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賭博妻子鬧離婚 兩小孩撫養權歸誰?

相戀一年後雙方自願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由於男方日漸沉迷於賭博導致負債累累,夫妻感情嚴重惡化,女方提出離婚。2018年7月25日,賓陽縣法院思隴法庭審結了這起離婚案,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最後同意協議離婚。

原告馮小萱與被告李一凡於2009年打工期間經人介紹認識,不久後便開始了同居生活。經過一年時間的相處與磨合,彼此攜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誕下一子一女,組成一個“好”字家庭,一家四口其樂融融。

但是婚後被告李一凡經常賭博,越玩越大,目前無法償還債務,如今負債累累,對家庭生活造成了極大影響,導致夫妻關係嚴重惡化。

2017年10月,原告馮小萱曾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庭審中被告李一凡稱辯與原告馮小萱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請求原告給予一次機會。原告馮小萱看在已養育有倆小孩的份上再次給予原諒。殊不知,被告李一凡不知悔改,反而繼續“重操舊業”。

迫不得已,原告馮小萱於2018年6月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案件受理後,主辦法官採用“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做好雙方的思想工作,希望能挽救兩人的婚姻。但原告馮小萱心意已決,認為與被告李一凡之間的關係已經無法維繫,夫妻感情裂痕太深,根本沒有和好的可能。調和無望,主辦法官逐轉而調解離婚。

開庭當天,被告李一凡縱有百般悔過,面對原告馮小萱的無動於衷,也沒有冰釋前嫌的可能。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協議:婚生兒子、女兒由被告李一凡撫養,原告不支付撫養費,原告每月探望子女一次,婚後欠下的債務各自負責定期還清。(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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