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台县公安局
三台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城区交通秩序联合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18年8月起,对县城去交通秩序进行联合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闯红灯、不按规定掉头、逆行、抢道、占道行驶以及遮挡号牌、违法禁令标志等行为。
二、严禁客运车辆站外随意停放、上下客、超员、出租车、客运三轮车随意停车上下客等。
三、 严禁沿街商铺、小商小贩占道设摊、占道经营;占用小型汽车停车泊位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或摆放其他物品。
四、严禁在停车泊位区外乱停放、未按规定顺位停放、侵占人行道、盲道行为;小型货运车辆在城区主要道路、十字路口等交通要道占道经营行为。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对拒绝、阻挠、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县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三台县公安局
三台县交通运输局
三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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