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不到被告人,憑一張借條一張被告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可以起訴一個人嗎?

緣來緣去169083670


每年的民間借貸案件不少,像問題這樣的情況也遇到過幾次,起訴肯定是沒有問題的,一般只要借條是真實有效的也可以得到支持,只是有些借貸關係金額巨大無法證明是確實存在借貸關係的,有可能被駁回。

因為有借條和被告身份證複印件,那麼代表有基本的證據可以證實民間借貸事實,那麼可以到法院起訴。因為你找不到被告人,法院的承辦法官在聯繫不到人,尤其是到戶籍地尋找過仍然無法找到,那麼可能需要進行公告送達,將案件在人民法院報公告送達開庭傳票等材料,一般三個月後開庭審理,當然是只有一方到庭,這時候就要審核你的借條真實性以及借貸關係是否存在,你就需要對借貸關係是否存在進行合理性的說明。

一般借貸的金額不是很大,能夠說明借貸的用途,能夠讓人相信確實存在借貸關係的,法院會依法支持原告的請求。但是如果借貸金額巨大,原告無法證明自己有借貸能力,無法說明借款人的合理用途的,僅僅一張借條是無法證明借貸關係成立的,那麼就會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訴訟請求可能被駁回。

當然,在法官拿到案件時會分析案件可能的結果,有時可能主動聯繫當事人對案件的風險進行說明,完全不可能勝訴的有時會動員撤訴,當然只是建議不會強迫,不同意也會繼續走程序。因此,遇到這類案件最好在起訴之前先分析自己獲勝的概率,自己能否充分說明借貸關係的真實性,就是你借錢是否是事實,你有這個借款能力沒有,只有你借貸的情況讓人信服,訴求才能得到支持,不然即使起訴了,也是浪費時間和訴訟費。


孤獨1749


找不到被告,僅憑藉條及被告的身份證複印件來起訴是可以的,但想勝訴是很難的,勸你還是等找到被告人時再起訴為好。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以上規定,你憑被告的身份證複印件及借條是可以起訴,法院也是可以立案的。但是案件轉到承辦法庭以後,法庭是要把起訴狀副本及案件受理通知書、開庭傳票送達給被告的。因為找不到被告,法庭也可以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所謂公告送達也就是張貼公告或者在報紙上發佈公告的方式,視為向被告進行了送達。實際上被告可能看不到公告或者即使看到公告也不來開庭。而你僅憑一張借條,在被告沒有到庭認可借條的情況下,法庭很難憑一張借條來認定借款的真實性,或者說這張借條是不是被告書寫的無法認定,你的訴訟請求無法得到支持。

在這種情況下,法庭很可能勸你撤訴,待找到被告時再起訴,如果你不撤訴,法庭很可能以證據不足駁回你的訴訟請求。

也許有人會說,找一些當時被告借錢時的證人作證不行呀嗎?如果有現場證人作證對你會有利一些,但實務中,找不到借款人僅憑證人作證,法庭也很難支持你的訴訟請求。除非你借錢時是通過銀行轉賬完成的,提供銀行轉賬憑證是可以證明被告確實借了你的錢,法庭可以支持你的訴訟請求。

所以,向外借錢是有很大風險的。




共鳴律師


一張借條、一張身份證,是否可以起訴一個人?

《中華人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規定,結合原告所具有的被告人身份證複印件、借條,可以斷定,已符合起訴條件,可以起訴被告人,但具體實踐中,有了被告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原告可能還需要或被要求進一步明確被告人的一些具體信息。一般情況下,原告可委託律師根據被告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借條,到與被告人身份證登記地址相關的公安機關、居委會等做一些瞭解,已明確被告人下落情況以及其他情況並獲取些資料、證明等,以為法院確定以什麼樣的方式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提供信息基礎,這些工作完成後,一般就可在法院順利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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