行了近半個小時的“較量”。13時30分,陳某某終於主動將車內物品清理完,並交出車鑰匙。13時40分,寶馬車終於被“押”上拖車。王軍忠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嶽宇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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